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户口全部迁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一)

2027年户口全部迁出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优质回答2027年户口全部迁出的土地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多种因素。

一般情况下,如果仍在承包期内且没有其他法定收回情形,土地不会被收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和《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即便农户进城落户,只要未主动交回或违反法定收回条件,承包权仍受法律保护。

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原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当交回发包方。但若承包方不交回,且仍依赖该土地为生,发包方通常不会强制收回。但实践中部分地区采取“尊重意愿”原则,未交回的仍可确权登记。

如果农村户口因考学迁走,毕业后又考录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且属于单人单户,这种情况下会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依法收回其承包地。这是因为一旦成为国家公务员,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而失去了继续承包土地的资格。

综上所述,2027年户口全部迁出的土地是否会被收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二)

优质回答第一,在2019年1月之前已经落户于城市的家庭仍然享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国家最新发布了关于农村土地的改革意见,将原始合同在延期30年,也就是到2027年,在该文件当中明确表示以2019年1月1日为界在这之前已经落户于城市户口的家庭,仍然享有在农村的家庭土地承包权利,但是在这之后户口迁移到城市的不再享有土地经营承包权,土地将会被村集体所收回归国家所有,因此在这之前的仍然可以享受权利,而在这之后的土地上没有了种植的经济作物,或者是没有

人管理的也会被国家在一年以内收回,该政策的目的是在于有效的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凡是在农村出现荒地,不利用的良田都会被国家收回去然后重新分配,所以说凡是在之前已经迁移到城市的家庭,农村仍然有田地,但是想让它荒着,以后回来经营,现在是不允许的,因此建议大家在迁移到城市以后,并且在城市工作,农村的土地也要让人帮忙打理,这样才不会被村集体所收回。

第二,因读书或者是公务等原因而迁移的家庭户口,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利。

对于很多人来说,特别是自己的子女,在上大学以后,户口会被学校分出去,并且搬到学校的所在地,这种情况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了土地经营的承包权利,其实不然,这是一种特殊情况,

因此国家也规定了凡是因为读书或者是留学在校或者是因为公务的原因,需要暂时或者是短暂的迁移户口,仍然是享有国家的土地经营承包权,在土地的流转和管理方面仍然有对等的权益,因此这个政策的目的在于不改变过去已经存在了的制度,只是在补充和完善土地经营承包权的经营范围和相关的群体。

最高院判例未取得二轮土地承包的家庭经济组织成员 (三)

优质回答未取得二轮土地承包的家庭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其户口已经迁出或转为非农业户口,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分析说明: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户口关系:根据最高院判例,如“王淑荣与何福云、王喜胜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若某人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将户口迁出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则该人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将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之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并未规定没有承包地就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不是个人。因此,即使某个家庭成员未取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户籍、居住、生产生活等。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只要其仍然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条件,如户籍在本村、在本村有固定住所、参与本村的生产生活等,就仍然可以被认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户口迁到城市以后土地会不会变更 (四)

优质回答户口迁到城市以后土地是否变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承包地情况如果是个人或部分家庭成员迁户,在承包期内土地使用权会保留,直至本轮承包到期,比如耕地承包期通常为30年。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承包的耕地、草地需交回村集体,村集体有权收回;若不交回,发包方可依法收回。

特殊情况说明宅基地:房屋存续期间,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保留,也可继承房屋,但房屋倒塌后村集体可收回宅基地。林地/草地:林地、草地承包期较长,林地的承包期为30 - 70年,户口变更后通常可继续承包至合同到期。土地流转/继承:转为城市户口后,若土地被收回,可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或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等财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仅在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时,需交回耕地和草地。建议结合自身户口迁移后的具体性质、迁入地类型,及时与村集体沟通,确保权益合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五)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 土地使用权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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