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

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

### 抢劫罪与绑架罪:法律界限的辨析

在法律领域,抢劫罪与绑架罪作为两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因其涉及的暴力手段与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而备受关注。这两种罪行虽在表面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法律定义、犯罪构成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却有着严格的界限。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以期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法律认知。

一、定义与犯罪构成

抢劫罪的定义与构成

<标签>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标签>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在抢劫过程中,行为人往往通过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其放弃财物。

<标签>客观要件: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这里的“当场”强调了抢劫行为的即时性和直接性。

<标签>主体: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标签>主观要件:抢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人明知是他人财物而故意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将其占为己有。

绑架罪的定义与构成

<标签>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同样包含多个方面:

<标签>客体:绑架罪侵犯的客体同样是复杂客体,但相较于抢劫罪,其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权、生命权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绑架行为往往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标签>客观要件: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将被害人劫持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关系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其交出财物以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这里的财物并非当场取得,而是在之后的特定时间、地点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关系人交出。

<标签>主体:绑架罪的主体同样为一般主体,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如果仅参与了绑架行为而未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

<标签>主观要件:绑架罪的主观方面同样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主观上的目的更为复杂多样。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其他目的,如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

二、犯罪手段与财物获取方式

抢劫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样区别? (一)

贡献者回答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一般情况下,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通过四个方面就基本可以作出认定。但是,由于实际生活的复杂性,一些案件呈现出交织性,因此,需要结合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情形予以认定,并从中归纳出具有一般区分意义的、便于操作的标准。 1、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如趁火车、汽车开动时夺取他人的手表、提包等财物;利用他人处于醉酒状态,虽然想反抗但无力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而夺取其财物的行为。笔者认为,由于行为人仅仅利用了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实施夺财行为,并且所利用的状态并非行为人造成,因而以抢夺罪论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是行为人造成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 2、飞车抢夺行为,即行为人骑摩托车猛力夺取行人财物并迅速逃走的情形如何处理。一般认为,应根据抢夺罪与抢劫罪各自的特征分别解决这类案件的定性:(1)如果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未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以抢夺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抢的是一老人,在抢夺时,用力过猛造成老人倒地死亡或伤害,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从重情节在量刑上从重处罚;(3)如果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辆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而致被害人倒地死亡的,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手段取得财物,很明显,应认定为抢劫罪。(4)采取飞车行抢的方式作案,但其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却已超出了抢夺罪的范畴。比如,行为人驾驶车辆逼挤被害人或者将被害人逼至空旷区域,使其产生精神上的恐惧,不敢反抗,当场劫取财物的;或者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辆,撞击或强行逼倒被害人以排除其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或者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借助高速行使的机动车产生的冲力,采取强拉硬拽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抗拒或无力抗拒而劫取财物的,等等。在上述情形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不仅指向被害人的财物,还直接指向被害人人身,对其产生人身上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不敢、不能或无法反抗,从而劫取被害人财物,不但严重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同时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携带凶器抢夺的。根据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的”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有学者在理解这里的凶器时认为,必须是具备“较易致人死伤的效能”,笔者不敢苟同。例如携带仿真手枪或者匕首,其不具有致人死伤的效能,但是其足以使人不敢反抗。因此,这里的凶器应该做较为宽泛的解释。“携带”应该理解为为犯罪事先准备或者携带,以备使用。这里有以下几个问题: (1)少数民族基于风俗和习惯佩带管制刀具,实施抢夺的。 (2)基于职业习惯而携带被划分为凶器的器具实施抢夺行为的。 在认定“携带凶器抢夺”时,应当着重考虑携带凶器的原因和目的,如果并非是出于抢夺取财的目的而携带,则不能认定为抢劫。如果在抢夺过程中,故意将凶器显露或者临时使用凶器威胁,则应该认定为抢劫。 还有人对于这种转化犯罪在认定时,必须以构成抢夺罪为前提。笔者认为,携带凶器抢夺的,并非要以构成抢夺罪为前提,即并非要以所得财物数额较大为前提。从立法上看,并未规定为“携带凶器犯抢夺罪的”,而是“携带凶器抢夺的”。其次,之所以规定为抢劫罪,是因为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与抢劫罪相等,直接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在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时,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 1、主观方面。如前所述,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2、客观方面。抢劫主要是使用暴力或者类似强力,使得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而得到财物,而抢夺则主要是依靠“出其不意”、依靠一种使得被害人来不及反应或反抗而取得财物。 3、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也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统一起来认定。主观上携带凶器是为了可以或者可能在行为过程中使用或者依靠,客观上使用的仍然是抢夺行为。否则,就直接构成抢劫罪了。

江苏省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标准是多少 (二)

贡献者回答敲诈勒索罪专题刑法罪名解释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罪名定义与认定敲诈勒索罪定义 敲诈勒索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量刑标准敲诈勒索罪量刑 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构成要件敲诈勒索罪犯罪主体 敲诈勒索罪犯罪主体 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犯罪主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犯罪主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体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犯罪客观方面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 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达到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同时,要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

法律常识题 (三)

贡献者回答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属于犯罪中止。因为是主动放弃犯罪。至于犯什么罪,你没说清楚。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案例中没有说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想法,所以不好评判。 2、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是否构成赠与? 可以构成赠与,只要车是绑匪的。 3、丑女能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不能合法取得。车辆过户必须由原持有者和新持有者共同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明显绑匪是不会去的。所以无法正常过户,所以也不能够合法地取得。 4、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不能,车辆所有权的实现在于公安交管部门的登记。登记为准。 5、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是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其他? 丑女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胁迫都是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胁迫行为。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2、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第一、抢劫罪是“当场”,而敲诈勒索没有这个要素,抢劫罪强调暴力胁迫与财物转移占有之间的时间联系紧密,敲诈勒索则不强调这一点; 第二、抢劫罪其中涉及“暴力”手段,而敲诈勒索则一定不能有直接暴力手段,否则就是抢劫了;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五)

贡献者回答绑架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事实上存在着使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开生活场所而将未成年人控制在行为人实力范围内的情况,也存在使被害人滞留在本来的生活场所但使其丧失行动自由的绑架案件,所以,绑架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生活场所。绑架罪的完整定义应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否则就谈不上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了. 敲诈勒索罪利用被害人固有的缺点和弱点,或者欺骗手段编造缺点和弱点(吓唬),这里又要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了,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以一般人难以反抗即可,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因此,以不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轻微暴力取得他人财物的,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如果都是以暴力威胁,则看其是否有当场实现的特性。 看威胁的暴力是否可以当场实现,而不是看是否当场取走财物 行为人实施暴万后,发现被害人身无分文,然后令被害人日后交付财物,原则上应认定为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