- 1、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文件规定是什么?
- 2、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文件吗?
- 3、因疫情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吗
- 4、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是什么?
- 5、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文件规定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文件规定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肺炎疫情期间所发布的一些具体的通知,比如说对于承租国有资产类型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三个月的房租,各地也可以对于小型企业进行财政拨款。
一、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文件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文件规定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二、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延迟还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一)合同案件
1、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主要是买卖合同,表现为债务履行期限在非典型肺炎疫情发作期间,因债务人员工患非典型肺炎住院或被隔离、工厂转产等原因不能如期交付;或债务人本人患非典型肺炎住院、被隔离,无法如期履行合同。
2、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主要是租赁、承包酒店、旅店、商场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合同。承租人、承包人以非典型肺炎疫情发作期间客流量锐减为由要求出租人、发包人减免租金、承包金。
3、提供劳务、服务为内容的合同。
提供劳务类合同主要是指那些依附于债务人人身的合同,如演出合同、出版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等。
在疫情期间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特殊的来进行对待的,比如说中小企业他们生产确实非常的困难,在这段时间当中都不能够继续的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他们的收入是非常低的,但是需要支出的成本也非常多,所以在租金可以减免。
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文件吗? (二)
贡献者回答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是有文件规定的,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文件,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人员,可以在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的基础上,由出租人来进行协商处理有关减免的情况。
一、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文件吗
有相关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最高法院根据审批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对于疫情基因导致当事人无力承担租金的,是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合法的提出的,特别是对于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应当坚持以协商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因为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作出决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因疫情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吗 (三)
贡献者回答因疫情减免租金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具体依据和条件如下:
不可抗力条款: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疫情对租赁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承租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减免租金。这一规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因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当事人可以请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实际情况分析:虽然疫情被视为不可抗力,但是否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如果政府未强制关停租赁场所,但经营确实受疫情影响,且继续经营可能造成疫情传播或对承租人不利的场所,承租人选择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减免部分租金。
综上所述,因疫情减免租金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具体能否减免以及减免的幅度,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实际情况、疫情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是对于中小企业和商铺是有减租的规定,但对于个人房租只是鼓励减免,并没有强制规定,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个人承租方与出租人协商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一、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是什么
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和商铺有减租的政策,其他个人房租只是鼓励个人减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规定:鼓励农贸市场持续稳定经营,对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实施全额补贴,以各经营户与市场开办者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的租金为标准,折算日租金成本,按照市场开办者登记的每日出摊营业情况,按日计算租金补贴金额,按月向市场开办者拨付租金补贴。疫情期间,市场开办者不得向经营户收取摊位租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市场出摊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场开办者登记每日出摊记录,确保补贴精准发放。商务部门依据登记和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场开办者拨付租金补贴。
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
就是湖北省出台的有关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的相关政策依据,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同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进行处理,但对于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承租的企业是可以获得房租减免的政策规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五)
贡献者回答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以及合同法当中都明确规定了由不可抗力和公平责任,所以是存在着法律依据的民法,总则180条规定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合同部分责任。
一、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时,合同相对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按照通识,构成不可抗力情形的主要包括三类:(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等;(2)社会异常事件;(3)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管制、禁运等。新冠疫情大面积爆发导致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应当视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并不能一概而论。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此,在不可抗力情形之外发生的,因客观情况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影响公平原则的,合同双方也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此种情形主要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判断。
二、哪一类型的租户可以免租
一是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停业的,租赁合同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应当减免租金。在疫情冲击下,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采取了诸多行政措施,如关停景点、电影院、娱乐演艺场所、网吧等,甚至个别地区的政府部门关停了餐饮服务行业。此种情形下,对于承租人而言,无法使用租赁物,且该种客观情形显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疫情影响适用不可抗力,应当减免租金。
二是未强制要求关停,但受影响较大的,租赁合同不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可适用公平原则,酌情减免租金。胡俊认为,部分行业,虽未被强制关停,但受疫情影响较大,如餐饮服务单位(未被关停的)、厂房、商场、酒店等,租赁物仍可使用,但无法完全达到合同预期目的,按原合同履行租赁合同对承租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此种情形下,疫情不适用不可抗力,但可适用公平原则,请求酌情减免租金,出租人与承租人共担损失,共渡难关。
三是出租住宅、生活超市等,大部分在疫情中不受影响或受影响较小的租户。胡俊认为这部分租户不适用不可抗力,出租人在法律上无减免租金的法定义务。但承租人、出租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理减少、分担损失。
在疫情期间,实际上很多的人员他们是并没有实际使用所租赁的地方的,对一些中小企业根本就不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营工作,自然也是没有使用厂房,所以此时租金是否支付应当根据当地的政策以及合同的法当中作出的规定是有法律依据可以减免的。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维衡众网关于疫情租金减免政策文件最新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