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死刑案

抢劫杀人案:朱某的罪恶之路
一起令人发指的抢劫杀人案,将朱某推上了法律的审判台。2018年,朱某在陕西省咸阳市某足浴店与被害人邱某艳相识。随后,朱某以借钱为由,将邱某艳约至酒店房间内。在借钱未果的情况下,朱某竟从背后用胳膊勒住邱某艳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事后,朱某不仅抢劫了邱某艳的4万元钱财,还将尸体抛入渭河。这起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某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2024年8月16日,朱某被执行死刑,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家庭矛盾引发的悲剧:张进锋故意杀人案
家庭矛盾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张进锋故意杀人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张进锋因琐事与妻子任某丽发生争执,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在多次劝解妻子回家未果后,张进锋心生怨恨。2019年春节期间,张进锋在妻弟家中因存款问题再次与妻子发生争执,随后持刀疯狂砍杀,导致4人死亡、1人轻伤。这起案件不仅夺走了鲜活的生命,更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进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律在此案中发挥了应有的震慑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秩序和公平正义。
权力滥用与恶行之果:陈平案
陈平作为原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应成为法律的守护者和正义的化身,然而他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陈平因家庭矛盾杀害妻子,私藏弹药,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不仅是对陈平个人罪行的严厉惩处,更是对权力滥用行为的警示。它告诉世人,无论身处何种地位,一旦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咸阳悬赏50万的涉黑在逃夫妻落网,他们到底所犯何罪? (一)
优质回答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说这对夫妻俩如此同心干点啥不好,偏偏走上了歪门邪道,虽然钱赚了不少,却无福消受,下半辈子估计也只能在牢里呆着了。不知道看到现在的结果,两个人是不是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之前,陕西咸阳的警方发出了一则通告,悬赏10万元捉拿这一对黑社会夫妻,没过多久,又将悬赏金额提高到了50万,虽然警方并没有明确说明这对夫妻都干了什么?但想必他们干的事情性质非常的恶劣,所以才会引起警方极度的重视。
这对被悬赏50万捉拿的夫妻是安吴镇高村人,男的叫马珏军,女的叫马绪,从两个人的名字来看这对夫妻真的是颇有缘分。
马珏军小的时候,母亲就意外去世了。之后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由父亲一手养大,可能是因为属于管教的原因,所以从小马珏军就喜欢打架斗殴,这也为他长大后走上歪路埋下了隐患。
马珏军结过两次婚,和第1任妻子结婚后没多久就离了婚,估计可能是前妻受不了马珏军暴躁的脾气性格吧。和第1任妻子离婚后,马珏军就又娶了马绪。
马珏军和马绪夫妻非常有钱,在当地也算是富豪级别的人物了,两个人一起经营了好几家公司,住着别墅开着豪车,让很多人看了都羡慕不已。
马珏军夫妻经营的公司范围非常广泛,生产各种水泥、混凝土等道路施工材料。如果夫妻俩安安心心的经营公司,做一个奉公守法的人民,这辈子即使不能大不大富大贵,也必定会一世无忧。
不知道这对夫妻俩是咋想的?两个人勾结了一些当地的无业人员,经常以各种暴力手段到处寻衅滋事,严重的侵害了当地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估计就是搞那强买强卖那一套)。这种情况国家当然是不允许他们存在的,所以这对夫妻就遭到了通缉。
这是夫妻之后就开始了逃亡之路,好在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警方的足够努力。现在这对夫妻终于落网了,以后,那些受害的企业和群众也可以放下心来了。至于这对夫妻到下场肯定不会很好,如果证据充足,判个几十年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可怜的是,因为马珏军的事情,马珏军的父亲也突然离世了,而现在,如果这对夫妻一旦坐牢,那么他们的孩子就要成为孤儿了,真的是害人害己。所以说,做人还是应该走光明大道,走歪门邪道毕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希望经过这一次的事情,这对夫妻俩能够痛改前非,以后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人。
咸阳亿万富翁被杀元凶到底是谁 (二)
优质回答郭红安与被害人朱宝岐在煤矿合作中产生纠纷。朱宝岐在遭到威胁、逼迫的情况下,与郭红安达成和解协议,朱宝岐付给郭红安“补偿金”3050万元并归还1000万人民币。之后,认为自己被伤了面子的被告人郭红安指示被告人白小红,雇用赫四小、白必合两人,于2008年6月15日夜在咸阳将朱宝岐杀害。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本报讯(记者 冯旋 实习生 李沫汝)备受社会关注的因煤矿合同纠纷,咸阳亿万富翁朱宝岐被杀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雇凶杀人——子长县原政协常委、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以及凶手白小红、赫四小被判处死刑,延安市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
资产丰厚的富翁即被告人郭红安察觉到生意伙伴——煤老板朱宝岐有解除合同的意图后,派人强行进驻南咀煤矿。后来,朱宝岐让被告人王治国帮助其解除与郭红安的合同。王治国开始介入双方的合同解除事宜。此后,王多次与朱、郭沟通。被告人郭红安看到与朱宝岐合作无望,便以朱宝岐毁约,对其造成巨大损失为由,委托王治国向朱宝岐索要四千多万元。王治国同意并提出索要报酬,郭答应事后付给王一定好处。王治国明知朱宝岐与郭红安签订的合同中有欺诈等违法行为,仍以合同不履行、郭要损失6500万元等为借口,迫使朱宝岐签订了“补偿”郭红安305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事后,王治国获赃款200万元。
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郭红安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与被害人朱宝岐合作无望的情况下,一方面假意继续让王治国进行调解,与被害人朱宝岐协商解决纠纷;一方面铤而走险,产生杀人动机,让白小红实施雇凶杀人,出雇凶费用180万元人民币,并与白小红保持联系。被告人白小红为了促成郭红安的经济利益和牟取私利,提出杀害被害人朱宝岐的建议,并在郭红安让他实施雇凶杀人后,积极组织实施杀人行为,获得赃款9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赫四小为了获得非法经济利益,在白小红的组织下,积极实施杀人行为,获得赃款82万元人民币。被告人白必合为了获得非法经济利益,积极帮助白小红、赫四小寻找被害人朱宝岐的住址,协助赫四小等候被害人朱宝岐,获得赃款8万元人民币。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治国在调解过程中为牟取私利,向郭红安提出好处费的要求,在郭红安答应后,施加压力迫使朱宝岐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从郭红安所获赃款中分得20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5月24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红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白小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赫四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白必合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治国有期徒刑四年。
06年咸阳渭城抢劫案 主犯 张立伟 (三)
优质回答发生抢劫案件的,应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应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可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可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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