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与劳动权益相关的问题。其中一个常见疑问是:如果公司在试用期不买社保,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同样需要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那么,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去社保局投诉有用吗?事实上,向社保局投诉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社保局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 1、如果公司在试用期不买社保是不是违法?到社保局投诉有用吗?
- 2、劳动保障法规包括哪些法律和规定
- 3、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缴纳社保
- 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 5、2013新的劳动法工人试用期过有没有买医保和社保的规定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不买社保是不是违法?到社保局投诉有用吗? (一)

优质回答是的,公司在试用期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到社保局投诉是有用的。
一、试用期不买社保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二、到社保局投诉有用
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可以向当地社保局进行投诉。社保局在接到投诉后,会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调查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社保局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同时,社保局还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保留工作证据
在投诉前,劳动者应当保留好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在试用期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向社保局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在投诉过程中,劳动者应当保留好工作证据,以便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法规包括哪些法律和规定 (二)
优质回答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3、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31日)。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1日)。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7月10日)。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3日)。
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2000年5月20日)。
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年1月16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5日)。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
4、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9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月18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2月22日)。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2年1月3日)。
5、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26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1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2日)。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年10月10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5月21日)。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05年12月21日)。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7年7月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2年9月1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年5月26日)。
劳动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和劳动关系正常运行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实现劳动保障社会化为基本职能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因此,在许多西方国家,建立了反歧视工资的法律和制度,主要的有“民权法”和“公平付薪法”。在各国反歧视工资法的规定中,包括如下内容: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
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
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例如,各国对就业中的种族和性别歧视制定了法律规定,如,一些国家的法律保护黑人和有色人种有平等的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许多国家对女性就业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
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使用相同技术、并在相同条件下工作的工人支付不同的工资收入是非法的,“相同的工作”指的是,具有同等的工作技能、努力程度和工作责任感。
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缴纳社保 (三)
优质回答入职30天公司必须买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但是,职工个人需要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一部分保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费由公司支付。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以所在地区来说,每月17日为申报截止日,在此之前未申报只能等下一个月17日再申报,申报成功则从下月开始缴纳,本月工资即开始代扣个人部分。所以,员工享受社保的时间受当地社保机构每月办理结账的时间影响。
社保的含义
社保是指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达到退休年龄,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保险你后半身基本生活。
2。基本医病保险,保障基本医疗,白话就是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保障你有病可医。
3。失业保险,保障失业后,可按规定领取失业金,保障失业期间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失业期间还可享受医疗补助,失业期间可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就业培训等
4。工伤保险,是单位参保,保障职工出现工伤事故,发生伤残或死亡,以社保的力量保障职工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一次性补贴等等,医疗费报销比例高。
5。生育保险,是保障职工生育,生小孩、引产、结扎、计生措施等可报销费用。
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维权方式
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
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
2。提起劳动仲裁。
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3。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3。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4。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起诉流程
1。准备好起诉状、拖欠工资证明材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立案;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进行书面答辩,双方交换证据等;
4。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辩论等环节,进行调解或者判决。
综上所述,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四)
优质回答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各自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并在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尽管两者在某些方面存在交叉,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调整对象来看,劳动法主要关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过程,以及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而社会保障法则更多地关注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以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围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展开。例如,社会保障法规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纳和待遇享受,以及社会救助的对象、标准和程序等。
其次,从法律部门的角度来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分别隶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劳动法属于劳动法律部门,而社会保障法则属于社会法律部门。这意味着两者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例如,劳动法的执法机构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社会保障法的执法机构则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民政部门等多个部门。
再次,从关系的主体来看,劳动法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意味着公务员、军人等特定职业群体可能不适用劳动法。而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则更加广泛,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这意味着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的人。例如,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都是社会保障法的重点关注对象。
综上所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劳动法主要关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社会保障法则更多地关注国家、用人单位、公民以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两者在调整对象、法律部门和关系的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使得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新的劳动法工人试用期过有没有买医保和社保的规定 (五)
优质回答2013年新的劳动法对于工人试用期过后是否必须购买医保和社保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关于这一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社保缴纳规定
必须缴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期间也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试用期并不是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医保与社保的重要性
医保保障: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劳动者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障。试用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医保,员工在生病或受伤时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这将给员工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社保全面保障:社会保险不仅包括医疗保险,还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试用期过后,员工应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保待遇。
三、用人单位的责任
依法缴纳: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文规定:为了避免纠纷,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或相关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社保缴纳的相关事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2013年新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过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保。这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社保待遇得到落实。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