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晴朗的秋日午后,阳光温柔地洒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人们的心情似乎也随着这温暖的气息而变得格外激动。街道上,彩旗飘扬,人潮涌动,一场意义非凡的游行正悄然拉开序幕。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们,怀揣着共同的愿景与期待,汇聚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手中高举着各式各样的标语和旗帜,用行动诠释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社会进步的坚定信念。
- 1、游行意思
- 2、如何合法游行示威
- 3、游街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废止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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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意思 (一)

答游行意思介绍如下:
广大群众为了庆祝、纪念、示威等在街上结队而行。
游行违法吗
法律分析:游行本身并不违法,只是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是在游行过程中打砸抢烧,触犯法律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十九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何合法游行示威 (二)
答合法游行示威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一、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在计划游行示威之前,务必深入了解并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对游行示威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程、时间限制、地点选择以及参与人数的规定。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确保自己的行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
二、申请许可
提前申请:组织者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游行示威的申请。详细说明:在申请中,应详细阐述活动的目的、预期时间、具体地点以及预计参与人数等信息,以便审批部门全面了解并作出决定。
三、保持和平理性
避免暴力:在游行示威过程中,应坚决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言语攻击、肢体冲突等,以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理性表达: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传递声音和诉求,展现团结一致、用理性和智慧解决问题的态度。
四、注意安全与秩序
携带急救物品:为确保参与者的安全,建议携带必要的急救物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合理规划路线:选择对交通影响较小的路线进行游行示威,减少对他人生活的影响。个人安全:参与者在活动中应时刻注意个人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总之,合法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遵循和平、理性、安全的原则,共同促进社会进步。
游街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废止的,为什么? (三)
答废止游街是在1986年和1988年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下发过通知,明确“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又在1992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并发布施行。
作为90后的自己,从电视上能看到以前那个年代游街示众其实是对尊严上得不尊重,将别人的丑事对外公示,通过游行的方式不仅告诫大家而且犯人自己也会觉得羞愧难当。就像现代社会一个人的丑事我们从不对外人提起。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个犯人的尊严也是要维护的,犯法了有法律来制裁,废除游街示众才能表现现代是法治社会,不能因为他们涉嫌犯罪,就无尊严地展现在大家的视野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们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这也是在现代社会被废止的原因所在,所以在这里我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因为什么原因而废除了游街:
第一、首先法律跟随着文明的脚步,生活中法律常讲到对别人要宽严适度、处罚适当,这才是人类的大度,游街不仅对人格是不尊重,而且对其家人也有一定的伤害,长久以后人们的内心会有一种精神恫吓的表现,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毕竟要达到的目的是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些旧传统一旦继续行使,会加剧对涉嫌违法者的怨恨与伤害。
第二、游街的方式让很多人民群众不被认可,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让大家参与其中,明白事情的缘由,真正的让社会中的所有人知道法律带来的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也是老人传下来的话,游街示众急剧丧失社会心理基础。
民国时期,犯人通常都会被捆绑在木棍上游行,并且已垂吊的方式来展现,周围还有不少百姓观看,交头接耳的互相探讨着这个人的罪行,这种方式就是提醒百姓要引以为戒,不然就会跟犯人一样。
还有近些年来,比较受到关注的是“四名身穿防护服、脖子挂着照片”并且被游街示众的内容在网络中快速的传播。
现在的法律来讲,游街示众其实已经代表了这个人判定为死刑,但是现在的人文教育告诉我们,即使这样也要让对方体面的离开或者活下去,每个人都有悔改的机会,游街的年代早已远去,现代社会能制约大家的就是法律,只有老百姓守法公民的职责,一个人犯了什么罪,就应该适用什么样的法律。
警示教育的初衷就是让大家心中懂法,只有懂法的人才不会被法律制裁,更不惮于用粗野的执法模式宣泄强权,竭力贬抑人格尊严。强硬的游街示众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此举目前来说不是最好的方法,文明与法治的核心便在于充分保障人权,让每一个个体都可以有尊严地活着,法律道德的制约还是存在人的心目中。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游行。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