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从而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并导致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什么是渎职罪,哪些人会触犯渎职罪? (一)

答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
网友询问:
什么是渎职罪,哪些人会触犯渎职罪?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丁文怡律师解答: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是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二是这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丁文怡律师解析:
渎职罪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滥用职权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玩忽职守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徇私舞弊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对于渎职罪类的犯罪的立案标准大致可作如下总结:
(一)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或者轻伤9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渎职罪根据每一项具体罪名都有有针对性的立案标准,所以需要知道具体涉嫌什么罪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行一一甄别、判断。
丁文怡律师简介
丁文怡律师,现为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国内专业网站上发表过数篇论文,从业至今,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特别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房地产、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方面案件。
玩忽职守罪辩护的法律依据 (二)
答玩忽职守罪辩护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款。
根据规定,国家机构人员若滥用权力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财产和人民利益损失者,将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国律师涉案实录目录 (三)
答代序:律师辩护权不容侵犯
律师王百义、王力成、王志双包庇案(1984年)
全国人大依法实施法律监督,面对错案,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大有作为。一次很有价值的较量,对于监督者而言,首先要接受监督。为何捕我律师,律师康道远包庇案(1992年)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展示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摘录)
辩护词的提交为律师提供了表达观点和进行辩护的重要工具。律师程翔云包庇案(1992年)中的辩护词,展示了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努力。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律师冯志德包庇案(1995年)最终以不起诉决定书告终,反映了法律对于维护律师权益的重视。
关于冯志德律师承办王纪生案情况反映
逃亡的律师何时踏上回家的路,这一问题背后,隐藏着法律与道德的平衡,以及对律师个人权益的保护。
我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律师办案“走钢丝”,律师蒙冤何时休,这些问题凸显了律师在法律实践中面临的挑战。
律师任庆良包庇案(1996年)的审判过程和结果,揭示了法律制度在保护律师权益方面的努力。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冬季的悲剧,律师郑永军、熊庭富包庇案(1997年)反映了法律体系中对律师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伪证包庇”信阳二律师被拘查无实据
检察院错案赔礼,发生在信阳市的拘留律师事件,以及律师身陷囹圄祸起无罪辩护,这些案例强调了法律对于无罪辩护的尊重。
(二)律师伪证罪
律师刘正清妨害证据案(1997年)和张兆伟妨害证据案(1997年),以及张耀喜妨害作证案【1999年),展现了法律对于证据真实性的严格要求。
(三)律师教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律师张军教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1990年)揭示了法律对于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立场。
(四)律师玩忽职守罪
律师彭杰玩忽职守案(1994年)反映了法律对于职业责任的高度关注。
(五)律师受贿罪
律师杨德才受贿案(1989年)突显了法律对于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六)律师贪污罪
律师陆建中贪污案(1994年)、曹景学贪污案(1996年)以及孙少波贪污案(1998年),展示了法律对于贪污行为的严厉制裁。
(七)律师徇私舞弊罪
律师傅爱勤徇私舞弊案(1996年)强调了法律对于公正和公平的追求。
(八)律师诬告陷害罪
律师黄大旺诬告陷害案(1996年)体现了法律对于维护个人名誉和权益的保护。
(九)律师诈骗罪
律师许青风诈骗案(1999年)揭示了法律对于诈骗行为的严惩。
(十)律师诽谤罪
律师贺欣诽谤案(1997年)强调了法律对于言论自由与保护个人名誉之间的平衡。
(十一)律师人身权案
(十二)律师人身权、财产权案
(十三)律师劳动教养行诉案
编后语:律师在法律实践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维护着当事人权益,同时也在法律框架下不断探索和捍卫自身的权利与尊严。面对各种挑战,法律制度需不断完善,以确保律师能够依法执业,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四)
答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除非因为当事人不移交刑事案件造成犯罪嫌疑人逃跑的,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判处3年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违法犯罪活动的;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一般的违法行为是由各行政单位负责调查的,可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要移交给公检法机关处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行政执法的原则。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徇私舞弊罪辩护,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