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规怎么定性诈骗罪 (一)

答我国法规对诈骗罪的定性如下: 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就是骗别人的钱或东西。
客观要件:客观上要有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是得真的骗到了钱或东西,而且数额还得不小。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主观要件:主观上得是故意的,并且得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是想骗别人的钱或东西据为己有。 简单来说,诈骗罪就是故意骗人钱财,而且骗到的数额还得达到一定标准,这样才会被法律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的定性根据什么法律 (二)
答法律主观: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 贷款诈骗罪 。诈骗罪定性与量刑的一些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的,属于诈骗 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 情节特别严重 ”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么才能被定性诈骗罪? (三)
答符合《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被定性诈骗罪,具体来说,客体要件是公共或者是现在的财产所有权,而客观要件,表现为通过欺诈等相关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主观要件是故意,主体是一般的主体。 一、怎么才能被定性诈骗罪
满足以下要件即为诈骗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如何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当中有规定的,按照其他的规定来处理。
诈骗行为在当代中国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但是诈骗罪也是有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没有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说要想被定性为诈骗罪,侵犯的必须是公共或者是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如果通过欺骗手段拐卖儿童的是属于侵犯人身权利,并不是财产权益,此时就不会构成诈骗罪。
怎么样才能定性为诈骗罪 (四)
答法律主观:
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对怎么定性 诈骗罪 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 一审 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 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 共同犯罪 论处。 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 招摇撞骗罪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 孳息 ,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 债务 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的定性标准 (五)
答诈骗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其定性并非简单的“骗了钱”就能概括,而是需要同时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要件。诈骗罪的成立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并且这种欺诈行为与被害人最终遭受的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此外,诈骗的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法定情节,也是构成诈骗罪的重要条件。只有当这四个核心要件同时具备时,才能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一、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目的
1、含义: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将骗取的公私财物据为己有,进行非法处分、使用、收益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永久性支配,而并非暂时借用或者合法取得。
2、认定要点: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结合其行为的整个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例如,行为人是否编造虚假的理由,是否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财物后是否用于挥霍、赌博等与承诺用途不符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是否有能力和意愿归还财物等。如果行为人仅仅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没有转移财产或者逃避责任的行为,通常不宜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3、排除情形:正常的民事经济纠纷,即使存在一定的欺诈成分,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履行合同或者解决经济问题,而非意图永久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则不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区分“不想还”和“无力还”。
二、客观要件:欺诈行为
1、欺诈行为的类型: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行为。
2、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无中生有地编造不存在的事实,例如:
(1)伪造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
(2)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谎称有高额回报;
(3)捏造能够办理某种事项的关系或者能力,如升学、就业、调动工作等。
3、隐瞒真相:指行为人故意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例如:
(1)隐瞒自己负债累累、资不抵债的真实财务状况;
(2)隐瞒商品存在的质量缺陷或者其他不利于买方的关键信息;
(3)在签订合同时,故意不告知对方重要的合同条款。
4、特殊手段:利用电信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或者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散发传单等方式,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严考虑。
一、因果关系与财产处分
1、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对事实产生错误的判断和认知。这种错误认识必须是行为人实施的欺诈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被害人并非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而做出决定,则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2、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在受到欺骗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地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者允许行为人取得财产性利益。这种“处分”行为是诈骗罪的必要环节,可以是主动交付财物(如转账、现金支付),也可以是放弃某种权利或者承担某种义务(如签订合同)。
3、区分盗窃与诈骗: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是秘密窃取的手段,例如偷偷摸摸地拿走别人的财物,或者使用调包等方式,被害人并未意识到财产的转移,则可能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诈骗的关键在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的“自愿”交付。
二、数额标准与情节认定
1、数额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是构成诈骗罪的重要条件。具体的数额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和调整,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2、全国性标准:目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地方性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执行数额标准时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广东省的部分城市,其“数额较大”的起点可能会高于全国标准。
4、加重情节:除了数额标准外,如果存在其他严重的法定情节,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或者在量刑时予以从重处罚。常见的加重情节包括: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医疗等特定款物的;
(2)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3)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多次实施诈骗或者诈骗多人、诈骗数额接近巨大标准的;
(5)以电信网络等方式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6)其他依法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诈骗犯罪如何定性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衡众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