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手段,其相关知识和立案标准的了解对于维护个人隐私具有重要意义。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概述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收买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该罪名旨在打击那些未经授权,擅自收集、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这一罪名的设立,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值得注意的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被整合进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了解其历史沿革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这一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主要的立案标准:

1. 出售或提供敏感信息:如行踪轨迹信息被用于犯罪,或者明知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而向其出售或提供的。

2.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定数量信息: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或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及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

3. 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违法所得五千元的。

4. 利用职务之便: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数量或数额达到上述标准一半的。

5. 再犯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构成要件与主观故意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除了需满足上述立案标准外,还需考虑犯罪的构成要件。首先是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其次是犯罪对象,即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需具有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此外,行为人需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仍然故意为之。

法律后果与辩护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在辩护过程中,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如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获取信息的方式是否违法,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以及信息是否具有可识别性等。准确归类所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是认定不构成犯罪或罪行较轻的重要辩护角度。

总结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个人信息的保护日益重要。了解这些罪名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辩护要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个人隐私安全,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同时,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信息化环境。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衡众网关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