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有效
- 2、约定采用书面合同而并未签订,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吗?
- 3、合同未签订, 但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 4、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 5、一方未签字,但是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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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

最佳答案1. 即使合同未经签字,只要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依然有效。
2.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主要义务得到履行并得到接受,合同即成立。
3. 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若对方接受,表明双方对合同内容有共识,合同因此成立。
4. 如果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
5. 若对方拒绝接受履行,则合同不能成立,因为这显示双方并未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6. 一方履行了次要义务而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相对人不能要求继续履行主要义务,合同因此未成立。
7. 实际履行原则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义务,不能用其他标的替代。
8. 义务人不能仅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实际履行标的,即使已经支付。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合同成立。
10. 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除非法律或当事人有其他规定。
1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除非法律或当事人有其他约定。
约定采用书面合同而并未签订,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吗? (二)
最佳答案合同成立,即使双方约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合同,但是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另外一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法律分析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合同没有签字和盖章是不具备效力的无效合同,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未签订, 但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三)
最佳答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形有: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相对人不能请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主要义务,也即是该合同并未成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行为和过程,是双方各自接触、洽谈等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过程。立强调的是结果,指的是双方一致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此时代表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四)
最佳答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
网友咨询:
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包括差额法、类比法、估算法、综合裁量法、约定法的计算方法,也有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 = 可得利益数额-(不可预见的损失 + 扩大的损失 + 受损方因违约所获利益 + 必要的成本等费用)。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时,可以在扣除非违约方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合理成本后,按照非违约方能够获得的生产利润、经营利润或者转售利润等计算。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违约方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方未签字,但是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五)
最佳答案一方未签字但已经履行的合同,在对方接受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成立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视为成立。
实际履行与合同效力: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存在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并有效。
特殊情况: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即使合同上没有商场的盖章,该合同也有效。若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合同同样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一方未签字但已经履行的合同,在对方接受且没有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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