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经营中,劳动争议时有发生,而合理的协商调解程序是化解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可通过面谈等方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将及时受理申请,并指定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求达成共识。这一程序旨在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正处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有哪些 (一)

贡献者回答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基于事实和法律原则进行协商:
原则:解决劳动争议需基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与调解优先的原则。协商方式:劳动者有权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寻求工会或第三方的协助,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调解:
前提:在协商不成或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过程:调解组织将协助双方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解决。
申请仲裁:
前提: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调解后协议未得到履行。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若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则应依法作出裁决。
提起诉讼:
前提: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最终的解决。
总结: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是一个从协商到调解,再到仲裁和诉讼的递进过程,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多层保护机制,确保争议的合法、公正与及时解决。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公正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特权;调解原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关于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公正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特权;调解原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 (三)
贡献者回答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主要涉及争议解决途径与组织构成,具体规定如下:
争议解决途径: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组织构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职工代表通常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规定依据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该法明确了调解组织的类型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原则,旨在通过调解组织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减少诉讼成本,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三章 调 解 (四)
贡献者回答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三章“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解组织的设立:
大中型企业应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分支机构亦可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和预防调解。小微型企业可设立调解委员会,或由双方共同推举人员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双方协商确定,保持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成员或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共同推举的人员担任。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聘任、管理调解员,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等。
调解员的聘任与职责:
调解员需公道正派并具备劳动政策知识和沟通能力,由企业聘任,聘期至少为一年,可以续聘。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调解员的职责包括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调解劳动争议,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以及完成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解的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调解申请,内容包括争议的基本情况和调解请求及理由。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受理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并通知申请人。
调解的程序与协议:
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调解员应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结果、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调解协议的效力与执行: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出具调解书。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经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
调解的期限与终结:
调解委员会应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做好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保障:
调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企业应予支持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企业未按规定成立调解委员会,导致劳动争议频发、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调解员的解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重失职或者违法违纪,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