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什么样 (一)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规定如下:
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但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需注意,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以及其他合法所得。
特殊财产的分割: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礼金、礼物的处理:
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个人财产的保护: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即为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并可能涉及法律咨询和专业律师的协助。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内容 (二)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处理原则: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但未过户,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处理原则: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处理原则: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处理原则: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即使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以父母名义买房:
处理原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处理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房屋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分割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因素。若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对于婚前已付房款的部分,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支付的按揭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三)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下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彩礼退还情况: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合伙经营财产的分割: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共同经营的无收益产业分割: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协议处理与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房屋增值部分归属: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增值不予分割。
房产赠与撤销:依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完成过户手续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因此,赠与房产时,建议先完成过户手续。
父母出资购房归属: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同样依据该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婚前购房补偿: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仍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五)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
一、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在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二、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应因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无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对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一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需注意,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公平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包括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以及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明白了离婚的婚姻财产分割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维衡众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