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必考题库】.pdf (一)

2022年河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必考题库】.pdf

最佳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当事人不可诉?( )

A. 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B. 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C.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 关于对财产保全的裁定

『标准答案』D

『专家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这三项裁定可诉。D项,并没有规定可诉的规定。

2、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居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段话蕴含的哲理是( )。

A. 自然界与人类活动都遵循着矛盾规律

B. 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C. 尊重规律是发挥能动性的前提

D. 历史人物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和历史事件的当事人

『标准答案』A

『专家解析』题干的意思是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自然地运行着,所以能够长久生存。A项与题干含义相同,其他选项在题干中均没有体现。故正确答案为A。

3、俗语曰:“官风正,则民风淳。”这句话反映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哪项功能?( )

A. 决策

B. 激励

C. 导向

D. 调节

『标准答案』C

『专家解析』“官风”就是为官者之作风,自古以来,就有官风决定民风之说。官风正,民风淳,官德好,百姓就会起而仿效,即官员用自己良好的德行影响百姓,进而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这也反映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导向功能。因此C项正确。

4、造成我国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水灾的主要原因是( )。

A. 冬季风势力过强,降水过多

B. 冬季风势力过弱,降水过

C. 夏季风过强,北旱南涝

D. 夏季风进退规律反常

『标准答案』D

『专家解析』夏季风的进退影响到我国大陆东部雨带的推移。每年4月开始,雨带大致由南向北推移,9月后由北向南撤退。因而,我国南方的雨季比北方早、比北方长,夏季风与雨带进退的“失常”,往往会造成旱涝灾害。如果推进迟缓,久久徘徊在南方,则会导致“南涝北旱”;如果推进迅速,且在北方滞留时间长,则容易出现“北涝南旱”的局面。因此答案选D。

5、公文语言的第一要求是( )。

A. 简洁

B. 准确

C. 庄重

D. 平实

『标准答案』B

『专家解析』准确、鲜明、生动是语言的“三性”要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由公文的性质可知“准确”是公文语言的第一要求。

6、下列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的是( )。

A. 买者卖者很多

B. 产品差别很大

C. 要素自由流动

D. 没有交易成本

『标准答案』B

『专家解析』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产品是同质的,即任何生产者的产品都是无差别的。因而个别售卖者就使他不能以任何方法控制价格。

7、2012年7月1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根据新制定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列不属于公文的组成要素的是( )。

A. 发文字号

B. 主送机关

C. 主题词

D. 密级

『标准答案』C

『专家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C项,主题词不属于公文的组成要素。

8、“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这是苏轼的一首绝句,歌咏的节令是( )。

A. 重阳

B. 中秋

C. 七夕

D. 清明

『标准答案』B

『专家解析』“银汉无声转玉盘,此生此夜不长好”出自《阳关曲·暮云收尽溢清寒》,记叙了作者苏轼与其胞弟苏辙久别重逢,共赏“中秋”月的赏心乐事。

9、在下行文中提出执行要求时,要使受文者不折不扣执行文件,应写作( )。

A. 参照执行

B. 遵照执行

C. 参酌执行

D. 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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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真题)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 (二)

最佳答案【答案】:B、C、D

A错误,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B正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C正确,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D正确,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法院不予认可。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完整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用金考典软件考,下载链接 www. ,E错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

2021法考试题解析汇编|【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 (三)

最佳答案一、多项选择题

1.位于A省B县的甲公司和A省C县的乙公司订立水果买卖合同,甲公司付款后,乙公司迟迟不发货。甲担心乙的发货能力,于是向水果仓库所在地D县法院申请保全,法院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后,甲向C县法院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提供担保

B.D县法院应当查封这批水果

C.C县法院受理案件后,D县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一并移送C县法院

D.C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将案件移送D县法院

参考答案

1、【考点】财产保全

【难度】★★★

【答案】AC

解析:《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本题中,甲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应当提供担保。A项正确,当选。

《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本题中,被保全的财产是水果,属于上述规定中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法院可以通过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或者由法院变卖被保全的水果这两种方式保存价款,而非应当查封这批水果。B项错误,不当选。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本题为买卖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县法院为被告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D县法院为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D县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C县法院。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2020法考备考考点【民事诉讼法】必要共同诉讼 (四)

最佳答案知识点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的诉讼。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一、必要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案例】

杭州市a县丁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某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23万元。3个村联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此为典型的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

(1)一方或双方为两人。

(2)有同一的诉讼标的。必要共同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所谓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是指对于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对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裁判。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由于各个共同诉讼人都是独立的诉讼主体,都有权独立地实施诉讼行为,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以承认原则来处理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诉讼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二)法律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

1.劳务派遣

(1)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注意】受害人告用工单位的,用工单位为被告;受害人告派遣单位的,追加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2)工作人员因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应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2.个人合伙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注意】合伙包括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和个人合伙。前两者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独立当事人,应以合伙组织为当事人。个人合伙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应以全体合伙人作为共同诉讼人。

3.企业法人分立问题

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保证合同关系

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一般保证:仅起诉债务人,以债务人为被告;仅起诉保证人,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两者都起诉的,债务人和保证为共同被告,但应明确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义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连带保证:仅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为被告,仅起诉保证人保证人为被告,两者都起诉则列为共同被告。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受害人时,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的名义起诉,其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

6.继承遗产关系

在继承遗产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为共同原告,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追索赡养费

在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应将所有赡养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8.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的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1)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2)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3)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9.挂靠关系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10.借用关系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与盗用不同)

11.代理关系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12.共有财产关系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13.几种侵权案件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由实际使用人为被告,但租赁借用时,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使用人与所有人是共同被告。

(2)校园事故责任。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侵权人为被告,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与侵权人为共同被告。

(3)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通常管理人或组织者为被告,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做被告,第三人侵权且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三人与管理人作为共同被告。

(四)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以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注意】原告明确放弃的,可以不予追加;被告必须被追加。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注意】

(1)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且追加时区分为实体权利人与义务人。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