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是什么意思 (一)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通常包括:
教育机构:如各类民办学校,提供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类课程。医疗服务机构:如民办医院或诊所,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文化艺术团体:如文艺团体或艺术工作室,从事艺术创作、表演或教学。科研机构:如民办科研院所,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体育设施:如体育场馆或俱乐部,提供体育训练和比赛场地。职业培训与教育机构:如职业培训中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或养老院,为老年人、残疾人或孤儿提供照顾和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就业咨询、招聘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需获得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和批准。规范名称与组织机构:需有明确的、符合规定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设置。适应业务活动的从业人员:需有与所从事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合法财产: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营。必要场所:需有固定的、符合规定的场所,用于开展业务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理条件 (二)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理条件:
1、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2、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有正式文件批准;
4、有规范的名称,且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6、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且活动场所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的使用权证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能单独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连用。
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一般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条件 (三)
答一、申请条件
(一)社区社会团体
1、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镇街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名称”组成。
2、有10人的会员;
3、有负责人;
4、有章程。
(二)社区民办非企业
1、有规范的名称,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2、有3人的从业人员;
3、有负责人
4、有章程
二、事项审查类型
三、受理部门
泽雅镇行政服务中心
四、申请材料
1、材料名称:
(1)温州市瓯海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2)《社区社会组织章程(草案)》
(3)《社区社会组织(会员)从业人员名册》
(4)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要求:
(1)材料一式三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镇人民政府各一份
(2)材料之间需加盖骑缝章
(3)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五、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流程:
1、申请人填写《瓯海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并附《社区社会组织章程(草案)》、《社区社会组织(会员)从业人员名册》等材料(一式三份),报社区初审;
2、社区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起2个工作日作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查;
3、街道办事处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有效材料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民办非企业类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同时颁发《温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有关材料分别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管)委会、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各留存一份。
4、符合备案条件的社会团体类社区社会组织自备案机关同意备案后,在30日内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并将《章程》、《选举办法》、《会议议程安排表》、《筹备工作报告》、《主要负责人情况表》、《成立大会会议纪要》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备案,有效材料齐全后,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给申请的社区社会组织发放《温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
六、办结时限
受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七、结果送达
八、咨询途径
九、监督投诉渠道
0577-12345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流程 (四)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名称预先审批:申请人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审批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可进行后续申请;
2、编制章程:申请人应编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包括单位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会员、财务等内容。章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
3、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在当地民政部门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章程、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人还需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
4、领取证照: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当地民政部门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5、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6、其他手续:根据需要,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向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或申请许可证等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可以是政府补助、捐赠、会员缴费等;
2、必须有明确的社会服务宗旨和目标,且不能以牟取利润为主要目的;
3、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该场所和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4、必须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管理机构,以及规章制度等;
5、必须有合法的名称和标志,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似,标志不能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7、必须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如申请书、章程、资金来源证明、场所和设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条件,具体情况需要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五)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的法规,其主要内容如下:
定义与性质:
定义: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性质:非营利性,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设立与登记:
设立条件: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程序:举办者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文件,以及包含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内容的章程。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登记证书。
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公共利益。非营利性原则:其核心原则是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监督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地方民政部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行业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规定:
名称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体现其非营利性和社会服务性质。必要场所: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具备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简化登记程序:对于已获得执业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简化登记程序。
总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旨在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登记、运营和监督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建设。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维衡众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