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女人离婚如何获取最大利益并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 2、夫妻离婚后孩子归谁比较好?
- 3、离婚对女方有利条件的有哪几点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女人离婚如何获取最大利益并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一、女人离婚如何获得儿子抚养权
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根据《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婚姻法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
(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婚姻法》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就失效了,故此直接看一下新法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
(一)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
(二)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
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取抚养权的,但哪些情况下会更有抚养的优势
1、自己患有不能继续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
2、自己跟子女已经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换环境会让子女的生活不习惯,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尤其是经济能力好的、身体比较健康的;
4、自己没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只要有上面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拿到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谁比较好? (二)
优质回答一,看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不满2岁,或者刚满2岁,从理论上讲,孩子还属于哺乳期,一般法院裁定,可能会判给女方。
二,如果孩子过了2岁半以后,父母离婚时,孩子归谁,要看谁的经济实力强,家庭环境好,能很好的抚养孩子,谁就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孩子归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一方,对孩子好。
三,如果孩子已经八九岁了,夫妻离婚时,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跟爸爸还是妈妈,要以孩子的意见为主。
网友表示:
小孩在谁身边带着,判给谁。我俩小孩,大的两岁多,小的不到2周岁不到。前妻非要离婚,小孩也不让我见,后来我找机会把小的(儿子)抱走了。她没办法。半年后再开庭法院就判,我带的判给我,跟她的判给她。财产值多少钱除2。
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受伤的始终是孩子,是社会的进步导致还是社会的退步。
谁条件好谁养这样孩子能不受罪。要是都不错那看孩子愿意跟谁了。到时父母都会看的。看自己孩子应该的,谁也别不高兴。
条件允许的话跟妈妈更好,跟妈妈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照顾,跟爸爸的基本是爷爷奶奶在管,而且几乎没有男的不再婚的,再婚后就更顾不上了,女人一般把孩子看得很重要,对孩子的教育生活啊各方面可能会安排得周全一点,当然了也有小部分女人也是丢给老人不怎么管的。
我是女人,离婚时,啥也没要,只要唯一的女儿!既使我是男人,仍要亲生孩子。在我看来,骨肉分离,生不如死!
我没房子离婚法院也不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我,经济不重要吗?现在的婚姻法让人女人不敢结婚,为了孩子更不敢离婚。
而一个人品好的人,性格健全的人,就不会这样。他或者她经历过自己的成长,对周围事物有自己的认知和判断,遇到新的事务和新的问题,会寻求解决方法,这样就算他或她没办法时刻陪在孩子身边,但对孩子的成长和关爱多参与、多规划,也是很好的监护人。
离婚对女方有利条件的有哪几点 (三)
优质回答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哺乳期女方带孩子离婚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衡众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