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中国经济稳健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一年,全国多个省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旨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一、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概况
2012年,全国31个省(区、市)共有104个最低工资标准档次,最低工资平均值为996元,相比2011年的868元,增幅达到了14.75%。这一增幅不仅超过了“十二五”规划期间年均增长13%的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对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决心。
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遍较高,如深圳、上海等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了1500元和1450元,位居全国前列。而中西部地区虽然整体较低,但也在稳步推进调整,如河北省从2012年12月1日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
二、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实例
(一)北京市
北京市作为首都,一直致力于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201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这一调整不仅提高了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同步提高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河北省
河北省在2012年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此次调整覆盖了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设定了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还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这一调整还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时,往往会带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工资水平提升,从而推动整体工资水平的提升。这不仅有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四、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成果和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程度。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收入分配公平问题,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企业和劳动者也应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调整,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五、结语
回顾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其对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生活水平、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的不断努力,最低工资标准将继续发挥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总之,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政策调整,更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的一次重要实践。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一政策能够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
- 1、2012年山西最低工资标准
- 2、2012年安徽省各市各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
- 3、2012年深圳最低工资底标准是多少
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问答
2012年山西最低工资标准 (一)
优质回答晋政办发〔2012〕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
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980元、二类900元、三类820元、四类740元,依次调整为1125元、1035元、945元、855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6.5元、二类5.9元、三类5.4元、四类4.9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2.3元、二类11.3元、三类10.4元、四类9.4元。
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实行。
附件: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一类:
全日制用工月标准:1125元/月、6.5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标准:12.3元/小时;
适用区域: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晋中介休市,吕梁孝义市,运城河津市;
二类:
全日制用工月标准:1035元/月、5.9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标准:11.3元/小时;
适用区域: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襄垣县,晋城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山阴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
三类:
全日制用工月标准:945元/月、5.4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标准:10.4元/小时;
适用区域: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屯留县、沁源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柳林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四类:
全日制用工月标准:855元/月、4.9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标准:9.4元/小时;
适用区域: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长子县、黎城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兴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颁布日期:2012-4-9执行日期:2012-4-1
2012年安徽省各市各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 (二)
优质回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2011〕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101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680元。
马鞍山市:市区900元,当涂县720元。
淮北市:市区800元,濉溪县68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80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680元。
芜湖市:市区80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680元。
铜陵市:市区800元,铜陵县680元。
宣城市:市区800元,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720元,泾县680元。
蚌埠市:市区75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680元。
滁州市:市区750元,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680元。
巢湖市:市区750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680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75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680元。
安庆市:市区750元,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680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75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680元。
亳州市:市区720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680元。
宿州市:市区72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680元。
阜阳市:市区720元,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680元。
六安市:市区72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6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10.6元(每人每小时,下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7.1元。
马鞍山市:市区9.4元,当涂县7.5元。
淮北市:市区8.4元,濉溪县7.1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8.4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7.1元。
芜湖市:市区8.4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7.1元。
铜陵市:市区8.4元,铜陵县7.1元。
宣城市:市区8.4元,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7.5元,泾县7.1元。
蚌埠市:市区7.8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7.1元。
滁州市:市区7.8元,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7.1元。
巢湖市:市区7.8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7.1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7.8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7.1元。
安庆市:市区7.8元,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7.1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7.8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7.1元。
亳州市:市区7.5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7.1元。
宿州市:市区7.5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7.1元。
阜阳市:市区7.5元,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7.1元。
六安市:市区7.5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7.1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颁布日期:2011-7-1
执行日期:2011-7-1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请参考
2012年深圳最低工资底标准是多少 (三)
优质回答2012年2月1日起,深圳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每月最低工资为1500元。
该标准经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并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每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3元。
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调整方案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文件编号为深人社规[2011]19号。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条件,确保他们在劳动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报酬。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各用人单位需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调整将对深圳市的劳动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整体生活水平。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