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国家对企业的政策
- 2、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分享
- 3、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
- 4、如何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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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企业的政策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出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分享 (二)
优质回答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方向:
国有企业改革旨在提升企业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核心策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国企改革提供了整体规划与指导。
明确操作指引: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为混改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明确路径。
混改试点与可复制路径:
通过4批、21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以及“双百行动”、“综改试点”、“科改示范行动”,探索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
地方国有企业混改路径:
地方国有企业普遍采用证券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混改。上市有助于解决产权不明问题,减小改革阻力;引入战略投资者则能促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升企业竞争力。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具体做法:
企业需推动体制革新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本结构。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参与,实现国有股权价值的增值,并引入新技术、资源和管理经验。
城投公司的混改实践:
城投公司作为地方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响应改革号召,下属子公司成为混改的主要标的。城投公司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需经过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决策审批、交易实施、机制改革等一系列过程。
形成多元股权结构:城投公司子公司混改后,应形成政府方、城投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多元股权结构,确保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经营机制的灵活高效与权力均衡。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 (三)
优质回答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所面临的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等问题。改革的目标是在3-5年内,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独立的市场实体,保障职工权益。基本原则包括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和平衡各方承受能力,通过重组改制、关闭或依法破产等方式进行。
改革方式包括对具备条件的厂办大集体进行公司法规定的改造,如合资、合作或出售,使其自负盈亏。对亏损严重的企业,可能需要实施关闭或破产。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面,厂办大集体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债权债务都有明确规定,旨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并保障职工安置。
在职工安置方面,改革涉及到劳动关系处理,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签订、内部退养政策等,确保在职职工权益。对改革进度快、效果好的城市,中央财政会给予奖励。此外,还明确了社会保障政策,如就业扶持、社会保险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处理等,以保障改革后的职工生活保障。
各地方政府、中央企业和厂办大集体需制定详细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确保改革程序合法,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在稳定前提下推进改革。改革工作需要各部门和企业的协同努力,以顺利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如何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
优质回答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几大基本原则之一,并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整个文件的八大部分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随后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我们必须清醒、深刻地认识到,面对以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西方错误思潮的蔓延,面对关于国企改革的种种噪音、杂音,能否真正进一步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是我们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能否始终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和坚定的政治清醒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衡众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