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变态色魔”王万明伏法记:一生致21人死亡,后来怎样了? (一)

优质回答1957年,一个婴儿摔倒在地,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亲人的笑声,为他取名为王万明,意思是光明、开明、光明。谁知道呢,在他们成长之后,会做出违背亲人期望的事情,愿意下地狱,变成吃人的恶魔。他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是陕西历史上最大的连环杀手。他的名字是王万明,他伤害了51名妇女,其中21人死亡。
1981年,王万明,因为侮辱他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表现良好而被判监禁。然而,谁能想到,给了这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王万明不但没有抓住,反而愈演愈烈,再一次给了魔鬼,刑期增加到了19年。以为他能在监狱里忏悔,但谁能想到魔鬼会逃跑,消失。他在互联网时代躲了12年,连续犯罪,毫无悔意。他于1986年越狱,消失了5年,然后再次出现在西安阎良区的一个果园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寡妇,娶了她,生了一个儿子。越狱后,他犯下了一系列残忍的谋杀案。他认为如果他有了家庭和孩子,王万明就会翻开新的一页。谁知道呢,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魔鬼还在他心中,在1992年6月2日开始了一系列的犯罪。来自西安市裕华区的18岁女孩王莹莹被犯罪分子羞辱致死。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凶手没能及时抓获。前两年,王先生犯了八宗罪,杀了六个人,后两年,又有六人受伤,三人死亡。1997年4月8日晚上,另一个18岁的女孩 jia 在距离村长不到100米的麦田里被杀。
八个月后,附近的一个村庄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死因和现场都一样。面对这些无耻之徒,尽管当时条件有限,陕西省公安厅还是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但是罪犯是如此的古怪,以至于他有一段时间没被抓住。两个月的沉默之后,他再次作案,另一名年轻女子被强奸并杀害。从那以后,罪犯在9个月内犯下了8起罪行。
这个数字太离谱了,特别小组已经加紧努力,收集所有相关的犯罪案件和犯罪轨迹。1998年12月,当王万明再次在一个地方进行犯罪活动时,一名幸存者认出了他,并立即报了警。警察立即报警并逮捕了他。在法庭上,王万明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他没有表现出悔意。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恶行,法庭宣判了死刑。根本就没有什么恶报,不是恶报。
国家不会对犯罪者手下留情,法律也不会对恶意犯罪者手下留情。强奸犯是很多罪犯都鄙视的那种人,那种卑鄙的人,那种邪恶的人,那种不配活下去的人。
男子为配阴婚致两人死亡,为何此类糟粕总是屡禁不止? (二)
优质回答在陕西神木县当地的一些村民,他们非常的迷信,他们认为一个男性如果死前没有能够娶妻,他的年龄只要年满13岁就必须要配阴婚,对于当地的人,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在这里先解读一下什么叫做阴婚,其实樱花也简称为冥婚,简单的理解就是为了死了的人找一个配偶。在古代有一些老人他们非常的迷信,就会认为,如果少男少女在订婚以后没有在生前举行婚礼,就已经双双死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替他们完成阴婚,要不然就会使家宅不安,也容易出现鬼魂作怪。其实有的人迷信举办这种冥婚,也就是免得男女两家在墓地上出现孤坟的一种说法。
因为有的地方的人,他们还在迷信这个所谓的风水。因为对于当地的人来说,他们觉得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到家族的后代也会影响到家族的繁荣昌盛。其实这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对于那些比较贫寒的家庭来说,他们是不搞这种迷信活动的。当然在古代也是在一些贵族,还有一些暴发户,他们才会举行这种阴婚。真的没有想到,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有的地区居然还会有这种迷信,还会有这种行为出现,让人感到心寒。
男子为了配阴婚导致两人死亡,被甘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死刑,判处故意杀人罪。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刑满释放,出狱以后因为缺钱想要搞钱花,他就想到了这种迷信又罪恶的办法。居然将妇女伤害,然后出售尸体进行配阴婚,来进行从中获利。通过出售尸体来获取利益,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将活人杀死以后出售尸体,这样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也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身就应该要严厉打击,从严处罚。
冥婚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不要去搞这一种迷信的行为,我佛慈悲早就讲过,对于那些搞迷信的人是要下地狱的,所以要尊重每一个生命,相信其因果关系,而不是乱搞这种迷惑人的行为。我们活在现实的世界中,要相信科学,要抵御迷信,人生在世世事无常,不要以为有了阴婚就能够让家族兴旺。一个人如果不努力,那么是不可能实现飞黄腾达的,跟风水没有关系。
介绍一下历史上的三武灭佛 (三)
优质回答“三武灭佛”,指的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这三次事件的合称。因这些在位皇帝的谥号或庙号都带有个武字。
1、北魏太武帝灭佛,北魏为了统一北方,巩固在中原的地位,以全民为兵。太武帝就在太延四年(公元438年)下诏,凡是五十岁以下的沙门一律还俗服兵役。
太武帝的废佛行动,始自太平真君五年(444年)的弹压沙门,他下令上自王公,下至庶人,一概禁止私养沙门,并限期交出私匿的沙门,若有隐瞒,诛灭全门。后发展至诛戮长安的沙门,焚毁天下一切经像。废佛后六年,魏太武帝驾崩,魏文成帝即位,下诏复兴佛教,佛教才又逐渐恢复发展。
2、北周武帝灭佛,指的是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周武帝建德年间,在经过多次辩论之后,周武帝下令在当时佛教盛行的北周罢斥佛教,从而在全境内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灭佛运动。
建德三年(574)五月,北周武帝下令“初断佛、道二教,经象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一场大规模的、轰轰烈烈的反佛道行动由此展开。禁佛后,北方寺像几乎灭绝,僧众多逃奔江南。武帝死后,宣帝、静帝先后继位,佛法又兴。
3、唐武宗灭佛,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间(840年-846年),推行一系列“灭佛”政策,以会昌五年(845年)四月颁布的敕令为高峰,这一事件使佛教在中国受到严重打击,史称“唐武宗灭佛”或“武宗灭佛”。因唐武宗年号“会昌”,故佛教徒又称之为「会昌法难」。
第二年武宗死,宣宗即位,又下令复兴佛教。
除三武灭佛外,史上还有一次影响较大的禁佛事件,史称周世宗灭佛。后周显德二年(955)五月,后周世宗诏天下寺院,非敕赐寺额者皆废之。当年废寺院三万O三百三十六座,存二千六百九十座。有僧四万二千四百四十四,尼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六。此即佛教史上著名的周世宗灭佛。
三武灭佛”主要与当时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间日益突出的经济利益矛盾有关,也大多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不同文化的碰撞交汇相关。“三武灭佛”一方面是佛教的发展已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佛教与中国儒家正统文化和道教文化争夺思想统治权的结果。
当然,“三武灭佛”更直接与统治阶层,尤其是最高统治者个人的意志和决断密切关联。而在封建专制集权机制的运作下,皇帝对佛教所持的态度,对佛教的兴衰程度甚至可起决定性作用。
不该你得的财,拿了就是灾祸 (四)
优质回答谛闲老法师讲过一个公案,在上海有个所谓的大善人死了,有个法国人会叫魂,他的家属想把他叫魂叫过来见见面,结果找不到。那个法国人说,阴间没有,他到地狱里去了。他的夫人一听就很不高兴,怎么可能到地狱去?我的丈夫是一个大善人,修桥补路慈善事业做了那么多,怎么会到地狱里去呢?搞得那个法国人也没有办法,他说我真的就是看到他在地狱里面。
最后才了解到,他的儿子也刚刚死,就把儿子叫魂过来,他的夫人问他的儿子,你的父亲到哪去了?儿子说下地狱去了。怎么下地狱了?他是善人啊。他的儿子说,是啊。他现在是善人,但是他原来做了一件很恶的事情,父亲原来在清朝作官,那时候家里很贫穷,陕西一带有水灾,朝廷派他去赈灾,给了六十万两银子让他赈灾,他竟然把这些银子全都贪了,导致了很多人死亡。导致灾民死亡,这是个大恶。由于这个事情,他死后直接下地狱。他贪了这么多银子之后,可能想平衡一下自己内心的罪恶感,然后就修桥补路,做慈善事业,但是无济于事啊。他的善以后会有点善报,但是他贪赈灾的银两是要下地狱的。这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
现在很多人,如果他相信因果法则,他就不敢去贪了。你贪了是要下地狱的。这是不该你得的财,这就是灾祸啊!自古以来讲,人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怎么能逃得过呢?所以儒道释三家都讲因果报应的道理,异熟果,三世因果,善恶一定是对应报的。只不过是有时间的迟速快慢而已。
所以不能由于眼前没有看到果报,善人好像没有得到好报,恶人好像没有得到恶报,你就不相信因果。这是鼠目寸光,看得很有限。由于我们鼠目寸光,不相信因果法则,因而就不相信净土法门,这个损失就太大了。你不相信因果法则,就不相信世间的善法。你不信因果,一定会造恶,一定会没有敬畏感,不怕一切,肆无忌惮。
我们中国现代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讲道德?其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相信因果。要重振我们中国人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行为,一定要从因果和轮回的教化开始。不相信因果就不相信世间的善法。不相信净土,就不相信出世间的大法,这两者都失去了,那这一生可以说就白过了。不仅仅是白过的问题,而且作了亏本的买卖,你想下辈子再保持人身都是不可得的,一定是下三恶道的。
《龙舒净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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