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是不是传销? (一)

最佳答案近期,一张中国大妈在区块链大会现场摆pose的照片在朋友圈里走红,网友们纷纷评论:大妈们已经被区块链盯上。而今年以来,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金融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成为传销的最新变种之一。近期,西安市就破获了一起区块链传销案件。
半个月吸金8600万
“2018年什么项目稳定,什么项目有前景,什么项目值得投资!大唐币你知道吗大唐币持币生息、储量增值、复利倍增(日结),持币量100枚至499枚,每天生1%。,持币量500枚至999枚,每天生1.5%。……持币量达到10000枚,每天生3%。”。这是一家发行虚拟货币的企业,打着普及区块链金融知识的旗号,在网上发布的帖子。
发帖者称,若网友花3000元买进1000个币,每天就能新增两个大唐币,且币值只涨不跌,“假如持有45天挂牌上市,全部卖出,新增币90个,总共持有1090个币。如果币值每天平均上涨0.5元,卖出价25.5元。全部卖出,扣除10%手续费后可得到25015.5元”。也就是说,投资者若投入3000元,45天即1个半月后就能赚22000元,以此计算,一个半月收益率可达到733%。
上述看似暴利的投资行为,其实是一场不折不扣的骗局。
“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据西安警方透露,根据前期线索,犯罪嫌疑人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打着“区块链”概念,与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营销副总勾某等9人,于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
据西安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伪称自己是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为了让普通投资者相信,该团伙还花3万元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
随后,套用最新的“区块链”概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货币,并自行操控虚拟货币的价格涨幅。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28级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不同,该组织没有选择隐匿在小区避人耳目,而是将办公地点设在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内,并且在网上音频平台持续做宣传。这一组织还先后去国内外多地召开虚拟货币的推介会,推介虚拟货币时,其号称会员只要投入300万元,每天可生利8万元,一个月就可以获利200多万元。而会员在平台注册后,会员之间进行交割,平台不退币,也不返现。
4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在陕西西安、浙江宁波等地集中收网,将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查获,涉案金额高达8600余万元。
伪区块链盯上中国大妈
西安东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殷高峰称,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比特币造就了一批挖矿者的财富神话。在这种示范作用的带动下,各种虚拟货币应运而生,鱼龙混杂,其中有不少是骗局。搞虚拟货币的骗子,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开展传销骗局,主要是抓住了普通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区块链,却又希望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其骗局往往设置复杂,投资者很容易上当。而且,在上当后其投资很难收回。 近几年,虚拟货币传销已经盯上中国大妈,她们是最常见的受害者。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了“恒星币”非法传销案。该组织团伙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条件提成返利,引诱会员通过“恒星币”继续层层发展他人参与。4个月就吸收全国31个省(区、市)1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了“亚欧币”传销案,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40多亿元。
审计专家指出,虚拟货币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构造虚拟货币,涉众诈骗特征明显。审计抽查60家平台发现,实际全部不具备其宣称的技术和任何货币功能,所谓的“币值”均由平台自行随意操控;二是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三是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
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阳秋说,前述案中非法组织传销的特征非常明显,首先是让会员缴纳一定的费用,此案中是把传销变形为购买虚拟货币,且他们的分层级在三级,达到了10个层级。虚拟货币在网络上进行销售,使传销变得更有隐蔽性,因此波及面更广。
张阳秋说,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目前常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通常集中控制少数个人或公司账户吸纳、转移资金,又通过互联网媒介建立传销网络扩大集资规模,而普通的投资者很难看清其背后的运作规律。她提醒,各种虚拟货币平台普遍宣传“区块链”、“去中心化”等技术,有的还以国际组织、跨国金融集团命名,极具迷惑性,中老年朋友一定要慎重投资,最好不要涉足不熟悉的投资领域。
内容来源 新华网
国家公职人员爱贿148万元,贪污公款16万元,会被判多少年? (二)
最佳答案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贪污受贿都根据这一条规定量刑,具体判多少年除了根据犯罪数额,还要考虑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量刑情节。
判决书里的Plus Token技术团队 (三)
最佳答案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网发布了一条消息“公安部指挥破获首起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彻底摧毁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这是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69万,层级关系最大至3293层。不写Plus Token,币圈程序员这个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组织结构与包装
Plus Token不是最会包装的,但组织架构和运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翘楚:
据公安部介绍,PlusToken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
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的数字货币作为“ 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Plus Token宣称自己是:
继imToken之后全球第二大的数字货币钱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术团队开发,研发实验室在韩国首尔。联合创始人Leo,是俄罗斯顶级程序员,阿法狗智能算法研究员、前欧洲数字货币支付交易所首席战略官。(事后查明,Leo只是一个外籍留学生,身份全是包装的。)
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赚取差价(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
投资者存入100万元,复利一年就能赚到700万元。开启“智能搬砖”,除保本以及Plus币升值产生的收益外还能获得8%到30%的月收益。
钱包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包括中、日、韩、德国、新加坡、英国、越南、俄罗斯以及缅甸等。
犯罪团伙包装出来的「Plus Token」是:
亚洲首个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链去中心化钱包+智能狗搬砖+平台币+币融贷款+全球数字货币支付功能+区块链 游戏 +算力挖矿。
生态建设的目标是覆盖“钱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矿”、“奖金”、“ 游戏 ”、“币融”。
(这个结构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项目?)
实际上,用盐城警方的话说:
这个Plus币,它其实是平台内部自己发的币。它通过后台操控这个Plus币,让你看到不断增值,就是一个数字,就是一个代码,就是我们讲的就是空气币。
PlusToken最大的仿盘(按2019年价格,涉案金额高达77亿人民币)也是盐城警方破获的。
资金盘规模
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过,这个平台涉及人员300多万人,流入的比特币数量超过31万,另外还有以太坊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照2019年案发时的市场行情,合计人民币500多亿。
但是判决书的金额,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的「最低价」计算的。即使这样,Plus Token平台上的8种数字货币合计金额也已达到人民币148亿元。
这里的链上数据分析、价格评估和核验,包括出货、变现,都是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具体是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内一些做区块链安全的公司。
关于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过一个大新闻。某个区块链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托公司保管的比特币拿去炒合约了——还是正赶上比特币疯涨的时间点做空比特币。为了弥补亏空,嫌疑人还四处收集币圈传销、诈骗的线索,提供给警方,催促警方查处。大概是想着查处扣押的比特币能再委托他们公司来保管。此人已被羁押,后续有进展我们再更新。
技术团队分工与实施
回到我们的主题 —— 平台技术团队的分工与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陈某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某、王某团队开发、运营维护APP并建立域名为的网站。
2018年3月、4月,郑某为PlusToken平台开发APP和建立网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线。
2018年5月至12月,郑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
2018年8月10日,国际版开通,开放全球37个国家的注册权限,接受八种主流币,开通国际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赞助WBF世界区块链大会济州技术大会,在韩国济州岛某酒店举行“Plus Token”全球启动仪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头目被抓的消息见报后,主办方立刻向公众道歉,说自己当初审核不严。
2018年10月,Plus Token钱包交易平台上线,国际plus支付支持所有数字货币支付,用户可以通过交易所兑换交易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
2018年11月,钱包交易所更名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郑某将平台运维工作交接给王某团队,彻底离开平台。
服务近9个月,郑某从陈某那领到165.1万元,其中非法获利金额是25.5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并根据陈某要求对平台新功能模块进行开发:
事后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于延缓崩盘的。
陈某每月给王某价值40万元的数字货币作为运维费用,另外支付14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开销。除了这些,陈波还以安家费、奖金的名义付给王某155万——最后都被认定为非法获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开始交易。
2019年1月,为了逃避法律打击,陈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为了方便在国外发展业务,陈某还用他人名义斥资1460万在当地买地,又前前后后花了近500万给团伙骨干办理瓦努阿图绿卡、护照。
2019年初,盐城警方收到线索,立即组建专案组,并将案情通报给公安部。
2019年3月,长沙窝点被查处、捣毁。
但是PlusToken并没有停止传销活动,招揽投资者的广告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广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别奔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最终成功抓捕藏匿在国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间,不断有PlusToken用户反映说平台无法兑付提现。平台代币价格自29日晚间停滞在139.237美元位置,连续数十小时没有任何价格波动。平台官方还在硬撑,解释说是网不好,但是只能进币、不能提现,充分说明这是假话。
2019年6月29日,瓦努阿图每日邮报报道说至少六名中国籍人士因“进行非法互联网骗局”被当地警察部队逮捕。7月5日,邮报再次报道,说六名疑犯已经被遣返中国,同时还曝光了plustoken创始人的真实姓名。
2019年8月1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检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进展,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术负责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苏法院就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郑敬、王仁虎、陆万龙、贺思思、刘佳、彭波、刘帅、伍见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苏0991刑初44号刑事判决。
2021年5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最终:
一审后陈某和王某上诉,上诉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细研读。
陈某的上诉理由主要是:
法院认为:
王某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认为:
此处说明一下,王某是和陈某一起在瓦努阿图被捕的。
附录清单
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数字货币包括: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传销获利148万判几年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