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数字化时代,手机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随之而来的手机诈骗问题也日益严峻。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预防手机诈骗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我们需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短信或邮件中的链接,特别是那些声称中奖或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消息。其次,定期更新手机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以确保已安装最新版本的安全补丁。
- 1、如何预防手机诈骗?
- 2、小心啦,如何防止网络信息通信诈骗
- 3、十大典型通讯(网络)诈骗类型,家长对防范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
- 4、三不一多原则指的是什么
- 5、发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你该如何处理?
本文导航,以下是目录:
如何预防手机诈骗? (一)

贡献者回答以下是一些防范措施和建议:
1.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或短信,尤其是涉及到财务或个人信息的。
2. 不要急于做出决定,可以先挂断电话,再通过其他渠道核实信息。
3. 如果接到可疑电话,可以通过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进行咨询和求助。
4. 可以将亲人的声音录下来,以便在接到可疑电话时进行比对。
5. 可以将亲人的电话号码保存在手机通讯录中,以便在接到可疑电话时进行比对。
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如果您收到可疑的信息或电话,请先核实信息来源,谨慎对待。
小心啦,如何防止网络信息通信诈骗 (二)
贡献者回答01、不和陌生人在电话中谈任何转账银行卡问题
如果你接到一些陌生电话,比如自称什么银行客服,什么支付宝客服,或者是你购物之后那些售后服务客服等等,这些人的电话打给你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和他们谈论任何关于你的银行卡以及转账支付之类的情况,任何理由都不可以相信,更不要听从他们的“建议”做什么转账之类的事情。
02
通知你“家属汇款”切莫相信
这是前几年非常“盛行”的诈骗手法,近些年依旧在一些地区进行,一般都是自称是你家孩子学校的老师,孩子在学校遇到什么事情了需打钱过来,如果恰好自己的孩子在外地上学,那么在慌乱中很有可能会相信了骗子的话。还有一类就是谁谁谁突发疾病,或者是车祸之类,在某某医院急救,需要钱等着输血之类。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相信,一定会是骗子的,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在外的亲人就可以了。
03
各种链接绝对不要点开
04
不帮任何人砍价
这是这段时间特别流行的砍价风波,其实本身这个网购平台的砍价活动并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后来被骗子们利用,从而出现“帮人砍价就会被骗”的种种事件。骗子把一些钓鱼网站伪装成购物页面,什么几元抢手机,零元购等等,吸引你点开进入,一旦进去就会套取你的个人信息或者支付信息,自然就会被骗。
05
不轻易在网上开通各种网银
这也是网络通讯的一种诈骗手段,比如说给你发来信息,告诉你你在某个银行开办的银行卡需要马上开通网银业务,不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转不了款,或者是无法正常取款之类的情况。这个时候第一时间拨打你的银行卡所在的银行客服电话,或者直接去银行询问情况,千万不要直接按照短信提示进行“网银开通业务”。
06
不相信任何领取补贴的信息
前几年出现不少大学新生报道之前,收到短信说是要领取一部分助学补贴钱,但是要先打过去部分学费,确定你同意在这所学校读书之类,虽然在我们看来这真的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可是如果你真的就是那个还没走进校门的大学新生,也会产生“打款”的冲动。如果真有大学生亦或是其他学生领取助学补贴的事情,学校会第一个通知你,而不是通过陌生的短信或者电话。
07
千万别相信任何中奖信息
那些年这样的中奖骗局大都是提醒你在某某很红的节目中中奖了,赶紧转款几百块钱,人家就会送你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奖金之类。随着这样的骗局被一一解开,现在中奖的骗局演变成各类支付平台的中奖信息了,什么您的消费记录良好被抽中为幸运用户,登录支付宝利可领取奖金,还是你登录一个他们提供的支付宝,一旦你登录进行,得了,你一定是被骗了,支付宝有多少钱被转走多少钱。
08
十大典型通讯(网络)诈骗类型,家长对防范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 (三)
贡献者回答十大典型通讯诈骗类型及家长对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大典型通讯诈骗类型:
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进行验证。冒充领导或熟人诈骗:通过盗取或伪造的社交账号,冒充受害人的领导或熟人,以用钱、帮忙转账等理由实施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在电商平台或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诱骗受害人付款后不发货或发送劣质商品。虚假投资理财诈骗:通过虚假平台或APP,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受害人投资后卷款跑路。贷款诈骗:以低门槛、无抵押、高额贷款为诱饵,诱骗受害人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后消失。冒充客服诈骗:冒充电商平台或快递公司的客服人员,以退款、理赔等名义,诱骗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或转账。中奖诈骗:通过短信、邮件或社交媒体通知受害人中奖,要求受害人缴纳“税费”、“手续费”等费用才能领奖。网络交友诈骗:通过社交软件或相亲网站结识受害人,建立感情后以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刷单诈骗:以高额返现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参与网络刷单,最终拒绝支付返现并拉黑受害人。钓鱼网站诈骗:通过伪装成正规网站的钓鱼网站,诱骗受害人输入个人信息或银行卡信息,从而盗取资金。
家长对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育引导: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识别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和特点,避免上当受骗。设置安全密码:指导孩子设置复杂且独特的密码,并定期更换。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密码。谨慎分享个人信息:教育孩子不要随意在网络上分享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监督网络使用:家长应定期监督孩子的网络使用情况,了解孩子在网络上的活动和交往对象,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安装安全软件:在孩子的电子设备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设备安全。及时报警求助:一旦孩子遇到网络诈骗或其他网络安全问题,家长应立即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求助,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不一多原则指的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骗子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和轻信麻痹的心理,诱使受害人上当而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加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广大市民群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需要特别留意的是,96110的来电一定要及时接听,耐心听取劝阻,仔细回答相关问题,避免上当受骗。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
(一)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
(二)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对于家人意外受伤害需抢救治疗费用、朋友急事求助类的诈骗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不要着急恐慌,轻信上当,更不要将“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遇到疑似电信诈骗时,不要盲目轻信,要多做调查印证。对接到培训通知、冒充银行、公检法机构等声称银行卡升级和虚假招工、婚介类的诈骗,要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单位和行业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
培训类费用一般都是现款交纳或者对公转账,不应汇入个人账户,不要轻信上当。对于来电声称是公安、检察、法院、银行等的电话号码,务必多方印证,尝试回拨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等手法冒认电话号码。
发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你该如何处理? (五)
贡献者回答一、遭遇网络诈骗后的应对措施
1. 保持冷静,确定损失情况,列出损失清单。
2. 尽快报警,避免二次受骗。
3. 不要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再次受骗。
二、法律依据
1.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三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定罪处罚。
3.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特定情形的,应酌情从重处罚。
三、全面惩处关联犯罪
1. 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2.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3.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没有证据证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
5. 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
6.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诈骗信息大量传播,或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7. 实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 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
1.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
2. 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3.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4. 负责招募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制作、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5. 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五、依法确定案件管辖
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后续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 具有特定情形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4. 对因网络交易、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关系形成多层级链条、跨区域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 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 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公安部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 公安机关立案、并案侦查,或因有争议,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8. 已确定管辖的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案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一般由原管辖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
六、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1. 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2. 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并对其来源等作出书面说明。
3. 依照国际条约、刑事司法协助、互助协议或平等互助原则,请求证据材料所在地司法机关收集,或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国际刑警组织启动合作取证程序收集的境外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公安机关应对其来源、提取人、提取时间或者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保管移交的过程等作出说明。
4. 对其他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应审查其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提取人、提取时间。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七、涉案财物的处理
1. 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
2. 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
3. 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应依法追缴。
4.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通讯类诈骗最主要注意点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