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法

### 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自2009年颁布以来,该法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立法背景与目的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日益增多。这些纠纷不仅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也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旨在通过公正、高效的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化解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该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于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等。然而,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调解与仲裁程序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当事人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和裁决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

四、仲裁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其市辖区设立,并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聘任、解聘仲裁员,监督仲裁活动等职责,并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五、仲裁员的素质与培训

仲裁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关键力量。为了确保仲裁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仲裁委员会应当聘请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员。同时,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对仲裁员进行定期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及国家政策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此外,仲裁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仲裁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公正、高效的调解仲裁机制,该法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深化,该法在实际应用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调解仲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的公信力和效果,以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 (一)

优质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核心要点如下:

流转的必要性:

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市场经济要求土地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的结果,有助于消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分散的弊端。优化土地利用:流转可以促进土地向高效使用者集中,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农村劳动力市场化:通过流转,可以实现劳动力的解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更高效益的领域转移。

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

限制较多:如《土地管理法》对非社区成员受让集体土地的限制较多,限制了流转的广度和深度。流转范围封闭:农业部的规定虽然允许流转,但流转范围相对封闭,且流转方式多为债权,导致流转不顺畅。程序不规范:缺乏统一的法律框架和管理机构,流转程序不规范,影响了流转的效率和安全性。

改进方向:扩大流转范围:逐步放宽对非社区成员受让集体土地的限制,扩大流转范围。规范流转程序:建立统一的法律框架和管理机构,规范流转程序,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完善登记制度:强化物权效力,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制度,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设定流转限制:在保障农民权益和防止土地过度集中的前提下,设定必要的流转限制,推动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生产力的提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二)

优质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是由于土地并不是村民个人所有,故此在出租之前需要先获得村集体的同意,出租的请求被批准后,会有两个月的公示期,在此期间若是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外村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

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第十三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三人) (简称甲方)

受让方:(二人)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 四址界限: )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3、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4、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6、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7、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8、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

9、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1、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甲方住址: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发包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目前土地不仅可以在同一组织内流转,也可以在获得村委会同意的前提之下,将土地租赁给外村人,这无疑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避免在租赁土地后发生纠纷,在租赁土地之前,需要租赁方、承租方协商拟定并签署出租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三)

优质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行为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且流转应基于双方自愿,同时流转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其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必须保持土地的农业功能,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流转期限限制: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确保流转行为在合法的承包期限内进行。

受让方资质要求: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以保证流转后的土地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和管理。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流转土地的优先权,这有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利益。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还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流转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流程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农户自主流转承包经营权流程

沟通与协商:流转双方需进行沟通,明确流转的具体方式、时间期限、流转价格以及收益的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由双方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合同存档与审核:合同签订后,农户需将合同报送至土地发包方和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存档。发包方及服务中心将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承包经营权流程

提交委托申请:农户需向村集体提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表达委托流转的意愿。审核与通知: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将对农户的委托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半个月内通知农户是否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若接受委托,村集体将与农户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并在半个月内向村内外发布流转信息,同时上报至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受理受让申请:在公告有效期内,有意受让土地的个人或组织需提交受让申请。磋商与合同签订:公告期结束后,流转机构将召集申请人进行磋商,确定流转价格,并拟订流转合同草案。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注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被迫签订合同。若存在被迫签订合同的情况,另一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后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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