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 二、补贴标准与资金来源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农村危房拆除后的补贴

农村危房不仅威胁着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了农村的整体居住环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危房拆除后的补贴政策,旨在帮助农户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质量。以下将对农村危房拆除后的补贴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补贴对象主要涵盖几大类群体:、、、以及其他贫困户。这些群体通常经济能力有限,难以自行承担危房改造或新建房屋的费用。申请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长期居住在危房中、房屋经专业鉴定机构认定为危房,并且改造或新建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补贴标准与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拆除
- 1、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 2、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 3、拆迁补偿有哪些?
农村危房拆除后的补贴的相关问答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一)
贡献者回答这要看你装修的时间长短了,如果刚装没几年,可适当要求折价补偿。一般没有一项一项列明补偿。结构布局不好的问题,估计不好解决。因为回迁时是自选的回迁房的,等同于你认可。(估计也没什么好选的,原本设计就那样)。如果想多得到些补偿,建议在经济困难补偿方面入手,这方面拆迁部门还是有这个小权利的。如果是在拆迁补偿方案条款上的,估计很难。
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二)
贡献者回答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补偿制度
第一、拆迁补偿的对象――合法的建筑
根据《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与被拆迁人予以补偿;但是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与适当的补偿。
第二、拆迁补偿的方式――货币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城市房屋补偿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实现产权调换。
《条例》规定对货币补偿的金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由此就将以前一律不加区分的补偿予以分别计算,对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被拆迁的房屋的价格也不在是双方讨价还价,而由处于中间地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予以评估确定价格。
而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涉及的问题是被拆迁房屋和调换安置房屋的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和调换房屋的面积计算问题。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计算和货币安置的问题基本一致,而调换后的房屋是按照成本价计算还是按照商品房价格计算调换房屋的面积如何计算。在2001年的《条例》中对此也基本给出了答案,即根据货币安置的方式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再依据安置房屋的价格,结清差价。
第三、拆迁补偿的费用构成
根据《条例》的规定,在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时,应当支付下列补偿费用: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附属物的补偿费用:应当给与货币补偿,不适用产权调换;搬迁补助费:在被拆迁人的房屋需要拆迁时,给与被拆迁人或者租房人搬迁所需的必要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针对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除后无房居住,在被拆迁人选择自行安排住处时给与的补偿费用。在被拆迁人选择拆迁人提供的住处时就没有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在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停产补助费用:如果被拆迁人被拆除的房屋是非住宅时,为了弥补被拆迁人的经营性损失,而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
拆迁补偿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原《办法》规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区位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两部分组成。占主要部分的区位价,是在评估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统一划分确定价格的。但一条马路之隔两级区位,一个区位范围内各个不同条件的地域均按一个标准补偿,对被拆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补偿,只从建筑造价的角度考虑,没从市场价值的角度考虑,房屋的朝向、楼层高低等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未区别对待,这样显然不够科学合理,难以客观评价被拆房屋的实际价值,也难以反映大城市错综复杂的现状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效应。 这次政策调整对住宅的拆迁补偿采取了直接评估房屋的基准单价的方式。为了使补偿标准更科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因素,平衡各被拆迁人利益,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实行一个拆迁项目一评,不评到每栋房,只评出不同类型房屋每平方米的基准价,细化到对不同房屋类型 (平房、简易楼房、成套楼房)、建筑结构、成新、朝向、楼层,评出不同补偿标准,分别对应计价。考虑有的房屋虽建筑年限相同,但由于维修等情况不同,实际新旧也会有差异,所以规定了2%的调整系数。这样做一是为了加快评估定价的,二是为了避免评到每栋房可能出现的当事人有意影响评估机构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对于不接受基准价的被拆迁人,仍可以申请对自己的房屋或承租的房屋单独评估;对单独评估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评,补偿额以复评结果为依据,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利得到充分行使。 对于住房面积较小且经济困难的被拆迁户,《办法》也作了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的规定。被拆迁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不能结清产权调换房屋或安置房屋与货币补偿金额之间的差价的,可以由拆迁人为其提供与货币补偿金额价值相当的房屋;对于结清差价仍有困难的,经与拆迁人协商,可以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使每户被拆迁居民都能得到相应安置。 “公房”按比例补偿 对按政府规定租金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分成,原规定对被拆迁人按重置成新价值进行补偿,对房屋承租人按住宅房屋区位价值进行补偿或房屋安置。该规定没有考虑房屋总体价格同产权人的关系。新政策改为按房屋总补偿额的比例分成,不同价值房屋的产权人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维护了其正当权益。新的分成比例额(即平房、简易楼房按10%:90%,成套楼房按15%:85%分别补偿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确定,仍参照原规定分成的水准,总体是相当的,依然是向承租人倾斜。 考虑到装修补偿 对住宅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额,原《办法》规定由拆迁人按房屋重置成新价值的3%至10%确定。为了体现公平原则,现改为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档次和成新评估确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房屋装修部分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对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补偿也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农村危房拆除后的补贴,维衡众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