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协议里的赔偿金多久有效 (一)

答《离婚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般来说不存在失效的概念。 针对《离婚协议》约定的赔偿金,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约定赔偿的支付方式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支付期限是多久,如果没有按期支付如何处理等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法院一般都认可其有效性。所以说,离婚协议赔偿多久失效,要依据双方 签订的协议 来具体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中的补偿金是否有效 (二)
答法律分析:离婚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未受胁迫、欺诈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赔偿女方30万有效吗 (三)
答有效。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补偿条款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内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后就不能随便反悔。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子女抚养等属于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补偿属于财产关系范畴。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害主体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侵害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3、被害主体
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4、侵害对象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
由上可知,只要是合理主张,双方自愿的,离婚协议赔偿女方30万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前述离婚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四)
答离婚前签署的赔偿协议若要生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要遵循公序良俗原则。
反之,该协议无效。
具体情况包括:
(1)一方虚假欺诈或威胁手段导致协议涉及国家利益受损;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饰;
(4)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5)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离婚赔偿协议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维衡众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