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欺诈的认定 (一)

优质回答合同中欺诈的认定
合同中欺诈的认定,法律来源于生活运用于生活,是我们不能忽视的存在,也是我们而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法律约束的同时也是对我们的保护,以下了解合同中欺诈的认定。
合同中欺诈的认定1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
目前我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
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
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规定的意见是否与形势发展的客观现实相符合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尽快作出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此外,在作出解释规定时还应将个人合同诈骗罪与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区别开来。
区别的原则是:个人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应低于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中欺诈的认定2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行为人通过订立、成立、履行合同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本质是非法的,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二重性使合同欺诈行为成就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体,从而使其成为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括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认识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产生混淆,如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相等同。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新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重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民法通则》颁布至今,我国关于民事欺诈的规定也见于许多单行法规,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等,这些无疑是对我国民事欺诈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综上可知,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合同中欺诈的认定3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也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阻碍对方当事人使其发生错误;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也可以表现为本应作为而故意不作为的方式;受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
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例如,误将劣质产品认为是优质产品,误将有重大瑕疵的标的物认为无暇疵,误认为欺诈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这种错误,必须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受欺诈人陷入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受欺诈人因听其描述,与看之样品而被蒙蔽,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原因。
合同诈骗罪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保险诈骗罪行为方式的认定 (二)
优质回答前言: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以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3-1-141-001
温某保险诈骗案——网络交易中“材质保真险”诈骗行为的认定
基本案情:2019年8月,被告人温某伙同温某甲等人,利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推出的材质保真险,骗取保险金。温某甲联系天猫商家,以订购大量汽车座垫为由,修改了座垫材质参数,并将修改后的购买链接发给温某等人。温某等人购买后,以商品材质不合格为由申请理赔,约定收取30%好处费。温某采用此方式,骗取保险理赔金总计448286元。
2021年8月,温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事实。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作出判决,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一审宣判后,温某提出上诉。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作出判决,判处温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家属代为退出的1万元已返还被害单位,继续追缴438286元退赔给被害单位。
裁判理由:本案关键在于厘清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编造的内容。本案的保险事故是发生了与保险标的不符的事实,即购买到的PU汽车座垫与投保的牛皮汽车座垫不符。事故已发生,被告人温某并未伪造事故。温某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了虚假原因,即与卖家串通故意让卖家虚构保险标的,并在理赔时故意隐瞒真相。此外,温某还存在夸大损失的情况。因此,本案应认定为保险诈骗罪。
裁判要旨:材质保真险在网络交易中合法。行为人诱使卖家违背诚信原则,获取理赔金,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在理赔过程中隐瞒真相。对该网络交易中的保险诈骗行为,优先考虑保险诈骗罪,其次考虑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行为方式的认定,主要在于厘清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编造的内容。
医保诈骗罪量刑标准2021 (三)
优质回答2021年保险诈骗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1万元不满10万元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5万元不满50万元的 ,属于“数额较大” ,应予立案追诉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个人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10万元不满50万元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50万元不满250万元的 ,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或者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为骗取保险金而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行贿的;
2.以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3次 ,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3.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50万元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数额在250万元的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或者单位进行保险诈骗 ,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处十年有期徒刑 ,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为骗取保险金而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行贿的;
2.以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3次 ,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3.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医保是: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 ,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由政府承办 ,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女子自断脚趾骗保43万,保险公司是怎么查出来的? (四)
优质回答近日,一女子自断脚趾骗保 43 万的新闻冲上微博热搜。 对自己如此之狠,一般人是做不到的,那是什么原因让她做出非常人的举动?保险公司又是通过哪些蛛丝马迹查出来的呢?
今天,我们打算从文书网的判决书来还原一下当时的现场情况,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 一、脚趾断裂,事出何因?
2021 年 4 月 13 日,龙冰(化名)邀请好友唐某和龙某到她新搬的出租屋吃饭。 下午,龙冰在厨房准备晚饭,而龙某在其他房间玩游戏,唐某则在厕所。
突然,厨房传来“啊……”的一声惨叫,龙某和唐某听到呼叫声,赶紧跑到厨房。 厨房里龙冰背靠灶台坐在地上,用毛巾捂着左脚,地上露出两个断落的脚趾,旁边还有一把砍猪蹄的斧子沾满了血迹。
来不及多想,龙某赶紧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唐某背起龙冰就往楼下走。一个骑摩托车的好心人正好路过,一起帮忙送去医院。 骑到半路,碰到了向他们赶来的救护车,医生查看情况后,说脚趾是有机会接上的,便让唐某回去把已经断掉的两个脚趾带回医院。
此前,龙冰通过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自己买了几份保险。在转院的路上,龙冰开始给他们打电话,说自己砍猪蹄时意外受伤,断了两个脚趾,要他们帮忙报案并申请理赔。 二、花1万3买了18份保单,17份是意外险
从 4 月 6 日到 9 日,龙冰先后在肖某这买了 9 份保险,花了 7314 块,买了 1090 万保额,其中意外险保额 390 万,医疗险保额 700 万。 接到龙冰的电话后,过了两三天,肖某到医院探望了龙冰,并告诉她申请理赔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保险刚买没多久就出险,而且意外险保额又很高,龙冰的理赔案件不得不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 于是保险公司进入了调查阶段。理赔调查的第一步:面访被保险人本人。
调查人员需要从龙冰的口诉,了解她受伤的具体经过,当时在做什么、有哪些目击证人、怎么去的医院以及买过哪些保险等等。 直到这时,除了在肖某那买的 9 份保险,龙冰的另外 9 份保险才露出水面。
这就不仅仅涉及一家保险公司了,碰到这类的案件各家保险公司一般会联合调查。 龙某和唐某算是第一现场的见证人,但并没有直接目击龙冰是怎么受伤的,在他们这并不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于是,保险公司的调查把目标转向了龙冰的急救医生——吴某。 吴某当天查看龙冰的伤口发现第 4、第 5 脚趾缺失,伤口流血比较少,且伤口整齐,这与斧头的意外伤害不太符合。
并且让他感到奇怪的事是,龙冰在 4 月 15 日时专门咨询过他,伤口能否达到伤残,他告诉龙冰是达不到的。 通过医生的描述,龙冰这次受伤好像并不像是斧头“意外”导致的。
调查到这里,保险公司对龙冰的意外受伤更加疑惑,但还需继续确认。 随后,保险公司找到了当地菜市场的猪肉店铺老板。
猪肉店铺老板给到一个重要信息:顾客买猪脚时,一般会根据他们的需要免费砍碎,而且所有店铺都一样,算是行规。 如此一来,龙冰为何要多此一举,自己回家砍猪脚?
随着调查的深入,保险公司得到越来越多的疑点,为了进一步求证,他们只能找到当地公安局,进一步了解龙冰的详细情况。 不查不知道,一查竟然找出龙冰曾被电信诈骗的历史,被人骗走 20 多万后到公安局报过案,陪同他一起报案的是田某。
问询田某后,调查人员又得到一个重要信息。田某称自己在 2 月份的时候借了 6 万块钱给龙冰“投资”,多次找她还钱都没还。 4 月的某一天,龙冰还曾邀他制造一起意外交通事故,这样就能让保险公司赔钱,以便还清债务,但田某拒绝了。
三、多次网络搜索,断脚趾属几级伤残 结合医生、猪肉店老板以及田某的描述,龙冰的意外受伤疑点重重,而且因为欠钱还想找人制造交通事故,一系列的证据都指向龙冰具有骗保的可能性。
2021 年 4 月 23 日,保险公司告知龙冰涉嫌骗保,需要报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理赔都是公司自己走访,不需要去公安局立案,龙冰这个案件因为骗保比较明显,涉及金额比较大,属于违法行为。
个人诈骗金额达到 10000 元就属于数额较大,涉嫌保险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龙冰这次案件,涉及到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四家保险公司,涉及金额 43 万,所以需要报送公安机关做最终的判决。
2021 年 4 月 25 日,保险公司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了司法鉴定机构对龙冰的伤口进行鉴定。 2021 年 7 月 6 日,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冰左足损伤系锐器作用所致,但与被鉴定人所诉左手持斧头意外脱落致伤方式不相符。
2021 年 7 月 19 日,龙冰被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接受讯问。 公安机关在龙冰的手机中查到,她通过百度等浏览过很多关于伤残和保险公司侦察流程的网页。
比如在 2021 年 4 月 3 日,浏览了以下页面: 百度知道-大脚趾缺失属几级伤残”;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2021-百度”;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2021-法律知识|华律网”;
“快速问医生-脚趾缺失伤残鉴定”。 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十个脚趾有两个完全缺失,是可以被鉴定为 10 级伤残的。
除了查伤残的标准外,在得知保险公司要报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龙冰是有些慌了,通过手机搜索了以下页面: “保险经侦案流程怎么样(保险没有证据报经侦)-马泽硕口碑网”;
“保险公司报经侦就立案吗-百度”; “怎么知道保险公司有没有立案查我”;
“保险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律图”等。 在如此完整的证据链情况下,龙冰开始坦白。
第一次投资获得回报后,龙冰加大了投资金额,但之后却没有办法提现,对方以做账、时间未满等理由继续让龙冰往账户里转钱。 多次转账充值了 28000 元,依然无法提现,龙冰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随即向公安局报警。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安局对“2021.02.26 龙冰被诈骗案”立案侦查,这个时候,龙冰已经被电信诈骗骗走了二十多万,而且还背负着十多万的债务,诈骗案也一直未侦破。 其中不少债务是借的高利贷,为了尽快把欠款还清,龙冰因此产生了骗保的想法,开始联系多名代理人购买保险。
到了 2021 年 4 月 13 日,龙冰借搬家之由,邀请了两个朋友龙某和唐某到家里做客。 当天下午,龙冰穿着粉色凉鞋,拿着斧头在厨房砍猪脚,不小心手滑,斧头掉下去了,好在没有伤到自己,龙冰长舒一口气。
但接下来,看着自己穿着粉色凉拖鞋的脚,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她的大脑 如果因此受伤,保险不就能赔一大笔钱了,想到这,龙冰左手拿着斧头,对着自己左脚的第 4 根脚趾砍去,但因为没有掌握好力度,第 4、5 根都被齐根砍断。
五、生命可贵,不要以身试法 在多家公司买了几百万的意外险,而且买完保险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发生了“意外”。
即使不是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也会去怀疑事故发生的真实性,不可避免地需要严格调查。 鉴于龙冰是自愿认罪认罚,且犯罪未遂,法院从轻从宽处理,最后给的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 万元。
龙冰付出了两根脚趾的代价,还骗保不成反被判刑,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局应该是她之前没想到的。 骗保损害的不仅是保险公司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还有国家的金融秩序,因此,监管对保险欺诈一直持零容忍的态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骗保来获取财富,到头来都只是一场空。 生命可贵,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保险诈骗定罪量刑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