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要坐几年监狱? (一)

答3年,犯罪情节严重,造成巨大损失的,可处以3年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漏税被判入狱的刑期根据偷税的具体金额来判定,金额越大入狱时间越长,并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一、偷税漏税要坐几年监狱
需要入狱三年,偷税漏税数额巨大的,可入狱三到7年不等。具体的量刑标准是: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税漏税认定标准
1、认定逃税罪,要注意准确认定其客观方面,即逃税行为的认定。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对这一类行为比较好理解,与刑法条文修改前的偷税具体手段无大的区别,常见的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涂改等;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2)、不申报。是指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这也是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种常用手法,情况要比前一类复杂一些。主要表现为已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实体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或者已经办理纳税登记的法人实体有经营活动,却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行为等。
2、认定逃税罪,需要注意逃税罪的初犯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修正案规定,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根据偷税漏税的数额来确定判刑的期限,达到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即可构成判刑的基准,企业在日常经营时应当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偷税漏税行为,否则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300万如何处罚? (二)
答偷税漏税300万会如何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是第一次进行逃税的话,那么一般只要补缴齐全之后就不会给予刑事的处罚,但如果是再次的进行犯罪,那么就会按照逃税额的比例来进行判决。 一、偷税漏税300万如何处罚?
逃税数额达到300万的,怎样量刑要依据逃税额占应缴税额的比例而定,但如果是第一次逃税并且补缴税费的,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逃税罪的投怀追诉时效根据行为人逃税的最高头型而定的,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是属于纳税人没有按税务法的规定进行交税,对于此行为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但一般会如何的处罚就要看是属于初犯还是再犯,以及还要看犯罪之后的态度,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的处罚。
我国偷税漏税补齐就不用坐牢吗? (三)
答在我国偷税漏税补齐是否用坐牢是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初犯来确定的。偷税漏税的行为在我国是被严厉禁止的,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偷税漏税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处罚标准等。 我国偷税漏税补齐如果是初次犯罪的是不用坐牢的,但是如果处再犯或者是情节严重的是需要坐牢的。犯罪行为人有偷税漏税的行为的,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的达到一定数额原则应负刑事责任,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企业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在刑事诉讼中被定性为逃税罪,国家对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逃税罪的相关规定和判罚也在《刑法》中有非常准确的界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公民都有监督公司企业纳税的义务,发现偷税漏税行为的,应当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检举,维护合法权益。
为什么偷税漏税不坐牢 (四)
答法律分析:偷税不用坐牢要么是没被发现,要么是没达到立案标准。也可能是因为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并且已受到了行政处罚,并且在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相关部门二次处罚的情况下也可以不用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一次偷税漏税不用坐牢吗? (五)
答第一次偷税漏税不用坐牢。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欺骗隐瞒等相关的手段逃纳税收缴纳的违法行为。如果第1次逃税漏税的话,经过有关部门的追逃是可以要回来的。
一、第一次偷税漏税不用坐牢吗
不需要坐牢,此时有特别条款的规定。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使用什么样的手段偷税,都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这种行为肯定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了。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
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这里有必要对第三个条件内容的含义作一些特别的解释。修正案规定,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1次偷税漏税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对此进行行政处罚,但是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承担,除非说已经符合我们国家相关税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需要对此进行处罚,也就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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