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 河南省土地补偿标准概况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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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标准河南省

导语
土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地方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补偿机制的完善尤为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河南省的土地补偿标准,解析其构成、影响因素及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参考。
河南省土地补偿标准概况
河南省的土地补偿标准并非统一固定,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土地补偿通常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几项主要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
在河南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土地补偿中的两大核心部分。土地补偿费依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该地价由各地政府综合多种因素制定,因此各地之间存在差异。安置补助费则是向被征地农民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用于帮助他们重新安置生活。这两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遵循一定的标准,如按照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作为安置补助费。
河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4 (一)
贡献者回答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 (二)
贡献者回答2023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综合地价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进行补偿。
根据《河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补偿标准。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按照同地同价、公平合理、及时足额的原则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2、征收的集体土地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属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小组;属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权征收土地:
1、县级的政府需要征收土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2)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4)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综上所述:不管征收的是河南农村地区的土地,还是其他地区的土地,县级的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或者是征地行为之前,需要按照现行法的规定,向被征收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此类补偿金的数额,与土地被征收之前原本的用途直接相关。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按照同地同价、公平合理、及时足额的原则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一般需要对土地、青苗、附着物、安置等情况进行补助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当地的征地拆迁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具体内容有: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家对城市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时,是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来对相关土地进行征收处理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来进行补偿的,地方政府应当做好充分的调研,并出台相关规定和措施,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
河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四)
贡献者回答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针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提供补偿。具体涉及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安置补助费则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以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城市郊区菜地时,用地单位需缴纳新菜地建设基金。若补偿总额仍不足以维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省级政府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征地补偿包括青苗、劳动力和土地补偿三项,青苗补偿给农民,劳动力补偿给农民,土地补偿款则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在一些地区,乡、村的部分补偿也会直接支付给农民。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异,通常在每亩三四万元至十几万元之间。以江苏南京为例,平均补偿约为每亩12万元,其中青苗补偿约三四千元每亩,劳动力补偿按每人万元计算,土地补偿款约三四万元每亩。以前,土地补偿款主要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但现在,约有70%支付给农民,30%继续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
2024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宣布自9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则由各省级行政区制定,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经济林用地补偿费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公布。这意味着,一旦土地被征收,相关部门将提供包括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经济林补偿费在内的全面补偿。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土地补偿标准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