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昌大东门出发前往位于东西湖二支沟的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可以选择自驾路线。首先,从大东门出发,沿着武珞路向东行驶,经过大东门立交桥后右转进入中山路。随后,你会经过多个重要的路口和立交桥,如梅家山立交和光谷大道立交桥。在行驶过程中,需上三环线,并转入沪渝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公路。经过一系列高速路段后,根据导航进入黄石市内的相关道路,最终抵达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特1号的武汉市第一拘留所。这趟行程不仅需要驾驶者对路线有清晰的认识,还需注意各路段的交通状况。

从武昌大东门到东西湖二支沟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怎么走 (一)

从武昌大东门到东西湖二支沟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161.9公里

起点:大东门

1.武汉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武珞路行驶120米,过大东门立交桥,右转进入中山路

2) 沿中山路行驶1.7公里,过梅家山立交,朝雄楚大道/津水路/南湖路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白沙洲大道

3) 沿白沙洲大道行驶220米,过梅家山立交,朝雄楚大道方向,右转进入梅家山立交

4) 沿梅家山立交行驶260米,过梅家山立交,直行进入雄楚大道

5) 沿雄楚大道行驶1.8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6) 沿匝道行驶360米,直行进入楚雄大街高架桥

7) 沿楚雄大街高架桥行驶8.0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8) 沿匝道行驶450米,直行进入关山大道

9) 沿关山大道行驶1.7公里,左转进入高新二路

10) 沿高新二路行驶1.0公里,右转进入光谷大道

11) 沿光谷大道行驶1.5公里,过光谷大道立交桥,左转

12) 行驶30米,过光谷大道立交桥,直行进入光谷大道立交桥

13) 沿光谷大道立交桥行驶80米,过光谷大道立交桥约190米后,直行进入三环线

14) 沿三环线行驶1.8公里,朝鄂州/黄石/九江/关豹高速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关豹高速公路

15) 沿关豹高速公路行驶140米,直行进入关豹高速公路

2.沿关豹高速公路行驶12.1公里,过豹澥互通,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

3.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48.1公里,朝大冶/阳新/黄石城区/新余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1.0公里,过花湖枢纽立交互通,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5.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53.1公里,在三溪/浮屠街/S317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1.0公里,左转进入S317

7.黄石市内驾车方案

1) 沿S317行驶5.6公里,稍向左转进入S317

2) 沿S317行驶13.7公里,过荻田中桥,右转进入S316

3) 沿S316行驶3.5公里,直行进入阳新大道

4) 沿阳新大道行驶2.2公里,直行进入阳新大道

5) 沿阳新大道行驶150米,在第2个出口,朝九江/G56方向,直行进入阳新大道

6) 沿阳新大道行驶1.1公里,右转

7) 行驶490米,右转进入东坡路

8) 沿东坡路行驶1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东西湖二支沟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中国10大冤案是什么? (二)

(一)佘祥林11年冤狱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捕前系该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数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记者问他11年冤狱最大的感触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对生活都要充满信心,哪怕是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我将珍惜每一天,一家人和和气气,快乐生活。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得幸福。同时,很多人曾对我伸出了援手,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要好好活下去。

(二)赵作海冤案

今年58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家赔偿案65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问责结果:

2010年5月12日,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两名刑警郭守海、周明晗被商丘市检察院刑拘,另有一名刑警李德领在逃。

(三)罗开友冤案

罗开友,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找他的前妻——同村人李培香,找了20年。20年前,李培香突然“失踪”,随后,金沙江里出现一具女尸,被各个方面认定就是李培香。罗开友等6名“嫌疑人”随即被抓,他与父、兄等4人被关押了21个月。虽然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一直脱不了杀妻嫌疑。而且他再也抬不起头来,乡亲们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自己的老婆都杀,屁眼儿心心都是黑的”。在极度的狂躁、郁闷之后,罗开友冷静了下来,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20年后的2010年,他找到了,被他“残忍杀害并沉江”的前妻李培香,在天津静海县好好地活着,但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四) 聂树斌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经石家庄和河北省两级法院审判,被判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法院复核(当时最高法院尚未收回死刑复核权),聂树斌被执行死刑。那时聂树斌年仅22岁。之后,聂树斌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因此立功升迁。

十年后,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强奸多名妇女,其中四人被杀害。之后,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押回河北,到其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其中就有十年前由法院认定被聂树斌“杀害”的康某遇害的现场。

2005年4月,“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被《河南商报》曝光后,舆论哗然。

(最新的报道:法院在王书金案一审中否定了他是 聂树斌案的真凶,正等待二审的判定结果 )

(五) 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聂树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女性。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强奸杀害案。

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但之后,对此案再无公开信息。

(六) 张振风冤案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强奸抢劫罪判死缓。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等被抓获。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承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新魁拒绝认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超、刘传军否认强奸但承认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强奸、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

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七) 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

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杀人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在审讯过程中,因一些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迫使他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7·12入室杀人案为自己所为,才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2005年1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追究。

(八) 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九、“110”逼供大案(又称“4.30陷害案”)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了两个败类,滥用职权,编造伪证,刑讯逼供,陷害无辜。

祸起三泡尿 爷俩进班房

时间:1997年4月30日晚上10时。 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季的驻马店,芳草吐翠,气候宜人。张贵斌和谢秀云夫妇在菜市场的丁字路口,开了间瓷器店。

大约晚上十点钟,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嘎”然停下,从车上走下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人穿着警服。他们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小店门口,拉开裤子,对着门便“哗哗啦啦”浇起尿来。谢连忙制止说:“你们可不能尿这儿。”其中一个穿警服的恶声恶气地说:“尿这咋哩,尿您嘴里也该!”谢见其开口便伤人,就骂道:“你真驾驶(厉害之意——记者注),你们咋这么排场?”那三个人见其顶嘴,凶相毕露,

走上来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脚,三下五除二便把妇人打翻在地,鲜血直流,妇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呀,快来救命啊……”

正在不远处卸货的张贵斌及其儿子张文军、张文普闻讯赶来,看见谢正被一帮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让走,并一对一交起手来。

张父见这伙人穿着警服,以为遇上假冒公安了,便叫小儿子文普快去打“110”报警。

那伙人一听打“110”,更是有恃无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不整死你!”

在双方争斗当中,驻马店市“110”公安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出手制服这帮歹徒,他们惊奇的是:打架者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张山军呢?“110”把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进市公安局。深夜12点多,又将22岁的张文军抓进公安局,对二人做了突击审讯。笔录后,不容分说就把二人用手铐铐在铁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严刑逼假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公安局楼底下的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打,打得他“妈呀 ”、“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 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 打得我死过去好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晚10时许,市公安局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服,请 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本来事实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后野蛮打人行凶案,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殴打警察”恶性凶案。

5月15日,张氏父子拘留期满,驻马店市公安局置市检察院“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于不顾,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二人转为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要求逮捕。为求正义存拨雾觅真凶。

1997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公安局呈报的关于批捕张贵斌、张文军卷宗。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战的英勇群体,素以办案严谨、善打硬仗而蜚声于河南检察系统。

像平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科长王永波上班后就坐下来阅卷。受害人是公安干警,这种案例并不多见。他决定亲自办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一、两次讯问的笔录显示,口供前后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干警的陈述与主证人谢秀云的证言大相径庭;

三、其他证人证词中有公安术语出现,显然有人编造伪证。

王永波凭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预感此案定有“猫腻”,决非纯粹的妨碍公务案,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当他提审“罪犯”时,父子二人同时翻供,并连呼冤枉。他们还露出血糊糊的累累伤痕,请求验伤……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及地区检察分院主管领导汇报并作了请示。在得到上级的支持后,他暗下决心:案情重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不能让无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侦察难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来,后果将十分严重。

批捕科的干警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了艰难的侦查。5月27日深夜,由许好华副检察长亲自坐阵指挥,科里干警兵分三路开始调查取证。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已闻风而避,所有目击群众也讳莫如深,缄口不谈。

三路人马,碰壁而归。正在他们一筹莫展之时,说情者找上门来,要“自家人”高抬贵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携带万元现金,来到王家“登门拜访”,请他“笑纳” 。

“坚决顶住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嫉恶如仇的正义感使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们再次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导终于使群众消除了顾虑,吐露了不敢做证的原委:事发次日,刘建强、张山军曾威胁他们:不许如实作证。检察官们又重点对刘杰的妻子做了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了他们的面前。刘杰说,出事后,刘建强把我请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顿“便饭”,叫我作假证,并威胁我不得乱说话。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个重要的情况:公安干警周靖、钟兵按刘、张的授意,对 张氏父子残酷殴打,严刑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讯刘建强、张山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多年,一直态度恶劣,拒不交待。检察官们沉着冷静,适时抛出“炸弹”,与二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终使对手败下阵来,如实招认了编造假证、诬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建强、张山军,同时将干警周靖、钟兵等人交法纪部门立案查处。

惊动中南海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艰苦奋战,走访了几十个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使公安败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张氏父子的决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狱一个月之久。但公安局仍不放人,又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至 7月8日才不得不将张文军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陷害入狱达2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当二人在押期间,公安干警为逼取口供,曾对二人多次进行毒打、折磨,致使张贵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外伤,属于轻伤。而公安局却没有任何赔礼道歉,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而张家治病已前后花去数万元。

1997年8月,新华社记者闻讯赶到驻马店采访。张贵斌告诉记者,在拘留期间,有人几次跑到拘留所对他们进行威胁,不许他们申诉和上告,并放出风说,只要不再上告,拿一万块钱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8期对此案初作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作了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请河南省政法委查处,并报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作了明确批示;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同志看到后拍案而起,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河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严重败坏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做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刑事拘留,后正式予以逮捕。并对刘建强、刘军、周靖、钟兵分别提起公诉(张山军未被起诉)。

1998年元月,驻马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有期徒刑各一年,干警周靖、钟兵以刑讯逼供罪分别判刑各6个月,另一个同案犯张山军则只被其单位作了行政处理。

全国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并诬陷其为歹徒大冤案

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这不是枪毙死刑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尸体

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导说:“8月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被杀,又蒙如此罪名,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事件原委: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自己一人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民 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 押在警车里,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杀人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法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 7点多钟, 我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我听见‘砰砰’ 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杀人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到路边,用“七九” 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法医鉴 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上访历尽辛酸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杀害后,他们的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上访, 共达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使尸检鉴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起诉拖延至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黄华生和陈松平被杀害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击毙陈广丰等人 ”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 ”罗国斌回答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 要求给他擦乾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 ’我说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 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在中国历史上有多个姓蔡的名人,哪几位最有名。 (三)

蔡 邕:陈留圉(今河南省杞县南)人,东汉时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他博学多才,通经史、音律、天文,善散文词赋,又工隶书,曾创“飞白”书,且善画,是东汉四大画家之一。

蔡 伦:桂阳(今湖南省郴州)人,东汉宦官,改进了造纸术,他总结西汉以来用汀质纤维造纸的经验,创造用树皮、麻头、敝布、渔网造纸之法。时称蔡侯纸。被后世传为我国蔡姓造纸术的发明人。

蔡 襄:兴化仙游(今属福建省)人,北宋时杰出书法家,工书善画,其楷、行、草书皆具特色,为“宋四家”之一。著有《茶录》、《荔枝谱》等。

蔡 锷:湖南省邵阳人,自幼聪明好学,立志献身我国民族事业,早年积极参加民主革命运动,反对封建专制,为我国的共和事业奉献了终生。

蔡 畅:湖南省双丰人,我国著名的女革命家、中共党员,早年积极参加民主救国运动,历任全国妇联主席、中央政府委员、人大副委员长等职。

蔡文姬:名琰,字文姬,陈留圉人,蔡邕之女,东汉时著名女诗人,她天生丽质,博学有才辨,且通音律,有“才女”之称。其入胡的故事家喻户晓,作品《胡笳十八拍》尤为著名。

蔡元定:福建省建阳人,南宋著名理学家,自幼学习孔孟和“二程”理学,博学而聪悟,在理学、易学与音律研究等方面均有成就,著有《大衍详说》、《皇极经世》、《八图阵》传世。

蔡元培:浙江省绍兴人,早年参加民主革命运动,积极倡导科教育人,实行先进办学方针,提倡民主、科学,曾先后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院长、司法部长等职。

蔡和森:湖南省双丰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卓越领导人之一,早年积极倡导并参加革命运动,历任我党重要职务,后因被叛徒出卖而壮烈牺牲。

蔡廷锴:广东省罗定县龙岩乡人,著名的爱国将领,早年从军,积极投入革命斗争事业,曾在震惊中外的“一二·八”事变中奋勇抗击日军进攻,给予其沉重打击,在中国人民抗战史上写下光辉篇章。

蔡锡勇:清末洋务派。他受张之洞之命,创办湖北炮厂,织布局 ,马鞍山煤矿局等。并精通速记术,将速记应用于翻译,是中国速记的创始人。

蔡雄:(1907—1927),大革命时期温州地区的学运先驱,浙江瑞安人。1924年参加青年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温州学生救国联合会领导人和共青团温州支部书记。1927年5 月在温州被捕,拒不招供,遭受毒刑后双臂和大腿全被打断,仍一身傲骨,视死如归。5 月23日,血肉模糊的蔡雄被敌人装入箩筐,抬往刑场就义,死时年仅20岁。

蔡仪(1906.6.2——1992.2.28)中国当代机械自然唯物主义美学家。原名蔡南冠。湖南攸县人。早年曾留学日本等。建国后,曾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兼研究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华全国美学学会副会长。 在美学思想上,他撇开美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关系,机械地运用自然唯物主义观点研究美学,提出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把美学研究引向了又一错误方向。有人把蔡仪解读为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此种解读存在极大偏差,是并没有把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实际弄清楚,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髓!主要美学著作:《新艺术论》、《新美学》、《唯心主义美学批判集》。主编:《古典文艺理论译丛》和《美学原理》。

蔡斌:(1966—今),浙江慈溪人,排球运动员、教练员,97年担任上海女排主教练,99年开始执教国青队,2009年当选国家女排主教练。

蔡 騄 男,19209月生,浙江省吴兴县人。1943年上海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外语水平能阅读翻译英文、德文、日文科技资料并担任译审工作;在口译方面能用英语与外国专家直接对口。本人退休前担任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享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待遇。主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黄石市科技外语研究会、黄石市科技口语研究会、黄石市土建学会名誉理事长。本人技术专长:工业、民用建筑的设计与施工;铁路桥梁施工;国外科技资料的翻译与评审。退休后91年—95年曾任湖南省政协基建办公室技术负责人。60年以前完成湖南长沙钢厂、衡阳硅钢片厂、株洲钢厂等规划设计;负责完成湖北大冶湖一号铁路桥,在施工中采用土的电动双液硅化加固法,使桥台贯入阻力提高60%,中墩贯入阻力提高130%,地基承载承力提高一倍。70年代参加武钢一米七轧机连铸车间引进工程建设,80年代参加江西贵溪冶炼厂引进工程建设分别担任引进技术资料的全部翻译及审定工作。著述:《蓄热法冬季施工》、《防水工程施工总结》、西德引进武钢连铸车间各项技术资料翻译共1000万字,贵溪冶炼厂引进日本成套设备技术资料共500万字。80年代负责组织编写中国有色总公司持种结构施工操作规程等。

蔡 敦 男,1932年生,广东潮州人。汕头市中心医院口腔科主治医师。从事口腔 科专业30多年,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医疗医德良好,深受汕头地区口腔疾患者的赞扬 。其医疗特长是额面外科的治疗。曾抢救危重的下额骨血管瘤大出血病例多例,在1990年第 三届全国口腔额面外科学术会议发表的《下额骨血管瘤治疗病例探讨》被收入专集。并成功 地为年纪仅11岁的患者切除先天性巨舌症。所写论文《先天性巨舌症(淋已管瘤)切除术改 进法探讨》曾在1990年汕头市中华医学会分会学术论文宣读。汕头市的口腔额肿瘤病例较多 ,在开展额面外科时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挽救了不少口腔肿瘤病人。他在1970年—1977年 7年中共成功摘除14例额骨肿瘤,病例中有上、下颌骨巨大肿瘤及上颌骨恶性肿瘤,对颌面 部整容手术颇有研究。30年中曾为数千先天性唇胯裂进行过整容手术,深受患者好评,对常 见的口腔疾息牙周病亦有研究,用中西结合为数千患者治疗,效果尚好,为疾患解除痛苦, 深受广大患者欢迎。

蔡 俊 男,1938年11月生,江苏徐州人。主任医师。大学文化。现任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医院主任,疑难病专家门诊主任,传统医学博土,国际传统医学会国际中医药学院、香港中华中医药学院教授,国际中西医结合研究会理事,香港名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颈椎病专业委员会、中国传统医学会委员,世界医药研究中心研究员,世界传统医学风湿病研究员,中国福州生物医学研究所及中国侨光医药保健科研所研究员。从事医、研、教40年,擅长男女老幼诸般疑难病症,对于骨科、精神、神经科、内分泌、类风湿、脑瘫、脑萎缩、重症肝胆疾病,以及各类癌症等治疗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尤对于各类骨质增生,颈、腰椎病,以及各类原因引起的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的造诣极深。成为国内外知名度颇高的疑难病治疗专家。独创的“小刀疗法”,以小手术代替大开刀,为一些腰痛、颈椎病、淋巴结核、癫痫、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等疑难病在治疗上开拓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著医案2部,参著医书21部。经常参加、主持国内大型学术会。撰有《综合疗法治疗颈椎病》论文荣获1992年国际医药科技进步奖;《中西医结合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滕蚣汤配合小刀疗法治疗腰椎病》二篇论文,获1994年国家级特等奖,分获“振兴国医”金质勋章各1枚;肝癌》、《肺癌的治疗进展与讨论》2篇论文荣获第六届国际优秀论文一等奖一中西医结合治疗帕金森病60例临床疗效观察》等3篇论文1996年评为世界优秀论文一等奖;1998年应邀参加在新加坡举行的跨世纪医学新进展暨世界名医颁奖大会,其论文《腰椎病的治疗进展及讨论》荣获世界优秀一等金杯奖,同年应邀参加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四届传统医学授奖大会,其论文《强直性脊柱炎的误诊与治疗展望》荣获优秀成果奖、获金牌、金杯奖。共撰文190余篇,国内获奖162篇,国际获奖24篇。国际医学部及美国传记协会指定为1999年全世界科学名人并颁发金牌纪念。因在本世纪内取得了辉煌成就,国际医学部授予其“世界紫荆花医学金奖”、“20世纪风云人物医学家金奖”。

5.1 蔡顺礼中将

蔡顺礼(1913-——),江西省吉安县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1军团1师3团青年干事,2团连政治指导员,红1军团第12团总支部书记,中央保卫营政治委员,红一军团骑兵连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骑兵营、团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兼干部科科长,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党校组教科科长,晋察冀军区政治部除奸部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野战军第3纵队9旅、7旅政治委员,第8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19兵团65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武装保卫局局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院长,国防科委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昆明军区副政治委员,石家庄高级陆军学校政治委员。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5.2 蔡永少将

蔡永(1919-2001),江西省泰和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1军团第2师4团战士、宣传员、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第2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等职。参加了中央苏区三、四、五次反“围剿”战斗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343旅685团政治处干事、营政治教导员,苏鲁豫支队鲁南独立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4师10旅28团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淮海军分区特务团团长兼政治委员,支队政治处主任、支队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了平型关战役和段村、襄安、钱上集及苏鲁豫、豫皖苏抗日根据地的多次反扫荡、反蚕食战斗,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2纵队6师17团团长,师参谋长,第四野战军第39军116师副师长等职。指挥所部参加了怀德、昌图、四平、彰武、闻家屯战斗和平津、湘西、广西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9军145师师长兼广西平乐军分区司令员、军参谋长,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空3军参谋长,后兼志愿军空军前方指挥所参谋长、中朝空军联合司令部前方指挥所参谋长。回国后,任空3军副军长兼参谋长,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空军某军军长,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等职。参与指挥了湘西剿匪、抗美援朝中的空战等战斗,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国土防空作战做出了贡献。是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19月10日因病在大连逝世,享年83岁。

5.3 蔡长元少将

蔡长元(1917-——),四川省宣汉县人。1933年红军打开宣汉城,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9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9军第27师79团3营通讯员。1934年到团部当了青年干事,1936年10月,红9军西渡黄河,转战河西走廊。所在的27师在古浪受挫,1000余人仅剩400余人突围出来。红9军经过两次倪家营子缩编为一个团,只有5个连。随红9军残部向西走了两天,又奉命重返梨园口,掩护红30军西进。在梨园口血战了一场,部队开始分散突围。时任军供给部部长吴先恩(后授中将衔)的警卫员,他和吴先恩突围后,在祁连山躲了三个月,过着野人的生活。后来两人出山,昼伏夜行,沿途乞讨,在凉州被敌人冲散。几经辗转,投奔了邓宝珊部。1937年,在邓宝珊部打听到我军的消息,带枪找到了八路军358旅。不久,被送往延安抗大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毕业后,分配到晋察冀军区任组织部青年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野战军4纵11旅政治部主任,1947年,杨成武将善于打山地战的11旅充实到3纵,改称3纵9旅,升任旅副政治委员。第9旅在清风店战役中露了一手,一天一夜走了200多里,抢先到达清风店,取得了清风店战役的胜利。任9旅政治委员时,率领9旅两天一夜走了300多里山路,赶到新保安镇,完成了对敌35军“围而不打”的任务。9旅还有一个记录:两天三夜,走了500来里,9旅因此有“神行太保”的美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第3纵9旅改编为63军198师,做了多年政工干部的出任189师师长。在太原战役中,198师激战攻克太原外围核心工事双塔寺,活捉了敌人一名军长,被授予“立功太原”红旗。在兰州战役中,彭德怀点名189师的老红军团566团主攻豆家山,566团占领豆家山一号阵地,565团占领二号阵地,189师又血战7个小时,打退了敌军的反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3军189师师长,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3军189师师长,在第五次战役中,189师在铁原阻击美军4个机械化师和2个南韩师进攻,以保证我军主力的安全。美军利用现代化武器的威力,天上飞机狂轰烂炸,地面坦克开道,火焰喷射器跟进喷烧,189师整整阻击了三天。1953年回国,进入南京军事学院学习。1957年升任第24军副军长,1961年升任第66军政治委员,1963年回到第63军任政治委员。在邢台大地震救灾工作中,第63军出色的纪律和作风受到周恩来的赞扬,后来周恩来将189师调入北京卫戍区。1967年因患重病离职休息,1979年自愿到陕西省军区任政治委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5.4 蔡长风少将

蔡长风(1910-2001),江西省吉水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由团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战士,红12军第36师军需处管理员、粮秣股股长、军需处处长,红1军团第2师5团供给处主任、师供给处处长。参加了中央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343旅685团供给处主任,115师后方留守处主任、科长,教导第5旅供给部部长,新四军独立旅供给部部长,鲁南县财政科长兼税务局长,鲁南行署财政科长,旅供给部部长,山东滨海军区供给部部长、后勤部部长兼政委等职。随部队东渡黄河,首战平型关,回师晋西,挺进鲁南,圆满完成了战时物资的供应保障任务。

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山东野战军供给部部长,华东野战军供给部部长,华东军区供给部副部长,第三野战军供给部部长等职,参加了鲁南、鲁中、莱芜、孟良崮、临驹、南麻、泰安、济南、许昌、洛阳、开封、淮海、渡江、南京、上海等战役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10兵团后勤部部长,华东军区海军后勤部部长,海军财务部部长,海军后勤部副部长,海军后勤部顾问等职。为建立和完善海军后勤保障体系作出了贡献。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1年1月28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5.5 蔡炳臣少将

蔡炳臣(1915-1978),河南商城县人。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25军73师217团排长,商城县区游击队政治指导员、便衣队队长。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4支队7团政治处主任,第2师4旅11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第2军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3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第4野战军第40军153师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军师政委,吉林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广东公安总队第二政委治委员,湖北省军区独立师政治委员,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铁道兵政治部副主任。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78年8月24日逝世,终年63岁。

5.6 蔡爱卿少将

蔡爱卿(1913-1978),湖南省岳阳县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3军团4师9团排长,第11团连长,第12团副营长、营长,第11团参谋长。1931年参加了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长征和直罗镇战役。

抗日战争时期,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第一纵队中队长、大队长,第38团团长。1942年日军炮制了在沁源建立“山岳剿共实验区”的计划,刘伯承、邓小平指示对入侵之敌实行长期围困、逼走逼死的方针,把敌人据点内的群众全部动员起来,实行彻底空室清野。38团和沁源县委组成了“沁源围困指挥部”,任总指挥,将全县划分为11个“战区”,以部队为骨干,和游击队民兵组成了13个游击集团,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围困战。后任太岳军区第1军分区副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4纵11旅副旅长,第9纵25旅旅长,豫西军区第2军分区司令员,河南军区警备2旅旅长。参加了上党、邯郸等战役。1946年获战斗英雄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南军区高射炮师师长,华南军区防空司令部副司令员,中南军区防空部队副司令员,广州军区防空军副司令员,山西省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78年3月3日逝世,终年65岁。

5.7 当代将军

蔡毓通少将

蔡毓通(1931-——),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卫镇柳夼村人。1946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连长。参加过解放战争中的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作战和解放福建、夏门东山岛等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报话站站长、团参谋长、卫星测控站站长、某基地后勤部部长,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第26基地(西昌卫星发射测量控制中心)副司令员等职。

1955年被授予尉官军衔。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解放勋章。1988年9月被军委授予少将军衔。

蔡鸿猷烈士蔡鸿猷(1897年—1928年10月6日),男,汉族。乳名德宣,字辉甫,号哲臣,浙江缙云小章村人。蔡鸿猷于1915年县立第一高等五云小学毕业后,蔡鸿猷随父母迁居兰溪县(今兰溪市)马埠区方家租种地主土地,后任小学教员。1919年,外出从军,在浙江陆军中服务。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入浙江陆军无线电话教导队第一期学习。1924年8月,受组织选派从上海大学考入中国国民党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二期步兵科学习。在校其间,先后参加了平定商团叛乱、第一次东征、削平滇桂军叛乱等战斗。1925年9月军校毕业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排长、连长、连党代表等职,参加了广东革命军第二次东征。1926年,奉调广东革命政府财政部缉私卫商总队(后改名税警团)任第一团第一营党代表。1927年2月,任税警团上校党代表。在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为革命政府筹集经费、打击走私、查禁烟苗和维护经济秩序,与军阀和帝国主义反动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同年4月15日,广州发生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批共产党员遭抓捕。他也于4月16日被捕入狱,关押在广州郊外南石头惩戒场。经数次拷审,始终坚贞不屈,还劝前来探监的同乡同学吴震参加共产党。后转囚于国民党广州公安局拘留所。1928年10月5日,审讯后押回狱中,写下给父母的遗书和诗二首。其一首:“赤血染黄花,磷光照万家。两度中秋月,半生志未酬。”1928年10月6日,拖着脚镣手铐,昂首挺胸,迈向刑场,英勇就义于广州郊外。 1951年中央内务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蔡永祥烈士

蔡永祥(1948-1966),安徽省肥东县湖滨乡(现六家畈镇)大蔡村(曾名大红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66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入伍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3支队3连(现为武警3支队3中队)战士,成为一名守卫钱塘江大桥的哨兵。蔡永祥立志发扬革命前辈的光荣传统,以董存瑞、雷锋、欧阳海、王杰、刘英俊等英雄模范为榜样,把自己的青春献给祖国。在连队里,时时处处把方便让给他人,把困难留给自己。平时搞内务卫生,站岗放哨,事事抢在前面,还经常帮助战友洗衣服、洗被单伙房挑水、洗菜、做饭,被同志们称为“半个炊事员”。

1966年10月10日凌晨,蔡永祥守卫在钱塘江大桥上。2时34分,由南昌开往北京的列车向大桥飞驰而来,蔡永祥突然发现离他40多米的铁轨上,横着一根大木头。为保证列车的安全,蔡永祥不假思索地抱住大木头跃出铁轨。列车安全地停在大桥上,而年仅18岁的蔡永祥却在火车强大气流冲撞下壮烈牺牲。

为表彰他的英雄业绩,中共南京军区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1968年10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在钱塘江大桥北面的月轮山上,蔡永祥塑像和事迹陈列室落成,以志纪念。从1968年11月到1978年12月,陈列馆接待各界瞻仰人士达480多万人次,接待来自世界各地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友人、华侨、港澳同胞,计102批,共1000多人次。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黄州拘留所的具体位置,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