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土地必须收回吗 (一)

农转非土地必须收回吗

优质回答农转非土地不是必须收回。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转非后,所承包的土地集体可以收回么? (二)

优质回答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除非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此时,承包方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依法流转。如果承包方选择不交回承包地,发包方则有权依法收回。此情况下,承包方有权获得对承包地上投入所提高的土地生产能力的相应补偿。

具体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应尊重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然而,当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变为非农业户口时,承包方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若承包方拒不交回,发包方则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值得注意的是,当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不仅保护了承包方的权益,也确保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流转。

综上所述,农转非后,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收回主要取决于承包方的选择和实际情况。如果承包方选择不交回承包地,发包方则有权依法收回,但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旨在平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利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流转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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