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分至关重要。简而言之,职务侵占罪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侵犯的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如何区分 (一)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如何区分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分主要如下:

主观目的不同:

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久性地剥夺单位对财物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罪: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并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通常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归还。

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的实物,如设备、原材料等。挪用资金罪:犯罪对象仅限于本单位的资金,不包括实物。挪用单位实物一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这主要指的是职务侵占罪。而挪用资金罪虽未在此条文中明确列出,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其主观故意和犯罪对象与职务侵占罪存在上述显著差异。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二)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温馨提示】

要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三)

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

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四)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是两种在财务领域常见的犯罪行为,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处罚标准。了解两者的区别对于正确认定犯罪、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扰乱了经济秩序。

挪用资金罪的关键在于“挪用”,即资金的使用权被暂时转移,但所有权并未改变。挪用者通常具有归还资金的意图,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归还。

二、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则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的核心在于“侵占”,即行为人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不再归还。这种行为通常伴随着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归还的打算。

三、两者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通常具有归还资金的意图,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则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此外,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财产的所有权。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这两种犯罪时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动机、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等措施,有助于预防这两种犯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虽然都是涉及财务领域的犯罪行为,但在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正确区分这两种犯罪对于维护企业财产权益、保障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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