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一)

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最佳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管辖,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首先,职务犯罪案件归监察机关管理。其次,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重大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管辖。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负责。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后,若由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若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同样由公安机关受理。军队保卫部门管辖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监狱管辖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海警部门管辖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亦由相关机关负责处理。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则可由该地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权的规定 (二)

最佳答案1.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犯罪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也可以由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2. 自诉案件,如果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

3. 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军队司法机关管辖。

4. 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监狱机关管辖。

5. 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6. 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也可以由其管辖。

7.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其他地点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8.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9. 对管辖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0.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11.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2.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包括立案、侦查、预审、决定和执行强制措施、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行政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代为执行刑罚以及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管 辖 (三)

最佳答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管辖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般管辖原则:

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地点。

特殊管辖情况:

针对或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由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等公安机关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或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负责;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管辖争议解决:

对管辖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级别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侦查。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经济、集团等案件的侦查。

专门管辖:

铁路、交通、民航、海关等系统内的刑事案件由专门的公安机关管辖。涉及铁路建设施工工地、森林、海关走私犯罪等案件由相应公安机关负责。

移送管辖:

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并根据案件性质为主或配合侦查。

其他特殊规定:

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等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门人员的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重点内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严格遵循管辖规定,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管辖不明确或有争议,应及时与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机关沟通协调,确保案件管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刑诉法案件管辖权规定包括什么? (四)

最佳答案刑诉法案件管辖权规定包括: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自诉案件的管辖、公诉案件的管辖等。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中,此时是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不同的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受理权限划分的。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

(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关注:“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

(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

(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

(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特别关注: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第三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①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②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④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4、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有些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或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权,能够为刑事案件机关立案并审理提供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首先向公安机关报警的,有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由我国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即自诉案件,也有些刑事案件是可以由我国的人民检察院自行侦办的,有的案件也是可以让我国的监察委员会管理的。

被告在监狱服刑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五)

最佳答案被告在监狱服刑,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立案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综上所述,院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都需要将犯罪分子移送至监狱进行关押,而犯罪分子也有可能成为被告的,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