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怎么离婚 (一)

优质回答外地人在上海怎么离婚,依据以下两点。具体如下:
1、只有诉讼离婚才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不可以在上海办理;
2、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外地结婚证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吗 (二)
优质回答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要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三)
优质回答外地人在上海只能通过离婚诉讼来办理离婚诉讼,而协议离婚不可以在上海办理。虽然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只有诉讼离婚才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不可以在上海办理。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办理离婚的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民法典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四、离婚视频音频不合法取得算证据吗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外地人在上海是否能离婚,主要是根据离婚的方式来判定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就可以异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能办理。
在上海打离婚官司,一定要注意这些方面 (四)
优质回答在上海打离婚官司,一定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证据准备:起诉离婚前,务必收集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家庭暴力证据、抚养义务未履行等书面、口头和物证,以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 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夫妻双方应尽早对财产分割达成共识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财产能够公正分配。 子女抚养: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问题,需要认真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寻求公正的抚养安排,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律师选择:选择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你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起诉离婚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起诉离婚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通常为基层人民法院。如异地工作,需确保满足一年工作证明,以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 材料准备:准备齐全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以及财产债务证据等材料,并备份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法院立案: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同时也可关注线上立案的普及情况,按要求提交材料。 等待开庭: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务必按时出席庭审。即使有律师代理,当事人也需要亲自出庭参与诉讼。 庭审调解:在庭审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尽量争取调解结案。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且能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 最终判决:完成庭审后,法院会做出最终判决。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处理后续事务,如执行判决等。
外地人在上海怎么办理离婚 (五)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离婚。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因为暂时没有异地协议离婚的政策。因此,如果想在生活地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居住证或相关居住证。除了户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方都不能办理离婚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衍生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2021年通过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的离婚申请。三十天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没有申请领取的,就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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