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龙一案,近日终于迎来了关键的转折点。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持续升温,人们纷纷议论着这位被告的可能命运。法庭内,庄严肃穆的气氛让人心生敬畏;法庭外,等待的人群焦灼而期盼,大家都想知道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将如何尘埃落定。王海龙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复杂,他深知这一宣判将深刻影响他的人生轨迹。随着法官缓缓开口,宣布将对该案进行择日宣判,全场屏息凝听,等待着一个关乎正义与公平的最终裁决。

王海龙的择日宣判 (一)

王海龙的择日宣判

贡献者回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4)黑刑执字第688号

罪犯王海龙,男,汉族,1987年6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初中文化。现在黑龙江省

佳木斯监狱服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1日作出(2009)沪二中刑初字第127号刑事

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海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3日作出(2010)沪

高刑复字第7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本院于2012年3月30日作出(2012)黑刑执字第26

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机关黑龙江

省佳木斯监狱于2014年7月14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于2

014年9月15日报送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本院依法对黑龙

江省佳木斯监狱报请的减刑建议书予以公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北安监狱以罪犯王海龙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理由,

建议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经审理查明,罪犯王海龙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服

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积极维护劳动、学习、生活秩序。其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

业技术教育,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成绩优秀。其积极参加劳动,服从分配,遵守操作规

程,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罪犯王海龙确有悔改表现,其改造考核成绩符合报请减刑的要

求。

另查明,本院在减刑建议书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

上述事实,有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制作的罪犯计分考核情况综合表,评审鉴定表,

减刑审核表及减刑建议书等证据证实。

罪犯王海龙自入监以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

减刑条件,可以减刑。综合其犯罪具体情节、原判刑罚及其改造表现等减刑情节,对其

减刑应予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

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刘知己

代理审判员韩裕伟

代理审判员王晓刚

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李奇

佳木斯“连环碎尸女魔”:杀害4人,落网后凭借一招多活3年,后来怎样? (二)

贡献者回答很难想象,这样狠毒的话,出自一个女人之口。马艳红是罕见的女连环杀人犯,不到一年的时间,佳木斯市有四人死在她手上,其中一位还是马艳红的‘未婚夫’。

更加可怕的是,马艳红将这四人均碎尸抛之野外,因此也被称为‘连环碎尸女恶魔’。穷怕了的女人有多狠?马艳红因为钱离婚,因为钱杀人,她的人生也因钱陷入疯狂。

1994年9月,佳木斯市警方接到报案,有群众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被肢解的人体部位。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后,将碎尸拼接起来,发现是三个人的尸体,分别是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小孩。

但是这三名受害者的头部都没找到,凶手抛尸地点又很分散,一时之间,无法确认受害者身份,也无法找到第一现场。此案侦破难度较大,一度陷入了僵局之中。

1995年6月,在佳木斯南侧郊区农田,还有佳木斯西面三合大桥,又有群众发现了被肢解的人体。警方将这两处的碎尸拼接,受害者头部同样缺失,只能确认是一名成年男性。

不到一年的时间,连续两起碎尸案,这让佳木斯老百姓大为惊恐,说什么的都有,各种传言更助长了恐慌情绪。为此上级下达死命令,三个月必须破案!

要想尽快破案,首先要确认受害者的身份,才能按图索骥找到凶手。专案组将佳木斯有经验的刑警和法医都找了来,一起研究新发现的碎尸。人多毕竟力量大,费了好大功夫,专案组终于画出了受害者图像。

根据指甲发黄,脊椎稍微侧弯,臀部肌肉发达,办案人员推断受害者是常坐办公室的人员。另外根据脚指甲以及下身,专案组推断受害者大概在32岁到35岁之间,身高一米八左右。

可是这张画像只有背面,毕竟头部缺失了,怎么利用有限的信息,确认受害者身份呢,专案组还真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佳木斯市电视台全天轮播,播放了一起公告。公告说有一名男性出了车祸陷入昏迷,正在医院抢救,现寻找其家人。该男子身高一米八左右,左手腕上有个伤疤,有知情者请拔打电话,必有重谢!

公告播出后,引起了一位姓董的老人的注意。他的儿子已经好几天没和他联系了,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为此老人拨打了电视上的电话。

办案人员立刻赶到老董家,据了解老人的儿子叫董大庆,是一名干警,手腕上的疤痕是被啤酒瓶划破的。前几年离婚后,一直在外独居,最近和一名姓任的姑娘谈起恋爱。

随后办案人员又赶到董大庆的住处调查,据邻居回忆,董大庆好几天没回来了,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在6月1日。当时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住,只知道董大庆喊那姑娘:秀娥。

当警方强行打开董大庆住处的门后,屋里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到处都是风干的血迹,地上还残留着一些骨渣和肉末。至此,专案组确认,受害者就是董大庆。

接下来,董大庆的那位女朋友,自然成为破案关键了。据了解,这位女朋友名叫任秀娥,是董大庆在婚介所认识的。为此,办案人员走访了佳木斯市全部的婚介所,终于在一家叫‘唯美’的婚介所,找到了任秀娥的登记资料。

可是登记资料信息少得可怜,连照片、住址都没有。专家只能根据婚介所员工的回忆,画出了任秀娥的图像,进行全市通缉。

说来也巧,通缉令贴出去没多久,一位从桦川县来佳木斯市串亲戚的老太太,认出了这位任秀娥。老太太对办案人员说:我看着这人像我们村的老马家的丫头,名叫马艳红。

专案组终于揭开了,这位化名为任秀娥的神秘女郎的面纱。可是全市张贴画像,会不会打草惊蛇,让马艳红逃窜。专案组认为,马艳红杀了董大庆后,拿走了他的存折,上面有两万块钱。马艳红能为了钱杀人,那她就不可能轻易放弃取钱。

于是办案人员一方面控制佳木斯各大车站,主要道路,以防凶手逃窜。另外一方面,蹲守全市的各大银行,等待马艳红露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蹲守了半个月后,警方终于在一个营业点抓到了马艳红。

马艳红,28岁,桦川县人,1993年因丈夫没出息,提出离婚。此后从桦川搬到了佳木斯居住。本来马艳红来到佳木斯后,曾尝试做服装生意。可是她非但没挣到钱,反而把这些年的积蓄,赔的了。

眼看就要身无分文了,马艳红打起了房东的主意。马艳红的房东姓徐,一家三口住在一起,空出一间房子,就租给了马艳红。当时租房子时,马艳红说自己叫王兰,老公是生意人,发财后和一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把她赶出了家门。

徐氏夫妇非常同情马艳红,特意将租金从100元降到50元。马艳红服装生意失败后,眼看就要交房租了,她可怜巴巴地和房东说,能不能缓几天,最近生意不好做,连饭钱都没了。

房东一听如此,不但让她别着急交房租,而且还从钱包里拿出200元给她,足够让她花一段时间,直到找到新工作了。然而当马艳红看到房东钱包里一沓钱,顿时生了邪念。

此后几天马艳红一直计划着杀人,最终她买了几瓶啤酒和饮料,在里面放了安眠药,然后哄骗房东一家人喝了下去。

当徐氏夫妇和孩子陷入昏迷后,马艳红用菜刀,将三人杀害。可是整个尸体不好处理,马艳红又耐心的碎尸,然后在夜里四处抛尸。

马艳红第一次杀人碎尸,搜刮到了不少钱,她在市里租了更好的房子。但是再多的钱,也禁不住马艳红乱花。她不想再过穷日子了,为此她计划寻找下一个目标。

马艳红人长得漂亮,而且还单身,所以她决定通过婚介所找个有钱的男人。来到‘唯美’婚介所后,马艳红化名为任秀娥,哭诉自己遭遇不幸,声称被发财的丈夫抛弃。婚介所的员工一听这事非常气愤,拍着胸脯说,一定给她找个好男人。

最终离异的董大庆,被婚介所介绍给了任秀娥。两人约会几次后,感情迅速升温,任秀娥也搬到了董大庆住处。为了摸清董大庆的财产情况,马艳红用了激将法,经常说自己前夫多有钱。

董大庆果然上当了,他拿出了一张两万的存折,证明自己并不穷。董大庆早就以‘未婚夫’的身份自居,不但谋划着结婚,还将存折密码告诉马艳红。

可是无论董大庆多么痴情,对马艳红多么好,也无法改变被杀的命运了。在马艳红看来,董大庆要是知道她杀过人,肯定不会爱她了。自己迟早会被抓住,干脆一条道走到黑吧。

1996年6月2日,两人温存过后,马艳红故技重施,拿出了一瓶放了安眠药的啤酒,声称奖励董大庆。那时董大庆正在甜蜜之中,哪有什么疑心,将啤酒一饮而尽。很快董大庆昏睡过去了,马艳红熟练的将其杀死并碎尸。

马艳红落网后对办案人员说,在杀董大庆时她曾犹豫过。但是一想到自己迟早被抓,难逃一死,也就狠心下手了。人只能死一次,杀一个人也是死,两个也是死,干脆都杀了

作为连环碎尸影响十分恶劣,马艳红对罪行供认不讳,这样的案件查清后,一般都会尽快枪决。可是马艳红却凭借这一招,多活了三年。

庭审之时,马艳红当场翻供,大呼冤枉。被告辩护人则说道,马艳红作为一名弱女子,怎么能做到连环碎尸四人,这其中是不是会有第三者参与。

四名受害者虽然喝了安眠药,但根据检测,那些剂量只能让人疲乏昏睡。如果有痛感,还是会醒过来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马艳红下手杀人的成功率很低,不排除有第三者参与。

在案情没有彻底查清之前,就仓促判刑,不符合法律公正,也让威胁更大的凶手逍遥法外,所以请求法庭暂缓审判此案。

当法官询问马艳红‘是否有第三者参与’时,马艳红戏精上身,说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话:一人做事一人当吧。

这样的话既可以理解为马艳红一人干的,也可以理解为还有第三者参与,但马艳红承担下罪名。

所以第一次审判,法官宣判有疑似重大嫌疑人未被抓捕,不宜结案,所以未对马艳红未做出判决结果。

等到了第二次审判时,马艳红不能再拖延了,她说道‘确实有第三者参与’,那人就是王某,他才是主凶。随后马艳红又编造了,怎么和王某相识,怎么被胁迫杀人等等细节。

王某确有此人,他在佳木斯市有其他案子,正在被通缉中。在王某被抓之前,马艳红不会被判决。可是王某迟迟没被抓到,马艳红在监狱也待了三年了。

1998年,检察官提出第三次审判的请求,检察官认为马艳红编造了和王某结识的事情,因为她根本说不出王某具体的特征。

而且王某作案时,马艳红已经在监狱了,试想如果两人是同伙,马艳红被抓,王某肯定逃跑,哪还敢继续作案。最后马艳红自称和王某相识,根本找不到第三个人能证明。所以马艳红只是在拖延,连环碎尸案是其一人所为。

最终法庭排除了各种干扰,判处了马艳红死刑,1998年12月,马艳红被执行枪决。

一个女人,因为钱财连环碎尸四人。这样的案件,不得不让人吃惊。马艳红杀人时,还不满30岁。虽然离异了,但凭借着外貌,完全可以找个男人托付终生。可是她偏偏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成了‘连环碎尸女恶魔’,真是蛇蝎美人。

死刑判决下来后,马艳红才罕见的表露人性,她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再看一看自己的孩子。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马艳红虽然是杀人犯,但也是一名母亲,可惜的是,她给孩子树立了一个坏榜样。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衡众网关于佳木斯判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