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后女方把彩礼全部退回,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2、女方父母离婚,彩礼该怎么给两份吗?
- 3、女方父母离异彩礼给谁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后女方把彩礼全部退回,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贡献者回答彩礼是一种习俗。按照习俗,题主对彩礼性质的理解有点问题:彩礼,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个人财产——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属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女方的赠与。男人娶亲须给女家彩礼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彩礼是补给女方父母的生养费和培养费。
一个孩子从生下来到长大成人而且还要读书,这得需要花费多少金钱和精力大家 都知道。女儿嫁给男家后就是男家的人了,生的孩子只是跟男家姓,又不跟女家姓。虽说婚姻法规定孩子可以有选择随父母任何一方姓的权利,但真正随母亲姓的却非常之少。再说孩子叫女方父母为外公外婆,这不是当外人看吗?这外人凭什么该养个女儿送给别人而没有回报,难道是上辈子欠男家什么,需要这辈子来偿还!
俗活说“上等之人贴钱嫁女,中等之人以女嫁女,下等之人吃儿吃女”。就是说经济条件好的人家不仅不用女儿的彩礼钱,而且还倒贴不少钱一起交给女儿自己保管,以备女儿不时之需;条件一般的也就只能给女儿置办一些嫁妆后,把剩余的彩礼钱交给女儿;条件差或贪财的人家那就没有什么钱给女儿,基本彩礼钱都留给自己用。
另外,彩礼钱是女方的私有财产,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后共同创造的财富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家里经济有困难的时候,要女方拿点钱出来是可以的,给是她的人情,不给是她的权利。
当然,有的女人大方,知道家里困难会自动的把钱拿出来,前提是男方家里人是否对她很好,如果对她不好的话,谁愿意把自己保身的钱拿出来贴给家里用?假如她把钱都拿出来家里用了,以后夫妻感情不好闹到离婚的地步,那岂不亏死了,世上有多少那样的傻瓜呢!
女方父母离婚,彩礼该怎么给两份吗? (二)
贡献者回答女方父母离婚,彩礼一般不需要给两份。
1、女方父母离婚,男方在给彩礼的时候可以给女方父母中主要和女方共同生活的一方,毕竟这一方在女方的成长过程中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而且女方一般也会和这一方较为亲近一些,将彩礼给到这一方,女方和父母都会理解,而且也不会出错。
2、还可以把彩礼给女方父母中主要做主的一方,女方一般比较看中父母中做主一方的观点、看法和建议,彩礼给到这一方,既能更好地获得女方家庭的认可,也使得女方从内心深处感受了婚礼的隆重感。
3、此外,彩礼到底要给到谁,也可以征求一下女方的意见,毕竟父母已经离婚,女方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想法与认知。征求女方的意见,女方会感受到被尊重,同时,男方也主要是娶女方这个人,可以以女方的想法为主要参考。
4、当然,不论彩礼最后给到谁,一般父母最终还是会把彩礼给到两位新人。但是在形式上还是要比较看中,尽可能经过双方的努力,为两个家庭及两位新人塑造一个良好的印象,举办一场圆满而又顺利的婚礼。
女方父母离异彩礼给谁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如果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女方不拥有所有权,女方未经其父母同意自然不可以自由支配,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当事人之间对彩礼的收受方默认为女方,如果尚未登记结婚证,女方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若是双方已经取得结婚证,那么属于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女方不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不属于女方家人。另外,若是双方就彩礼钱或者各自财产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结婚不到半年离婚后女方把彩礼全部退回,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