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
- 2、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3、盘点婚姻家庭常见的50个法律问题及解答
- 4、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问题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 (一)

答首先,是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的,因为有家庭暴力等行为,符合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上述法条的意思是然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如果有协议的话可以遵照协议,但是这种协议不是硬性的规定,就像你说的那样,如果当事人的一方反悔,法院调解无效的,那么协议不会被强制执行,只能根据法庭的判决结果来分割财产。
然后,没有协议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也就说一人一半。
这个案件中,没有存款的话,就只有那栋房子可以分割了,扣去女朋友、小姨子、岳母的妈妈添的一万三,然后对半开,一人分一半,也就是说一人两万三左右,离婚的话法院大概就会判给他这么多,还有就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确实有家暴行为的话,可能还会少判一点给他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二)
答法律分析:1、要全面了解婚姻状况及离婚理由,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还是无效婚姻、同居关系等婚姻情况。2、依法定情节为依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3、在没有离婚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很可能需要二次诉讼离婚。4、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出发,确定子女归谁抚养。5、全面搜集与离婚有关的证据,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盘点婚姻家庭常见的50个法律问题及解答 (三)
答以下是婚姻家庭常见的50个法律问题及简洁解答,以markdown格式输出,并加粗重点内容:
结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可请求返还。
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知情后一年内提出撤销。
婚姻撤销后的财产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除证据证明为个人所有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夫妻双方能否约定财产制?
可以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
《民法典》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什么?
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基本养老金、安置补偿费等。
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款项如何定性?
依据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参照《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双方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才能向配偶主张。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配偶患重大疾病等情况下可请求分割。
如何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达成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有30天冷静期。
诉讼离婚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双方离开住所地情况确定。
何种情形下应准予离婚?
重婚、家庭暴力、赌博、虐待、遗弃等,调解无效。
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法院不予支持,但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监护人资格撤销、监护人变更后的代理权受理。
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对军婚有特殊保护,对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有特殊保护。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如何?
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哪些情况下不宜由母亲抚养不满两岁的子女?
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无抚养条件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对已满两岁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的优先条件?
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对子女成长有利等。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是否可支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可支持。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如何确定抚养费的给付金额?
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如何确定?
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子女已上大学是否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一般无权。
哪种情形下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得到支持?
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等。
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处理?
一般不可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如何保障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法院受理探望权案件,对拒不协助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能否要求免除赡养义务?
一般不予支持,但父母存在严重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故意犯罪等行为时,可以要求免除。
父母与子女签订协议免除子女赡养义务,事后能否要求子女履行?
不能通过协议解除赡养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何分割?
双方协商一致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并支付评估价、拍卖或变卖后分割价款。
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处理?
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房屋归登记一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的房屋如何处理?
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份额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是否可请求分割?
婚后未运作的自然增值为个人财产,进行运作的主动增值为共同财产。
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是否可主张无效或赔偿?一般不支持赔偿。
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问题 (四)
答法律分析: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婚姻家庭离婚常见法律问题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