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制作《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经侦案件办案程序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受理。(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三、侦查。(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报案、控告、举报、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有异议的,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后,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既不说明理由又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经审查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经济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经济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直接进入到侦查的阶段,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找相关的证据,只要证据齐全犯罪事实清楚,那么就可以直接进入到审查起诉的阶段,最后就可以进入到审判的阶段。 一、经济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经侦立案后下一步程序是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侦查终结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
3、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终结时,各种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完备。法律手续是侦查机关办案的依据,也是对侦查工作的一种监督,是侦查工作质量的保证,所以,只有法律手续完备,才可侦查终结。
二、立案侦查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案件只要立案后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接受了此案件,可以直接进入到侦查的阶段,只有在侦查中找到合法的证据,才能有让违法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所以,案件的审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给出的判决才算是合理、合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四)
优质回答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障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行使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确保犯罪事实的准确、及时查明,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并保障无罪之人不受不当追诉。同时,要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积极参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以保障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基本职权包括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预审;决定并执行强制措施;对于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立案,或已立案的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应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容任何特权存在。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确保法律的准确有效执行。
同时,公安机关应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并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如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应重视证据,重视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还应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应提供翻译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并在外公布的诉讼文书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公安机关还应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在国际层面,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条约、合作协议,我国公安机关可以与外国警察机关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关于管辖,除特定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包括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特定司法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等。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针对或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相关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等均可作为管辖依据。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原户籍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旨在通过明确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职权、原则和管辖等,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衡众网希望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