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龙一案,近日终于迎来了关键的转折点。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持续升温,人们纷纷议论着这位被告的可能命运。法庭内,庄严肃穆的气氛让人心生敬畏;法庭外,等待的人群焦灼而期盼,大家都想知道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将如何尘埃落定。王海龙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复杂,他深知这一宣判将深刻影响他的人生轨迹。随着法官缓缓开口,宣布将对该案进行择日宣判,全场屏息凝听,等待着一个关乎正义与公平的最终裁决。
王海龙的择日宣判 (一)

贡献者回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4)黑刑执字第688号
罪犯王海龙,男,汉族,1987年6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初中文化。现在黑龙江省
佳木斯监狱服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1日作出(2009)沪二中刑初字第127号刑事
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海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3日作出(2010)沪
高刑复字第7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本院于2012年3月30日作出(2012)黑刑执字第26
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机关黑龙江
省佳木斯监狱于2014年7月14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于2
014年9月15日报送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本院依法对黑龙
江省佳木斯监狱报请的减刑建议书予以公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北安监狱以罪犯王海龙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理由,
建议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经审理查明,罪犯王海龙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服
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积极维护劳动、学习、生活秩序。其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
业技术教育,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成绩优秀。其积极参加劳动,服从分配,遵守操作规
程,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罪犯王海龙确有悔改表现,其改造考核成绩符合报请减刑的要
求。
另查明,本院在减刑建议书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
上述事实,有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制作的罪犯计分考核情况综合表,评审鉴定表,
减刑审核表及减刑建议书等证据证实。
罪犯王海龙自入监以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
减刑条件,可以减刑。综合其犯罪具体情节、原判刑罚及其改造表现等减刑情节,对其
减刑应予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
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知己
代理审判员韩裕伟
代理审判员王晓刚
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李奇
佳木斯“连环碎尸女魔”:杀害4人,落网后凭借一招多活3年,后来怎样? (二)
贡献者回答很难想象,这样狠毒的话,出自一个女人之口。马艳红是罕见的女连环杀人犯,不到一年的时间,佳木斯市有四人死在她手上,其中一位还是马艳红的‘未婚夫’。
更加可怕的是,马艳红将这四人均碎尸抛之野外,因此也被称为‘连环碎尸女恶魔’。穷怕了的女人有多狠?马艳红因为钱离婚,因为钱杀人,她的人生也因钱陷入疯狂。
1994年9月,佳木斯市警方接到报案,有群众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被肢解的人体部位。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后,将碎尸拼接起来,发现是三个人的尸体,分别是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小孩。
但是这三名受害者的头部都没找到,凶手抛尸地点又很分散,一时之间,无法确认受害者身份,也无法找到第一现场。此案侦破难度较大,一度陷入了僵局之中。
1995年6月,在佳木斯南侧郊区农田,还有佳木斯西面三合大桥,又有群众发现了被肢解的人体。警方将这两处的碎尸拼接,受害者头部同样缺失,只能确认是一名成年男性。
不到一年的时间,连续两起碎尸案,这让佳木斯老百姓大为惊恐,说什么的都有,各种传言更助长了恐慌情绪。为此上级下达死命令,三个月必须破案!
要想尽快破案,首先要确认受害者的身份,才能按图索骥找到凶手。专案组将佳木斯有经验的刑警和法医都找了来,一起研究新发现的碎尸。人多毕竟力量大,费了好大功夫,专案组终于画出了受害者图像。
根据指甲发黄,脊椎稍微侧弯,臀部肌肉发达,办案人员推断受害者是常坐办公室的人员。另外根据脚指甲以及下身,专案组推断受害者大概在32岁到35岁之间,身高一米八左右。
可是这张画像只有背面,毕竟头部缺失了,怎么利用有限的信息,确认受害者身份呢,专案组还真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佳木斯市电视台全天轮播,播放了一起公告。公告说有一名男性出了车祸陷入昏迷,正在医院抢救,现寻找其家人。该男子身高一米八左右,左手腕上有个伤疤,有知情者请拔打电话,必有重谢!
公告播出后,引起了一位姓董的老人的注意。他的儿子已经好几天没和他联系了,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为此老人拨打了电视上的电话。
办案人员立刻赶到老董家,据了解老人的儿子叫董大庆,是一名干警,手腕上的疤痕是被啤酒瓶划破的。前几年离婚后,一直在外独居,最近和一名姓任的姑娘谈起恋爱。
随后办案人员又赶到董大庆的住处调查,据邻居回忆,董大庆好几天没回来了,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在6月1日。当时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住,只知道董大庆喊那姑娘:秀娥。
当警方强行打开董大庆住处的门后,屋里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到处都是风干的血迹,地上还残留着一些骨渣和肉末。至此,专案组确认,受害者就是董大庆。
接下来,董大庆的那位女朋友,自然成为破案关键了。据了解,这位女朋友名叫任秀娥,是董大庆在婚介所认识的。为此,办案人员走访了佳木斯市全部的婚介所,终于在一家叫‘唯美’的婚介所,找到了任秀娥的登记资料。
可是登记资料信息少得可怜,连照片、住址都没有。专家只能根据婚介所员工的回忆,画出了任秀娥的图像,进行全市通缉。
说来也巧,通缉令贴出去没多久,一位从桦川县来佳木斯市串亲戚的老太太,认出了这位任秀娥。老太太对办案人员说:我看着这人像我们村的老马家的丫头,名叫马艳红。
专案组终于揭开了,这位化名为任秀娥的神秘女郎的面纱。可是全市张贴画像,会不会打草惊蛇,让马艳红逃窜。专案组认为,马艳红杀了董大庆后,拿走了他的存折,上面有两万块钱。马艳红能为了钱杀人,那她就不可能轻易放弃取钱。
于是办案人员一方面控制佳木斯各大车站,主要道路,以防凶手逃窜。另外一方面,蹲守全市的各大银行,等待马艳红露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蹲守了半个月后,警方终于在一个营业点抓到了马艳红。
马艳红,28岁,桦川县人,1993年因丈夫没出息,提出离婚。此后从桦川搬到了佳木斯居住。本来马艳红来到佳木斯后,曾尝试做服装生意。可是她非但没挣到钱,反而把这些年的积蓄,赔的了。
眼看就要身无分文了,马艳红打起了房东的主意。马艳红的房东姓徐,一家三口住在一起,空出一间房子,就租给了马艳红。当时租房子时,马艳红说自己叫王兰,老公是生意人,发财后和一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把她赶出了家门。
徐氏夫妇非常同情马艳红,特意将租金从100元降到50元。马艳红服装生意失败后,眼看就要交房租了,她可怜巴巴地和房东说,能不能缓几天,最近生意不好做,连饭钱都没了。
房东一听如此,不但让她别着急交房租,而且还从钱包里拿出200元给她,足够让她花一段时间,直到找到新工作了。然而当马艳红看到房东钱包里一沓钱,顿时生了邪念。
此后几天马艳红一直计划着杀人,最终她买了几瓶啤酒和饮料,在里面放了安眠药,然后哄骗房东一家人喝了下去。
当徐氏夫妇和孩子陷入昏迷后,马艳红用菜刀,将三人杀害。可是整个尸体不好处理,马艳红又耐心的碎尸,然后在夜里四处抛尸。
马艳红第一次杀人碎尸,搜刮到了不少钱,她在市里租了更好的房子。但是再多的钱,也禁不住马艳红乱花。她不想再过穷日子了,为此她计划寻找下一个目标。
马艳红人长得漂亮,而且还单身,所以她决定通过婚介所找个有钱的男人。来到‘唯美’婚介所后,马艳红化名为任秀娥,哭诉自己遭遇不幸,声称被发财的丈夫抛弃。婚介所的员工一听这事非常气愤,拍着胸脯说,一定给她找个好男人。
最终离异的董大庆,被婚介所介绍给了任秀娥。两人约会几次后,感情迅速升温,任秀娥也搬到了董大庆住处。为了摸清董大庆的财产情况,马艳红用了激将法,经常说自己前夫多有钱。
董大庆果然上当了,他拿出了一张两万的存折,证明自己并不穷。董大庆早就以‘未婚夫’的身份自居,不但谋划着结婚,还将存折密码告诉马艳红。
可是无论董大庆多么痴情,对马艳红多么好,也无法改变被杀的命运了。在马艳红看来,董大庆要是知道她杀过人,肯定不会爱她了。自己迟早会被抓住,干脆一条道走到黑吧。
1996年6月2日,两人温存过后,马艳红故技重施,拿出了一瓶放了安眠药的啤酒,声称奖励董大庆。那时董大庆正在甜蜜之中,哪有什么疑心,将啤酒一饮而尽。很快董大庆昏睡过去了,马艳红熟练的将其杀死并碎尸。
马艳红落网后对办案人员说,在杀董大庆时她曾犹豫过。但是一想到自己迟早被抓,难逃一死,也就狠心下手了。人只能死一次,杀一个人也是死,两个也是死,干脆都杀了
作为连环碎尸影响十分恶劣,马艳红对罪行供认不讳,这样的案件查清后,一般都会尽快枪决。可是马艳红却凭借这一招,多活了三年。
庭审之时,马艳红当场翻供,大呼冤枉。被告辩护人则说道,马艳红作为一名弱女子,怎么能做到连环碎尸四人,这其中是不是会有第三者参与。
四名受害者虽然喝了安眠药,但根据检测,那些剂量只能让人疲乏昏睡。如果有痛感,还是会醒过来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马艳红下手杀人的成功率很低,不排除有第三者参与。
在案情没有彻底查清之前,就仓促判刑,不符合法律公正,也让威胁更大的凶手逍遥法外,所以请求法庭暂缓审判此案。
当法官询问马艳红‘是否有第三者参与’时,马艳红戏精上身,说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话:一人做事一人当吧。
这样的话既可以理解为马艳红一人干的,也可以理解为还有第三者参与,但马艳红承担下罪名。
所以第一次审判,法官宣判有疑似重大嫌疑人未被抓捕,不宜结案,所以未对马艳红未做出判决结果。
等到了第二次审判时,马艳红不能再拖延了,她说道‘确实有第三者参与’,那人就是王某,他才是主凶。随后马艳红又编造了,怎么和王某相识,怎么被胁迫杀人等等细节。
王某确有此人,他在佳木斯市有其他案子,正在被通缉中。在王某被抓之前,马艳红不会被判决。可是王某迟迟没被抓到,马艳红在监狱也待了三年了。
1998年,检察官提出第三次审判的请求,检察官认为马艳红编造了和王某结识的事情,因为她根本说不出王某具体的特征。
而且王某作案时,马艳红已经在监狱了,试想如果两人是同伙,马艳红被抓,王某肯定逃跑,哪还敢继续作案。最后马艳红自称和王某相识,根本找不到第三个人能证明。所以马艳红只是在拖延,连环碎尸案是其一人所为。
最终法庭排除了各种干扰,判处了马艳红死刑,1998年12月,马艳红被执行枪决。
一个女人,因为钱财连环碎尸四人。这样的案件,不得不让人吃惊。马艳红杀人时,还不满30岁。虽然离异了,但凭借着外貌,完全可以找个男人托付终生。可是她偏偏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成了‘连环碎尸女恶魔’,真是蛇蝎美人。
死刑判决下来后,马艳红才罕见的表露人性,她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再看一看自己的孩子。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马艳红虽然是杀人犯,但也是一名母亲,可惜的是,她给孩子树立了一个坏榜样。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衡众网关于佳木斯判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