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的现行状态及其与公务员退休返聘年限规定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该通知作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等诸多问题。而对于公务员退休后的返聘年限,虽然该通知中并未直接作出具体规定,但却对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聘用时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框架性的指导。
- 1、公务员退休返聘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 2、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是否已经.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公务员退休返聘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

答公务员退休返聘是指,在公务员退休后,用人单位将其再次聘请担任某职务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呢,退休人员返聘又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有些法律法规对这样的情况有法律约束呢,另外公务员退休返聘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华律网小编今天就跟大家普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三、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是否已经. (二)
答是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经实施。 该通知是劳动部门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若干问题发布的详细指导通知。它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点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该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自发布以来,这一通知对于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劳动合同、规范双方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于劳动者而言,这一通知保证了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益,要求企业在招聘、解雇、薪资、福利等方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企业而言,该通知则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指导企业如何合理制定劳动合同内容,确保企业内部的劳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该通知还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劳动关系的双方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 至今,该通知仍然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但这一通知的基本精神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衡众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