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一)

优质回答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欺诈是指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判断。胁迫则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接受不平等的合同条款。
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指合同双方或多方在达成合同时存在不正当目的,损害了公共或私人权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这类合同表面上符合法律规定,但实际上旨在达成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合同的执行或履行可能导致公共利益受损,不符合公共利益原则。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明确要求必须遵守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会使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若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涉及非法交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则该合同被视为无效。例如,涉及毒品交易、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合同,均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二、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资格
合同主体,即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必须具备签订该合同所需的法律资格。若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法律地位,如未成年人签订的大额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企业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而签订的合同,均可能因主体资格不符而无效。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
意思表示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四、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当合同双方或多方为了共同利益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时,该合同被视为无效。这种恶意串通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
五、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要式合同,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才能生效。若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签订,如未采用书面形式、未办理登记手续等,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的形式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什么是无效合同的概念 (三)
优质回答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以下是关于无效合同概念的详细解释:
合同虽然成立但无效:无效合同是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并成立的合同,但由于其违反了特定的法律规定或原则,因此被视为无效。欠缺生效要件:无效合同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它不具备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合法性、真实性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或公共利益,因此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自始无效:无效合同从其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变为有效。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如果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果一方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并因此损害了国家利益,则该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双方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果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则该合同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或目的如果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该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的范围包括什么 (四)
优质回答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不具备完全理解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的合同,均视为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如果合同的内容或目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样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如果合同双方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恶意串通,这样的合同同样被视为无效。
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如果合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即双方并非真的有意履行合同,而是为了掩盖其他目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该规定不允许通过合同约定来排除其适用,那么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情形外,法律还可能规定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五)
优质回答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在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
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无需当事人申请。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
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期限限制不同:
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
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