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应 (一)

双方签订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应

最佳答案双方签订协议法律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两个人私下签协议只要相应的签约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则相应的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5、有效合法的合同的订立原则需要满足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6、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签订合同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 代理 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 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综上所述,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第152条第1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从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的角度来说,除斥期间也是权利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的起算日期的确定可区分两种情况:1、一方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撤销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起算。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当时就会知道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即撤销事由的存在,而倘若不知道,就谈不上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问题。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以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和显失公平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应当知道被欺诈,或者知道、应当知道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事实之日起算。所谓应当知道,包括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当事人应当知道事由的存在,即使不知道,也是由于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哪些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

最佳答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称为缔约过失责任,区别于违约责任。后者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缔约过失行为发生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结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法律保护的是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当事人在以下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1、恶意磋商,导致合同不成立

2、缔约欺诈,导致合同不成立

3、侵害对方商业秘密

4、合同虽成立但不能生效的,如恶意不办理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登记、批准手续致使合同不能生效

5、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无效的

6、因一方过失致合同被撤销的

7、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缔约过失行为

民法典情势变更533条原文 (四)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原文如下: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解读和润色:

一、条款概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旨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势变更问题。当合同成立后,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后果,此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与对方重新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1. 合同基础条件的重大变化:变化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范畴。

2. 显失公平的合同履行:合同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3. 重新协商的尝试: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尝试与对方重新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三、法律效果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时应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原则作出裁决。

四、实践意义

该条款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应对不可抗力等突发情况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合同正义,平衡双方利益,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灵活性。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是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具体内容如上所述。

通过上述解读和润色,不仅确保了语义的准确性和条理性的清晰,还避免了时态错误,使得内容质量得到了提升。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衡众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