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国的刑罚制度,有一个引人关注的点,那就是韩国目前是没有死刑的。这一事实可能与许多人对韩国的法律体系的预期有所不同。作为一个发达的国家,韩国在法律制定和执行上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和理念。没有死刑并不意味着韩国对犯罪行为持宽容态度,相反,韩国有着一套严格的法律体系来惩治和预防犯罪。想要深入了解韩国的法律文化和刑罚制度,就需要从其历史、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韩国没有死刑吗 (一)

最佳答案韩国没有死刑,大韩民国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已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在韩国的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政府已多年未实际执行过死刑,而且大多数国民都支持保留死刑制度。请注意,关于韩国死刑存废的具体情况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韩国对犯罪者的惩罚根据犯罪的严重性和性质而定,对于严重威胁人生命的犯罪,如使用爆破物使社会极度混乱、溢水罪以及剥夺人生命的犯罪,韩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生命刑和自由刑。
韩国有死刑吗? (二)
最佳答案韩国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
大韩民国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4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已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但是,刑法中仍保留死刑条款,当中规定死刑以缳首死刑(一般谋杀罪)或枪毙(军法适用)方式执行。
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
2009年,韩国大法院裁定死刑并不违反国家宪法而未被真正废止,同时间韩国也出现空前的民意压力要求恢复死刑制度。
主废派
主废派很多是从“生命不能被剥夺”这个概念出发来演绎的。生命能否被剥夺,已经超出了法学特别是法规范学的范畴,牵涉到哲学、伦理学、文学等更广阔的话题。这里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会有死刑?死刑的本质是一种惩罚手段,是对严重违法共同体秩序的成员的惩罚。
这种惩罚是最后的、也是极端的、最残酷的手段,因为它牵扯到对一个人生命的剥夺。但如果不用或者废除掉死刑,仍能较好地甚至更好地治理社会,或者说维护好共同体的秩序,那死刑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了。
韩国为什么不判死刑 (三)
最佳答案在韩国,自从2007年正式废除死刑以来,韩国民众对于死刑的看法不断发生变化。那么,为什么韩国不判死刑呢?这既涉及到社会文化、道德价值观、司法制度等多个方面因素的问题。
首先,死刑在韩国被视为过于残酷和不人道的惩罚方式,不符合韩国文化和道德标准。与中国等国家不同,韩国自古以来就有“恩赦文化”,即凡与人民有情感交集的人都应被施以恩赦或缓刑。死刑在韩国是一种终极、无法回归的惩罚方式,将罪犯以太阳下这样残酷的方式极其罕见,可谓是对犯罪人权的侵犯。
其次,韩国法律体系的变革也是导致这一政策的原因之一。在2007年,韩国宪法法院作出了关于废除死刑的历史性决定。根据这一裁定,死刑违反了韩国宪法的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因此不再可行。
大部分韩国人反对死刑的原因并不是出于同情罪犯,而是他们认为韩国法律需要遵循更高的人权标准,对所有罪犯给予同等保护。此外,部分韩国人认为废除死刑是一种更加广泛的人权保护和正义实现的手段。
总之,韩国废除死刑,反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应该以人权保护为根本宗旨,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看,废除死刑又是一种良好的国际形象和实践,对国家形象、社会稳定、个体自由权利等各方面都有积极的影响。
韩国死刑废除了吗? (四)
最佳答案1997年12月起至今,韩国已经20年间没有执行死刑,但政府尚未正式对外宣布废除死刑。目前,在韩国被判处死刑的死囚共有61人,国际社会不断要求韩国政府废除死刑。为凝聚社会有关废除死刑的共识,委员会计划9月举行有关废除死刑的讨论会,10月就废除死刑与替代刑罚进行问卷调查,并在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日”发表声明,并同民间团体、宗教界人士积极开展合作。2013年3月25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第47次会议,确定了含有提高杀人罪量刑基准等内容的草案。草案规定,将因怨恨、家庭不和、财务关系等引起的“一般动机杀人”的基本量刑由9~13年提升至了10~16年;将报复杀人、盲目性杀人等“谴责动机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2~16年提升至了15~20年;将伴有性暴行、抢劫等的“重大犯罪结合杀人” 的量刑标准由17~22年提升至了20年甚至无期徒刑;并杀害很多人的“极端轻视人命杀人”的量刑标准由22~27年提升至了23年甚至无期徒刑。量刑委员会表示,存在重判及轻判事由时的量刑标准也略有提高。 其实虽然韩国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至今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
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不存在积极的证据证明死刑有威慑力。”我们无法根据统计的资料精确的证明死刑对所有的犯罪都没有威慑力,但迷信死刑的威慑力至少是值得怀疑的。在某些废除死刑的国家,普通刑事犯罪率并没有上升,至少说明了这种怀疑的合理性。如果把人看作社会的目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设置一个公共的杀人犯。我国有死刑,而且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是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的行为。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不能简单的否定死刑的威慑力,因为如果认为死刑没有威慑力,那么就说明所有的刑罚都没有威慑力,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只能说死刑有没有特有的威慑力。就一般预防而言,世界上针对死刑问题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一直未能证明死刑相对于其他刑种有特殊的威慑力,最新一次的调查,即联合国在1988——1996年所作的调查表明“研究不能提供死刑对无期徒刑更有威慑力。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韩国没有死刑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