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赠与无效案例

一、引言
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关于财产赠与的条款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文将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深入探讨离婚协议中赠与无效的情形,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案例概述
案例背景
钱老板与刘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了两套房产。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两套房产无偿赠与刘女士。然而,此时钱老板尚欠赵先生700万元货款未付,且该债务已进入司法执行阶段。赵先生发现钱老板的赠与行为后,认为其逃避债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老板在明知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刘女士,该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行为。
三、赠与无效的法律依据
逃废债务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若发生在债务人存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且赠与行为明显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则该赠与行为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本案中,钱老板的赠与行为即属此类。
未办理过户手续
对于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若离婚协议仅约定赠与而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该赠与行为未实际成立,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导致赠与无效。此外,即使已办理过户手续,但若存在逃废债务等情形,债权人仍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四、赠与可撤销的特殊情况
欺诈、胁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离婚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提出撤销赠与的请求。
双方共同主张撤销
在房屋产权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夫妻双方共同主张撤销赠与行为有效。但需注意,若离婚协议已明确约定赠与且已办理过户手续,则一般不允许撤销。
五、案例启示
本案提醒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债务问题,避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不动产的赠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此外,在面临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六、总结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并非绝对有效,其有效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债务问题、过户手续是否办理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本文通过分析一起典型案例,深入探讨了离婚协议中赠与无效的情形及其法律依据,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和借鉴。
- 1、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权撤销?
- 2、离婚协议中房子可以归孩子吗
离婚协议赠与无效案例的相关问答
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权撤销? (一)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无权撤销。
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申请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初审:结婚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此时,离婚失败;
4、共同申请领证: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也没有忘记领证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5、审查;
审查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发证:审查后,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协议中房子可以归孩子吗 (二)
贡献者回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房产可以归孩子所有,这种情形属于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离婚协议中明确将房产赠与孩子的条款,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等情形,该赠与内容即被视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在以下情形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遵守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一法律规定确保了赠与合同的严肃性和可撤销性,为赠与人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的救济途径。同时,也提醒受赠人应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可能会面临赠与合同被撤销的风险。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离婚协议有效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维衡众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