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吗 (一)

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吗

贡献者回答犯罪嫌疑人能不能当证人吗

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某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的角色是可以发生转换的,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证人也可能会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可能转化为证人。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那么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吗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不叫证人,是相互供述和辩解,可以作为参考;与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看是否能够相互印证,以查明案件事实。司法实务当中,某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的角色是可以发生转换的,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证人也可能会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可能转化为证人。

拓展资料:在一些情况下,嫌疑人、被告和证人的角色可以改变。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证人也可能被列为嫌疑人,嫌疑人也可能变成证人。只要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嫌疑人成为证人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会比较少见。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案件由嫌疑犯转为证人,是不是没有危险了 (二)

贡献者回答刑事案件中没有嫌疑犯转为证人的规定。

如果涉嫌犯罪,就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在一起案件中某犯罪嫌疑人能够为警方提供相关证据,推动案件侦破的,只能作为立功依据,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所谓的转为证人,只是在案件中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其提供的供述具有证明效力,但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他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

但刑事案件中的嫌疑犯可以转为污点证人,其责任模式分为以下几种:

1、起诉豁免又称非正式豁免,是可以不必经过司法审判的豁免,直接由检察官酌情对污点证人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用来换取污点证人提供证言的豁免形式;这种豁免方式相对简单,且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可以根据案件需要自由确定豁免范围。

2、罪行豁免即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言所涉及到的犯罪行为,全部或部分得以不被追诉的豁免形式;这是对证人全部或部分刑事责任的彻底免除。但这里指的刑事责任不包括证人作伪证和回答与提问无关的问题时所牵涉出的本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3、证据使用豁免是指由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及由该证言而陆续获得的其他证据,不能在今后的诉讼中,用于对污点证人不利的指控;这是对污点证人刑事责任的部分免除。相对而言,这种豁免方式对国家和检控方更为有利,污点证人则仍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4、证言使用豁免是指由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在今后的诉讼中,用于对污点证人不利指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被检察院传唤当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检察院想要传唤证人必须要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证件才能够对证人进行传唤。不能连续的传唤这样是变相的拘禁。而且,在进行传唤的过程中不能拘押和逮捕,必须要有办案的负责人批准才可以。但是在传唤的时候可以在传唤证上面按手印。

一、被检察院传唤当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

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

(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问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证人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或更换。

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这种不可替代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五)证人是指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的人,因此“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证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六)见证人,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办案人员要求对诉讼中的某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的人。

例如,对勘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的诉讼程序行为是否合法所进行的见证,由于这些证明行为不是针对案件事实而作,所以,见证人不是证人。

对于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是可以传唤的,因为他们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如果在精神上有缺陷,或者是年纪比较幼小没有腥味能力此时是不能作为证人来传唤的。而且,传唤的证人必须要有作证能力,要能够配合审查或者是鉴定才可以。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