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的区别 (一)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的区别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质保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为2至5年;

(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保期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质量保证金无关。

一、合同履行的期限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

二、质保期限

而质保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质保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没有履行期限的合同有效吗 (二)

法律分析:没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并不尽然导致合同无效。其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确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法履行的合同能解除吗 (三)

无法履行的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法履行的合同,其解除条件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的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的,且这种不可抗力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果合同的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言语或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债务,或者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将不履行主要债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果合同的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且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那么催告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除了迟延履行外,如果合同的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且这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如果法律规定了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当事人也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解除合同。

此外,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上所述,无法履行的合同在满足上述特定情形之一时,守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从而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规定是什么? (四)

合同履行期限主要指的就是合同工发生法律效力时候,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具体的时间,而质保期主要是保证质量,不发生问题的一段期限。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履行期限并不包括质保期。

一、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

而保质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质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保质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保质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合同的履行期限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这主要是因为合同生效之后是有一段时间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的,当然了,这和合同当中所约定的质保期是存在着本质差别的。

无合约期什么意思 (五)

法律分析: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无合同履行期、无售后服务的合同的信息,欢迎点击维衡众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