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悲剧的虚惊:一次情绪失控的边缘

家庭悲剧的虚惊:一次情绪失控的边缘

事件起因

日常矛盾累积

在一个看似平凡的日子里,丁某与其父母的家庭矛盾达到了沸点。长期以来,生活习惯的差异、价值观的不合以及沟通方式的缺乏,像滚雪球一般,逐渐积累了难以调和的隔阂。

聚餐的意外触发

这天,丁某与一位好友相约,前往父母家共进晚餐。原本意图借此机会缓和关系,却不料成为了一场风暴的导火索。餐桌上,看似不经意的言语碰撞,实则触动了每个人心中最敏感的那根弦。

情绪失控的瞬间

激烈的口角

随着讨论逐渐升温,丁某与其父母的争论变得愈发尖锐。情绪如脱缰野马,理智被愤怒彻底吞噬。

菜刀的出现

在一阵激烈的口角后,丁某冲动之下,竟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空气瞬间凝固,餐厅内的每一秒都仿佛被拉长,紧张与恐惧弥漫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未遂的悲剧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丁某的好友迅速反应,紧紧抱住了他,阻止了这一可能酿成不可挽回后果的行为。丁某的父母虽受惊吓,却奇迹般地未被伤害到。

事后的反思与影响

深刻的反省

事后,丁某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悔恨之中。他意识到,自己的一时冲动差点摧毁了整个家庭。这次事件成为了他生命中一道深刻的烙印,促使他开始正视并努力解决家庭中的根本问题。

家庭的重建

在家人的支持与心理咨询的帮助下,丁某与其父母开始尝试建立更加开放、诚实的沟通渠道,逐步修复破裂的关系。虽然伤痕难以立即消失,但这份共同努力成为了他们重建家庭和谐的基石。

社会的警醒

此事件也在社区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人们讨论家庭关系、情绪管理以及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契机,提醒着每一个人:面对冲突,保持冷静,寻求合适解决之道至关重要。

总结

丁某与其父母之间的这次冲突,虽以虚惊一场告终,却深刻揭示了家庭矛盾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它不仅是丁某个人成长的转折点,也是对社会的一次警示——在家庭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加强情绪管理教育,促进有效沟通,是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理解、包容与支持,我们或许能够避免更多类似的悲剧,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温暖、理性的社会环境。

07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突破007:定义判断 (一)

最佳答案定义判断

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行为,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定义的答案。注意: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例题:

服从:指在他人命令域要求下所实现的自己本来不愿做的行为,亦即按他人旨意行事。根据此定义,下列哪一项属于服从:

A.他按照图纸说明组装了一台电视机。

B.大家一致推举他做班长,他只好做了。

C.经他人提醒,小王才想起自己有件事才做了一半,得马上完成它。

D.小王星期日携妻子逛街购物。

解答:严格依据定义进行衡量,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

请开始答题: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单方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根据定义,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工商局对某企业的处罚决定

B.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

C.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D.人民法院执行政法规关于处罚的决定

2.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定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乙两人共谋要给丙一点教训,在去丙家的路上,乙因为家中有急事而返回家中,甲仍然入室殴打丙。

B.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枪走火乙中弹身亡。

C、两辆汽车相撞后一同冲向路边压死行人。

D.甲、乙合谋抢劫丙的录音机,甲先将丙打伤,乙趁机将录音机枪走。

3、健康:指一个智力正常,行为合乎情理,能够适应正常工作、社会交往或者学习,能够抵御一般疾病。根据健康的定义,下列属于健康的是:

A.大学教授老李,虽然50多岁但工作起来仍然精力充沛,在今年春天患过流感。

B.张婶19岁的儿子肖聪,读书11年还是小学二年级水平,但是从小到大没生过什么大病,体力活可以干得很好。

C.小胡硕士毕业后,工作表现一直很优秀。自一次事故后,当工作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就会精神失常。

D.小刘身体很好,工作非常努力,孝敬父母,但是很多同事说他古怪,不愿与其交往。

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有限度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奋起反击搏斗夺下甲的刀,并将甲腿刺伤,甲动弹不得,随后乙用刀将甲杀死。

B.甲在公共场合多次扬言,要杀死乙,乙听后既气愤又害怕,就决定先下手为强,乘甲不备时将其杀死。

C、甲处心积虑想谋害乙且又苦于没有借口,一日甲见到乙,就用辱骂等方式挑逗,引诱乙先动手,乙动手后甲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将乙杀死。

D.某晚,小红遭遇抢劫,抢劫犯手持匕首,扬言如不交出钱财就要杀人,小红不得已交出身上的钱包,当抢劫犯低头数钱时,她拾起一块砖头砸晕了抢劫犯,然后拿起自己的钱包离开现场。后来获知抢劫犯因抢救无效死亡。

5、社区是指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也称为占有一定地域的人口集中体,它由五个要素组成,分别是人口、地域、制度、政策和机构。根据定义,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社区

A.工厂 B.公园 C.学校 D、居委会

6、演绎,是从某些一般性规律出发,并将其运用于特殊事件。下列哪一项属于演绎

A.孙华比王刚高,王刚比李健高,因此孙华比李健高。

B.北方人比南方人的身材高大,这是生活条件差异造成的

C、市场比集市大,集市比市场小。

D.发达国家的人均GDP都高于中国,加拿大是发达国家,所以加拿大的人均GDP也高于中国。

7、无因管理,是债发生的一种依据,它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情况中发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A.未受委托,为他人代收货物 B.未受委托,代他人放弃继承权

C.路遇自杀者进行抢救 D.受人委托,代人看管家禽

8.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和合同上的根据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到损失。按法律规定,受损失的一方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利益的权利。而不当得利人有返还利益的义务,据此定义,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顾客多付售货员的贷款

C、给付因赌博而输的钱

D、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9. 非程序化决策:指管理者在计划管理中对不经常出现的新问题所进行的非常规的决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非程序化决策的是:

A.制定工资定额 B.确定年终奖的分配方法

C.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 D.决定是否要跨行业经营

10. 诬告陷害罪是指以陷害他人受刑事处分为目的,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有关机关虚假告发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诬陷罪的是:

A. 为了报复王某的无情无意,孙某无中生有.向公安机关说王某强*了她

B.为了整垮别人,孙某向检察机关举报总经理有重大经济问题,但经检察机关审查,总经理并无经济问题

C.张某多次绘声绘色造谣葛某与孙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结果造成葛某夫妻关系破裂

D.为了报复,钱某谎称自己家里的财物被盗,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蒋某有重大嫌疑的假线索

11.价格需求弹性:指需求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或敏感程度,其大小以系数Ep=需求变动(%)÷价格变动(%)的绝对值来表示。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当需求价格弹性系数Ep>l时,表示价格的变化会引起需求量较大幅度的变化

B.当Ep=1时,表明价格变动对需求量变动的影响很小,因而可以尽可能提价销售

C. Ep的大小实际上反应了需求对成本变动的敏感程度

D.根据供求规律,不可能存在Ep<1的商品

12.类比推理:指根据两个对象在一系列上是相同的,而且已知其中一个还具有其他属性,由此推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相同的其他属性的结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类比推理的是:

A. 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都是沿椭圆形轨道绕太阳运行的,所以所有的太阳系大行星都是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的

B.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与我国南方地区的自然环境相似,我国南方地区适合于种植柑橘,所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适合于种植柑橘

C.只有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生产才能顺利进行。A工厂的生产没有顺利进行,所以该工厂一定没有建立起必要的规章制度

D.我们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以权谋私是不正之风,所以,我们反对以权谋私

13.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妨害公务罪的是:

A. 某公安人员骑车上街买东西时,与一人相撞,被撞者怒气冲冲,揪住公安人员不放,引起众人围观,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B.某检察院检察员小刘在侦查一起贪污案时,被该案嫌疑犯吴某的家属围攻、谩骂、殴打,并扬言若继续调查就将小刘家的房子砸烂

C.某公司会计叶某被告犯有贪污罪,检察人员到叶某公司查账,检察员杨某因为生气将一本账本的封页撕碎了,叶某公司的经理对此十分不满,与杨某争吵并收回了账本

D.胡某是一名个体户,因偷税而被罚款,为此胡某非常痛恨税务干部。一天胡某纠集了几个流氓,找到税务所干部董某家,将其家的门窗玻璃全部砸碎后扬长而去

14. 事实婚姻:指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男女关系。所谓结婚实质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前者指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第二项可随着时间变化而由不具备变为具备);后者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种婚姻形式同时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意思,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否则仍不能认为其有效。

以下属于事实婚姻的是( )。

A. 李云与程红结婚时身体健康,但程红只有18岁,而且两人只举行了简单婚礼,并未去登记;5年后,两人欲离婚,此时两人的婚姻关系

B. 赵飞与黄花系同年表兄妹,自小青梅竹马,两人于25岁时在某教堂举行了隆重婚礼,亲朋好友纷纷到场祝贺,二人因嫌麻烦就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

C. 史密斯系英籍华人,在英已结婚,后在中国结织了中国姑娘陶莹,二人共坠爱河,遂同居在一起,周围邻居均认为他们是一对非常般配的夫妻

D. 卢雄与张咪大学时曾是公开的恋人,毕业后即同居在一起,但后来卢雄想与张咪分手,张咪多次以死相威胁,卢无奈,只有和张继续一起生活,并在某市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

15. 时效取得邻土:指国际法上一国凭借非武力手段长期不间断和公开地占有和统治他国部分领土而取得该部分领土的主权,这种行为并不以“善意”为条件,即使最初是不正当地或非法地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但这种做法只限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不再适用。

以下取得领土方式属于时效取得领土的是( )。

A. 甲国东部有一片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的荒地无人居住,但历一直处于其管辖范围内。“一战”期间,与其邻接的乙国通过逐步定居方式占有该片荒地,甲国一直未提出异议

B. 丙国南部有面积8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丁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于1815年通过领土买卖正式将此地划入自己版图

C. 戊国于1905年在枪炮的掩护下强行侵占己国的一个岛屿,己国奋起反抗,但最终失败

D. 庚国在18世纪发现了西太平洋深处的一个面积为6000平方公里的鸟屿,遂派兵占领,并迁移居民到此定居

16. 窝藏、包庇罪:指非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其逃匿或者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以下属于窝藏、包庇罪的是( )。

A. 张老汉亲眼目睹一青年人在夜晚杀死一年轻姑娘,后在法庭作证中,他害怕犯罪嫌疑人事后报复,遂说他是在白天看到的杀人情景,结果该青年在该时段有不在场的证明,最终被无罪释放

B. 李老太的儿子酒后开车撞死了人,神情紧张地跑回家中。李老太问明情况下,遂和儿子一起擦洗了汽车上的血迹,并拿出三千块钱让其到外地躲避风头

C. 秦某、李某共谋去窃取一家珠宝店,后二人分工,由秦某去准备逃往处省的车辆及假身份证,而身手灵活的李某则入室行窃,后二人得手,秦某开车将李某送出本地

D. 黄女士一天早晨发现门口趴着一个浑身尘土、发着高烧的流浪汉,出于好心,将其扶进屋内,并和丈夫一起照料。后该人恢复健康,千恩万谢下拿着两人义赠的500块钱远走高飞。翌日,两人通过电视发现此人乃是公安部通辑的要犯

17.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改编,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文字;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

以下不属于演绎作品的是( )。

A.《〈红楼梦〉精典诗句评析》 B. 《巴黎圣母院》日文版

C.《三个火枪手》电影剧本 D.《〈古文观止〉难点词汇释义》

18. 上诉:指因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或刑事诉讼被告人不服各级审判机关生效的第一审裁定、判决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请求改判的诉讼程序。

下列属于上诉的是( )。

A. 胡某与刘某因债务纠纷诉至林阳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后,两人均无异议。一年后,刘某发现了新的证据,遂再次提起诉讼

B. 吴某一审中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院认为刑罚太轻,于是要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C. 陈某因不服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提起诉讼,一审后,公安机关认为法院判决不当,在两日后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要求

D.卜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而持刀砍伤了邻居,后派出所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为由处罚了卜某,卜某对该处罚不满,遂要求公安局重新作出决定

19.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数字通讯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以及资金的转账。

下列不属于电子商务的是( )。

A. 新浪网每天向人们提供大量的商品信息

B. 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银行实现转账支付

C. 微软公司建立自己的主页,提供网上订购电脑软件业务

D. 亚马逊网上书店在网络上接受订单,但通过邮寄的方法交付产品

20. 马太效应:指社会对已经出名(得到社会承认)的人才,给予愈来愈多,而对不出名的人才,则连应该给予也不给予的现象。

下列不属于马太效应的是( )。

A. 社会对已成名的科学家,不断地加给他们各种头衔、名誉和各种优厚待遇

B. 某科学院院士成名后仍刻苦求进,不断攻克科学难题,获得很大成功

C. 许多科学家没有成名以前,论文无处发表,成果无人承认,甚至生活无所着落

D. 当一个知名教授与一个学生争执不下时,人们总是相信教授是对的

21. 企业倒闭:指企业经济状况恶化,产品销售困难或没有销路,货款收不回来,不能支付工人工资和原材料费,不能偿还银行到期贷款,从而使企业不能再继续营业。

下列不属于企业倒闭主要原因的是( )。

A. 企业投放的资本被工厂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库存产品等长期占用而造成资金周转不灵

B. 投资和技术开发失败,销售呆滞和发生劳资纠纷

C. 银行不信任而对企业停止支援

D. 企业领导离婚了

22. 卡特尔:垄断组织形式之一,指同一生产部门的资本主义企业,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加强自己在竞争中的地位为目的,彼此之间签订关于销售市场、商品产量和商品价格的一种垄断联合。

下列不属于卡特尔的一项是( )。

A.各生产者签订协议,规定销售市场

B.各生产者签订协议,规定销售价格

C.各生产者签订协议,规定生产和销售商品的一定数量,并要求每个参加者遵守

D.迫于成本核算,各商家停止了打折竞争

23.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的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广泛参与和连续的抉择,以及具体实施产生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动过程。

下列不符合这一定义的是( )。

A.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是以政府为主的一系列公共机构

B.公共政策就是政府要少花钱多办事的各种方法和途径

C.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的正确方向发展

D.公共政策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过程

24.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根据定义,下列不构成虐待罪的是( )。

A. 王浩的父亲经常生病,王浩觉得其父已是知天命之年,所以也就不给其医治

B. 某企业老板经常强迫员工过度劳动,克扣员工工资

C. 张志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对其进行毒打或关禁闭

D. 李某常使用体罚来教育调皮的儿子,有时还不让做错事的儿子吃饭

25. 考核: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管理权限,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服务情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与评价。

下列不属于考核的一项是( )。

A.机关规定,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时上、下班,以考察勤勉程度

B.英国文官被要求考察工作知识、人格性情、判断力、热心情形等因素

C.机关团委组织去泰山秋游,书记建议大家比一比谁先上到山顶

D.美国实行工作标准考绩制,主要对公务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适应能力进行考察评定

26.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一项是( )。

A.赵某为取回李某欠付的一万元装修费而起诉

B.李老汉到法院起诉,要求村里必须按遗赠抚养协议办事

C.张某在押15天里,无故受看守员殴打致重伤,故起诉

D.李某和黄某不和,退出合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合伙财产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留置的规定,判断下列哪项正确?( )

A.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B.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大于债务的金额

C.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权人应当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三个月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D.当事人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财物

28. 不当得利:指一方并非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但利益的获得又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 )

A.小章在一次运货中,虽然发现对方因失误算多了很多的货物,但是没有告诉对方

B.某甲为某乙介绍一笔生意给某丙,然后他分别从某乙和某丙处提取“联系费”

C.卖水果的鲁某将顾客遗忘在水果摊上的手提包加以藏匿,将财物据为己有

D.王某偷的5000元钱

29,从众行为:个人因受到群体的压力而在知觉判断、动作等方面做出的与众人趋于一致的 行为。下列哪一例不属于从众行为

A. 演讲并不精彩,但别人都鼓掌,我也鼓掌

B.我打心眼里认为这首歌好,没想到这歌确实很流行

C. 今年流行皮大衣,虽然我不宽裕,但还是咬牙买了件皮大衣

D.既然大家都同意,我也没有什么说的,我同意大家的意见

30.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定义, 下面哪一种是重婚

A.李小青与王刚相恋多年,举行了正式的订婚仪式,并已接受了王刚家的许多彩礼,但后来李小青撕毁婚约与一外地男人结婚。

B.黄某因受其夫虐待,遂与本厂一同事相好,两人有时一起偷偷外出旅行,其夫知道后,向法院起诉,状告黄某与其同事重婚。但黄某则说,她心目中真正的丈夫就是那位同事。

C.阿雪家住江西一偏远乡村,已婚且有一子。在一次外出途中,被一同乡拐骗至安徽一偏远山村,卖给了该村的邱某,未经登记就做了邱某的妻子。

D.孙某与周某结婚一年,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周某的父母也立即把女儿接回家。半年后,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孙某又与另一外地女子结婚,周某也嫁给了邻村一男子。

31.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 加行政复议的人。根据定义,下列不是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B.行政复议的鉴定人

C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D.行政复议第三人委托的律师

3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被告人提供保证人,由保证人担保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定义,下面哪种 情况是取保候审

A.张青因伤害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因其是初犯,且认罪态度极好,法院为他规定了一年半的考验期,即在——年半之内张不再犯罪,就不必去监狱服刑。考验期内由张青所 在单位考察。

B.王荣,女,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八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王某积极改造,四年后被提前释放,但规定了四年考验期,考验期内如果不犯罪了,剩下的刑期不再执行。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监督。

C.董某,女,因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审查,经查贪污属实,且数额较大,应当逮捕。但检查人员考虑其孩子尚不满一周岁,就决定在判决前暂不羁押,由其单位领导出面保证,她随时接受检察院和法院的传唤。

D.马某因诈骗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两年后患了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由其家人担保转到一家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半年后病愈回到监狱服完剩下的刑期。

33. 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使诉讼时效停止计算。根据定义,下面哪种情形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A.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欠款。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甲突然死亡

B. 甲借给乙人民币若干,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后,乙未归还。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

C. 甲于前年2月15日被乙自行车撞伤,造成很大损失。经协商,由乙赔偿给甲2500元。直到今年2月10日,乙仍未支付赔款。甲准备起诉,但由于山洪暴发,道路不通,持续了十几天,因此直到2月底,甲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D.小张与小黄系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黄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终结前,小张在出差中因车祸死亡。

缺乏界限感的家庭危机重重 (二)

最佳答案      看今日头条,一则新闻令人震惊不已,警方刚破获的积压9年的命案,女婿砍死岳父并焚尸。被害人刘某生前与其妻子、大女儿、大女婿、二女儿及二女婿一起生活,九年前的某晚,刘某酒后回家与岳母发生激烈争吵,进而演变肢体冲突。大女婿因对刘某有积怨已久,便从厨房里拿出菜刀,趁刘某有不备将其砍死。随后,二女婿持刀再次对刘某有砍杀泄愤。后来几个亲人又用电线将尸体捆绑,用电动车将尸体抛至一片林地进行焚烧。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女婿这么怨恨岳父,为什么女儿出嫁后却依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亲人之间会产生如此大的仇恨吗?这样残忍的结局令人难受、痛心。反观这样的中国家庭,严重缺乏的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界限感。

    人们与陌生人的界限感往往可以通过空间距离来实现。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很难意识到,我们痛苦的根源,往往是由于在家庭生活中缺少界限感而造成的。

      传统的中国父母往往不愿退出孩子的生活,恨不得参与到孩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从吃饭穿衣、兴趣爱好到学业志愿、工作择偶,都要指手画脚,甚至越俎代庖。这样的父母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来尊重,仅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当做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父母以爱的名义,希望支配孩子的金钱,支配他们的职业,还想支配他们的情感,甚至过份到要支配他们的抚养关系。

    缺乏界限感的家庭,会产生哪些不良影响呢?

      首先,父母包办过多,会产生“巨婴”,子女成年后还依赖父母,在工作中怕吃苦,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得不自信,成家后很难负起责任。我父亲对我家唯一的男孩儿、我的小弟就是如此。曾经我弟弟的结婚证都是父亲去代领的,后来孙子的出生证他也要管,被熟悉他的工作人员笑话了一顿。小时候的小弟聪明可爱,学习不错,可是在父母的过度操心中,他成为一个束手束脚的人。工作稍不如意就率性辞职,宅在家里玩游戏。他知道他的儿子自有爷爷奶奶管,而弟媳因为他没责任心不知生过多少气,无数次想要和他分手。

      其次,父母没有界限感,干涉孩子的高考志愿、职业选择,给孩子带来严重的挫败感,会让孩子的人生比别人多走弯路。亲戚家女孩高考时在当地是前几名,她想学化学,父母认为女孩子整天做实验、和瓶瓶罐罐打交道没什么出息,硬是逼着孩子改了志愿,学了她不想学的、父母认为有前途的专业,结果大学四年孩子很不开心,虽说在985名校,但是学业平平,她一提起这件事,就会说:“我恨死我爸妈了。”毕业之后,她没有按父母的意愿再深造,而是花费一年多时间重新学了另一个专业,考上国外大学研究生,不想再回到父母身边。

      最后,缺乏界限感的父母给孩子的婚姻家庭带来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我见过周围很多家庭都是因为双方父母的参与而导致矛盾,甚至决裂。有一种父母,因为不放心,怕儿子吃苦或者女儿受气,把成家的子女留在身边,不仅柴米油盐,还有生活中的鸡毛蒜皮,都要管理和指点。最终却花钱受累出力不讨好,导致家庭矛盾重重,甚至剑拔弩张、大打出手,亲人变仇敌。

        现在的年轻人工作繁忙,有的父母为了心疼女儿,添了外孙之后,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带,还把孩子带到自己身边,引发两家矛盾,自己还很生气郁闷。前段时间老公就劝慰他的老伙计:“孩子的事儿你就别操那么多心,外孙有亲家带多好,你锻炼好身体,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当他放平心态、摆正位置后,本来闹离婚的女儿女婿也归于平静了。同事的儿子儿媳都在省城大公司上班,俩人事业心都很强,年薪近百万,自己和老伴退休工资也近两万,日子美满得令人羡慕,但他最近一年忧心忡忡:眼看周围的同事同学孙子孙女都能打酱油了,自己的儿媳却坚决不生孩子,摆明了要做丁克。每每别人问他啥时候抱孙啊,他都无地自容,难堪至极。他茶饭不思,心心念念想让儿子跟儿媳离婚,说儿子优秀也不怕再找不到好的。我们开导了多次他才打消这个念头,最终让儿子自己去解决问题。

        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夫妻,两个人感情挺好,也没什么原则性的矛盾,就是因为原生家庭的影响和掺和,导致曲终人散,遗憾终生,父母也追悔莫及。

        更重要的是,缺乏界限感的家庭,留下来的思维模式,对孩子也会产生根深蒂固的影响,孩子会一直为父母而活,往往找不到自我存在的价值。而孩子也在这样的成长过程中习得父母的控制模式,悲剧得以代代遗传。

        所以,对于父母来说,要适时地退出子女的生活。

    三岁退出餐桌;

    五岁退出卧室;

    六岁退出浴室;

    八岁退出私人空间;

    十二岁退出厨房;

    十三岁退出家务;

    十八岁退出选择。

      父母要学会放手,学会退出。放手不等于不爱,不等于不关心,不等于不帮忙。放手不是快刀斩乱麻,而是循序渐进与孩子成长相伴的过程。爱孩子不是爱控制孩子。《圣经》里说:“你们要知道,你们的孩子并不是你们的,他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你们只是负责照顾。” 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如果父母不跟孩子一起在心理上进行“断奶”,那么孩子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

      记得读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57岁母亲,退出儿子“家庭”的真实经历。儿子成家后,最初她每天去儿子家干活,勤快得连儿媳的内衣也给洗干净,堪称“二十四孝”婆婆的付出,换来的是儿媳对儿子的大吵:

“你看看你被你妈惯的,每天回家就躺沙发上,什么都不干,东西不收、垃圾不倒,就差没把饭喂你嘴里了,你就像个没断奶的小孩!”

“她就不能像别的大妈那样,跳跳广场舞,走走模特步,别像个摄像头似的盯着咱们!”

      伤心难过委屈之后,婆婆和公公一起外出旅行,学会了拍照美图晒照片,找到了全新的自我,收获了幸福和满足。旅行回来后,她告诉儿子儿媳,自己要重过晚年生活,并悄悄地把那把对于她来说,象征着主权、话语权、家长权的钥匙,交到了儿子的手里,对他说:“妈妈以后可能不会常来,就算来,也会事先打电话的。”

        母亲和儿子紧紧拥抱在一起,母子之间真正的告别正是从这个拥抱开始的,尽管有些不舍,但她知道,她已经告别得晚了,但还来得及。

      所以,接纳分离,才是爱的最终目的。父母对子女真正的爱,是一次次得体的退出。

    北大才女赵婕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钦佩一种父母,她们在孩子年幼时给予强烈的亲密,又在孩子长大后学会得体的退出,照顾和分离都是父母在孩子身上必须完成的任务。

        亲子关系不是一种恒久的占有,而是生命中一场深厚的缘分,我们既不能使孩子感到童年贫瘠,又不能让孩子觉得成年窒息。

        做父母,是一场心胸和智慧的远行。

      不仅仅是做父母,人生的许多时刻都应该懂得进退。”

        因此,作为父母,给孩子最好的爱就是: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有自己的事业和一定的社会角色,在孩子眼睛里是积极乐观健康的人。

        作为子女,也要懂得:当你的父母能够控制你的时候,你可能也是他们的同谋,你在这样的关系中,甚至会发展成为帮凶。或许你痛恨父母,但你终究会成为他们,因为你会把这种控制投射到你和孩子的关系上。如果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在你孩子身上重演,只能从你这里开始改变。

      你所要做的,不是沉默,更不是忍让。只需温和、坚定而简短地对父母说:“我很爱你们,但是这件事情不行。”

      然后,你要用行动划出你的界限,这样的界限是不允许任何人轻易打破的。如果你父母因此而情绪失控,你要让他们明白,他们应当对自己的情绪负责。

      同时,作为子女,请不要忘记表达你的爱。但是,爱,不是妥协。因为只有保护好你自己,你才有能力施予爱!

        每个牢守界限的人,可能会经历一段痛苦的适应期,但是,过了适应期后,情感操纵会减少乃至消失,父母会逐渐适应甚至开始欣赏清晰而坚定的你。

        希望那时,悲剧将不再发生,所有的家庭关系都能朝着健康美好的方向发展!

教育演讲稿 (三)

最佳答案演讲稿可以按照用途、性质等来划分,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演讲稿,那么一般演讲稿是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教育演讲稿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育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学校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的,平均每一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一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教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所以,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期望全校师生员工都能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一样个性;同时自我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我应对的困难。

第三、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运动前必须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去做危险动作,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去购买过期、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

第五、要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放假离校教室宿舍必须要关好门窗、水电;整理好教室、办公室、宿舍卫生、课桌椅摆放整齐,黑板擦干净。

第六、要注意实验课的安全。在上实验课前必须要认真听教师讲解注意事项;在做实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第七、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细心谨慎,以防发生意外。坐车上下车和横穿马路时都要格外注意安全。

第八、注意财物安全,不带手机、很多现金到学校,要妥善保管财物。

第九、自我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中学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所以,在同学间遇到摩擦矛盾时,必须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我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最终,期望经过这次国旗下讲话,在全校构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生命是完美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本事,做到警钟长鸣!

教师们、同学们:每个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今日的安全教育,我们期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安全的重视。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我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时,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欢乐、祥和、幸福和安宁。最终祝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假日欢乐。

多谢大家!

教育演讲稿 篇2

记得还是在师大念大学的时候,天天听着、看着师大校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就下定决心要以此为目标,做一个受孩子爱戴的好老师.两年前,我从学前教育院校毕业,踌躇满志地从大学校门里走出来,满怀信心地踏进了这满是孩子们的天堂.

有人说儿童是一本书虽然要读懂这本书并非易事,但要成为一位出色的教师就必须去读它,并且打算读一辈子.有人说,儿童是花木,教师是园丁,园丁悉心照料着花木,但需要尊重它们自然地成长.实际上,儿童比花木要复杂的多,教师的工作比园丁的工作也复杂的多,尽管他们拥有着共同或共通的规律.

当我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时,我发现,我不是学者,不能用深遂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也不是诗人,不能用优美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但是我是教师,一名从事教育事业的工作者,我可以深深思索推演心中最奥秘的哲理;我也可以采撷如花的词句,构筑心中最美好的诗篇——我爱我平凡的事业,我愿青春在这片热土中闪光!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当我每次面对孩子们时,我感到神圣与自豪,因为我从事着绿叶的事业,我是人民教师!

然而,社会的发展和人性本身的弱点使我的物欲不断膨胀.不断膨胀的物欲必然带来心理的不平衡,必然带来精神的空虚,物质和精神的落差迫使我不得不承受痛苦的折磨,而且是长期的,挥之不去的.我为自己在黑夜的漫漫无际中看不见一丝阳光而苦恼,我为自己无心再单纯地对待每一张渴望知识的脸庞而羞愧.当我看到仍然有数不尽的教师们无怨无悔,像春蚕、像蜡烛,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来捍卫这个职业的圣洁时,我如梦初醒.他们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生命的痕迹激励着我们这些后来人,这些同行们,让我们由不情愿到情愿,由情愿到全身心地热爱这个工作.因为,生命的意义远不止于功利.“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生活中许多微小中藏有博大,短暂中孕育永恒.

路在脚下延伸,而我刚刚起步!路在脚下延伸,而我就在铺路!不管漫长的路上荆棘丛生或是布满沼泽,我都一如既往,绝不退缩.两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为人师者的种种滋味尝遍过后,我愈来愈感觉到,自己离不开这个职业,这个职业也需要我.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呕心沥血,以教为重的精神教育着我;现代伟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从教几十年,始终安于“粉笔生涯”的献身精神、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怀激励着我,增强了我热爱教育事业的信念.我爱我平凡而又神圣的职业.我愿作红烛,我甘为人梯,我愿在这个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辛勤耕坛.古人云:“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林;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塑造灵魂这一神圣的使命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我庆幸命运赐给了我这个职业.

假如有人问:在人生的道路上,如果能再有一次机会,让你重新选择,你会选择什么职业?我一定会响亮地回答:教师——这个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因为这是我今生今世无悔无怨的选择!虽然我们很清贫,但是我们也是最富有的,因为,我们是春天播撒种子的人,我们心中有着秋收的期盼;我们也是清晨的一缕阳光,我们有着勇往无惧的精神,是任何乌云也挡不住的;我们还是夜空中的启明星,我们有着奔向光明的执着!我自豪,我是教师!我光荣,我是人民的教师!

教育演讲稿 篇3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春天河边轻轻摆动的杨柳,生命是夏天火红石榴的绽放,生命是秋天飘飞的枫叶,生命是冬天塞北的瑞雪。当你听到婴儿坠地时的第一声啼哭,当你用灵巧的双手为孩子系上鲜红的领巾,当你看到舞台上跳跃的双脚,当你闻到鲜花绽放时的芳香,你可知道,这就是生命!

母亲的臂弯,父亲的背影,爱人的眼神,朋友的友情……生命,因爱而温暖!因责任而伟大!可是,生命,却因违章而葬送!因事故而凋零!一个个血与泪的故事,一声声悔与痛的哭号,将我的记忆带回了那个难忘的日子。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厂里的两个班组按照工作安排,同时进入04#运输皮带区域作业,一个负责更换皮带拖辊,一个班组负责恢复运输皮带安全绳,由于相互缺乏工作沟通,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由于……,皮带突然运转起来了,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了,一位年仅二十几岁的工友,一个曾经如此鲜活的生命,却永远离开了他熟悉的岗位,离开了深爱他的人们。没有人知道,在灾难来临的一刹那,他那年轻的躯体曾有过怎样痛苦的挣扎,更没有人知道,他那短暂的人生还有着多少希冀与不甘?!他走了,就这样走了。一副副寄托着人们无限痛苦与哀思的花圈在寒风中燃烧。那噼啪作响的,不是辞旧迎新的声声爆竹,却是生命最后的叹息;那盘旋飞舞的,不是欢快喜庆的烟花彩屑,却是生命不忍离去的徘徊与留恋……

泪水一次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是啊,谁不是血肉之躯,谁没有七情六欲,谁不会为人父母,谁不曾做人子女?谁不懂得享受阖家欢聚、平平安安的天伦之乐,谁又愿承受骨肉分离、血泪交织的丧亲之痛?!

如果,如果,如果……任何一个如果,都可以阻止这不幸的发生,都可以让我们一如平常地上班下班、平凡但却平静地生活着。可是,如果忽视任何一个如果,都会酿成血淋淋的事故!生命,就这样突然消逝了。它,来不及绚丽绽放,却过早地意外凋零!它,是如此宝贵,却又这般脆弱!葬送生命的是什么?!是麻痹大意!是违章操作!是无视安全!

亲爱的朋友啊,当你仅仅为了贪图舒适、在现场作业却不戴安全帽时,你可曾想到,安全已离你而去?当你谈笑风生、三五成群地行走在铁道上时,你可曾想到,危险正擦肩而过?当你心存侥幸、违章作业时,你可曾想到,死神已悄悄来临?当你漫不经心、麻痹大意时,你是否明白,生命将就此停止,灾难已经降临?!此时,再多的泪水,再痛的哭号,再深的悔恨,都已无法挽回生命匆匆而去的脚步!灾难的发生只是短短的一瞬,可无法磨灭的伤痛却将伴随亲人朋友的'一生!

生命啊,生命!你让我这般挚爱,却又如此痛惜!一起起震撼人心的事故,一次次发人深醒的哭喊,使我们痛苦,促我们警醒!是啊,谁不珍惜生命,谁不热爱生活。可是,为什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生命,却又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演绎着如此相同的人生悲剧,重复着如此哀怨的生死别离?当淋漓的鲜血成为心中永远的伤痕,当真诚的眼神化作天边哀怨的流星,当清脆的欢笑成为人世间恒久的别离,当有爱就有家的宁静被无情地剥蚀,你,触目了吗?现实生活中无数次的事故与灾难已经让我们深悟: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企业,没有安全,就没有未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安全,是责任!安全,是效率!安全,是秩序!安全,是我们手中即将按动的按钮;安全,是我们脚下正在飞转的车轮;安全,是家人内心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安全,是企业矢志不渝的追求和目标!一切的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以忽略安全为代价;一切的管理和操作行为,都应以“安全第一”为准绳!

侥幸是危险的前奏,追悔是安全的惩罚!不要说工作中有人管你是和你过不去,它是满含善意的提醒和呵护;不要说准确的操作规程让你感到劳累而繁琐,它能使你远离事故的陷阱;不要说简单的警语是累赘的替身,它会时刻提醒你守望安全;不要说预防是无用的枷锁和沉重的负担,它是对付危险最有效的武器;不要说有了安全设施就万无一失,它仰赖的是我们对隐患的关注和警惕。习以为常的随意操作扼杀了无数宝贵的生命,而对安全的无知与漠然又在酿造着一幕幕人生的悲剧!安全,今天你重视了没有?!

去生产现场,请戴好安全帽,那不过是举手之劳;去高空作业,请系好安全带,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生产指挥时,一定要再三确认;现场作业时,做到“三不伤害”;检修时,要挂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试车时,要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做好预警防范措施;上岗前,对危险因素及对策心中有数;交接班,对事故隐患和问题绝不放过……血与泪的教训已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不要再用生命的躯体去抗击无情的危险,不要让心爱的岗位成为惨痛的记忆!安全,今天你遵守了没有?!

如果说,生命是一叶在岁月长河中行驶的小舟,是一片在茫茫大海中远航的孤帆。那么,安全就是把握生命的轮盘,就是指引生命的灯塔。生命,不应如鸿毛般飘忽,生命,不应如闪电般短暂。让我们时时重视安全,处处遵章守纪,如履薄冰,防微杜渐,去堵塞百分之一的疏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共同筑起心中永不崩溃的大堤,让安全生产的警钟时刻长鸣!安全,今天你竭尽全力了没有?!

朋友,当你只身在外劳累奔忙时,当你埋头工作辛勤打拼时,你可知道,你的父母记挂着你,你的妻儿惦念着你,你的家人期盼着你。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就请您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看,那一只只飘飞的千纸鹤,将带给我们对生命最深切的祝福!听,那一阵阵悠扬的歌声,将伴随着我们在岁月的长河里破浪前行!

教育演讲稿 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与你们同龄,叫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亲切。同时,我也倍感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再结合案例,正确的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

…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趴在梁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实在忍无可忍从梁上蹦下来,把小孩的书一丢,张口就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背了出来。贼听了一夜,早已经“被背诵”了,这贼一甩袖子,说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了,扬长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离我们很近,就在娄底,叫曾国藩,而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他第一个促成30名留学生留学,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他第一个掀起洋务运动,创立江南制造总局;是他第一个建立海军等等,他的成功在于他能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日三省其身,属于典型的“笨鸟先飞”。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孩子的潜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而故事中另一个人物可能经常被忽略,就是那个“梁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我们不展开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当也足以学会从自身寻找原因,由此切入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学了才懂,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在遇到具体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想: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懂了才会用,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哪些权利,你们知道吗?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学了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

举几个例子:20xx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xx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最后,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火警报案电话:119

3、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4、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

为了能使我们健康成长,在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后,同学们应当自觉做到: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在家上网时,要文明上网,自觉地不浏览不健康网站,增强自身免疫力;

3、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不抽烟、不喝酒,加强体育锻炼;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我们家乡人曾国藩为榜样,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潜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后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齐心协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长足进步。大家!

2014年有哪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 (四)

最佳答案1.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

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2.11人团伙飞车抢夺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伟等11人特大系列抢夺案一审有果:11名团伙成员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

朱海伟、李朋、李光华等11名被告人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飞车疯狂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境内的10余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朋、朱自阳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其他成员陆续抓捕归案。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该案涉案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特点,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得该案1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回尚未挥霍的赃款和赃物。

3.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

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

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4.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谌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5.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

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

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

南京“富二代杀妻案”:砍妻60多刀未判死刑,入狱后连伤五人,后来怎样? (五)

最佳答案案件背景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家暴事件,犯罪嫌疑人吉某是受害人祁某的丈夫,于案发当天凌晨4点多回家,后与妻子祁某发生冲突,持刀将祁某砍伤二十多刀,经医院诊治,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9月,涉嫌杀妻的吉某已被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经历据吉某回忆,在两人结婚前,吉某就打过祁某,婚后两人也会经常吵架,在争争吵吵中,两人的日子就分分合合地过着。2013年1月4日,祁某生下了女儿,在她怀孕期间吉某听到关于妻子的流言蜚语一度怀疑孩子的身份,认为妻子祁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后在岳母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退缩了。

2013年4月7日,祁某因受不了吉某对她的长期殴打提出想要离婚,后在2013年4月13日宝宝的百日宴当晚禁不住吉某的劝说两人重归于好,并于百日宴次日随吉某的母亲到吉家店面上班。

2013年4月24日,他与几个高中同学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点钟结后又去到KTV唱歌,直到凌晨4点多钟解散回家,由于想到关于妻子祁某的流言蜚语便觉得生气,回到家中看到玩手机的祁某便与其对质,两人便开始争吵,后因纠纷不断,吉某便用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挥砍一通,直至吉某的父母进入屋内查看,向向邻居呼救并报警。

经过鉴定,祁某因头部及胸腹部被砍伤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吉某在案发当天被赶到现场的民警逮捕。家中只剩吉某的父母与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凶案发生后,警方为吉某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并证实孩子确是吉某的亲生女儿。

案件结果2013年5月9日,南京西堤国际小区杀妻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南京市建邺检方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审理结束后休庭并于择日宣判。

2014年4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三年。由于吉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只要吉某上诉失败,判决生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夫妻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外人是不了解实情的,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会被传得好像真实存在一般。亲人之间,为人怎样是再清楚不过的,不必因为流言蜚语而伤了和气。亲人之间尽量不要冷战,如果双方都各退一步,就不会有相关案件的发生,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人。一日,二人到丁某父母家吃饭时,丁某和其父母争吵,拿起菜刀将其父母砍死(实际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