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房产归属必须过户才生效吗

### 离婚协议里的房产归属:是否必须过户才生效?
在当今社会,离婚已成为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而在离婚过程中,房产归属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特别是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是否需要完成过户手续才能生效,这些问题常常让人困惑。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详细探讨。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约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识。其中,房产归属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过户手续对房产归属的影响
尽管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房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依据的。也就是说,即使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某房产归某一方所有,但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从物权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至约定的一方名下。因此,过户手续是确保房产归属约定得以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离婚协议里的房产归属必须过户才生效吗。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