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伤赔偿有哪几项赔偿
- 2、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 3、工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 4、工伤有哪几项赔偿
- 5、构成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工伤赔偿有哪几项赔偿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温馨提示】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备注:若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不一定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标准: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要求:仅在住院期间享受此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备注:若单位有具体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执行。
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要求:需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方可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康复治疗费: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同样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这些赔偿项目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费用。
工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三)
贡献者回答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项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这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有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所需的住院伙食费用,按照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按照规定标准领取的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
费用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有哪几项赔偿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工伤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非、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构成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 (五)
贡献者回答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钱并没有具体数额标准,而是应当参考工伤的赔偿项目确定。职工在单位发生工伤,要经过评级确定伤残等级,工伤赔偿项目很多,有十几项之多,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总的赔偿款要看工伤等级及当地职工收入情况。
一、构成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职工受伤的,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应该认定及鉴定程序,下面就是赔偿环节。一般工伤赔偿数额没有具体数字,需要看职工的具体工伤等级,毕竟不同等级对应的伤残金不一样。而且工伤赔偿项目多,要看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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