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质不够不能参与评标在招投标法中的第几条规定 (一)

投标资质不够不能参与评标在招投标法中的第几条规定

优质回答你好,对于你提的这个问题,我首先给出一个背景,那就是在招投标中设定资质门槛是为了管控工程质量与风险。

接着,我们作如下一个细致的法条梳理:

1、《建筑业企业资格管理规定》【住建部22号令】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人大常委会 1999】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看到这里,不知你是否已清楚法条之间的逻辑。

当然,很多投标人或意向投标人常常认为招标文件所设定的要求不公平或者有问题,那么还有一个法条供你参考: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那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 2011)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所招标单位存在六种情况,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被排挤竞标单位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建筑公司三级资质二级建造师达不到要求会掉消资质吗 (二)

优质回答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在现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中增加异常预警功能,即日起施行。

1、注册建造师系统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系统自动比对,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时,系统即进行预警。

2、预警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为其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3、整改期满进行复查。经复查,建造师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法撤回资质。

4、预警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在施工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建造师在岗履职及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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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企业监管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应用在提升资质审批后监管效能中的作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现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中,并于近期上线运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预警功能是指通过注册建造师系统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的自动比对,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时,系统即进行预警。

二、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对预警企业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市属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令其限期改正,其余企业由注册地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为其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三、整改期满后,市或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企业注册建造师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依法撤回其资质。

四、预警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的在施工程,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项目过程监管中对其注册建造师在岗履职及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牢牢守住安全质量底线。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诚信承诺书 (三)

优质回答在当下社会,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

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人 ,已接受公司职业道德等诚实相关培训,并郑重承诺在***任职期间:

1、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法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

务,廉洁自律。

2、 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财产及利益,不盗窃和损坏公司财物。

3、 保持诚信,不说谎话;不做任何形式的贪腐、收人贿赂及变相收人贿赂之事。

4、 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取利益。

5、 不得与有工作关联的人之间进行聚赌或以输赢钱、财为目的打扑克、打麻将等行为。

6、 本人自觉遵守承诺并接受监督,自愿无条件地接受并配合公司对本人进行的诚信调查,若有违反上述

承诺条款,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公司均可无条件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给予辞退处理;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将由本人负责承担赔偿。

本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部门:

日期: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xxxxxxx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一、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经核查,本企业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无任何在建工程。

为维护张家港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运作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和备案人员保持一致并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不擅自变更,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本企业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不履行职责现象的。

本公司愿意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并按照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6—36个月内不再参与张家港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承诺人(名称): 外部交易(拟定合同)名称:

承诺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

二、承诺人

、承诺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

(二)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

(三)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

(四)给予或收受回扣;

(五)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

(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从事可能影响合同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

三、承诺人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

(二)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

(三)侵犯商业秘密;

(四)违反法定情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五)违法有奖销售;

(六)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串通投标;

(八)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从事与本交易有关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愿意无条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管道局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实际经济损失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五、承诺人填写的下列信息真实有效,并同意如果存在

本申报事项1-4项选择“是”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6

本管理人员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认真宣传营造企业质量诚信文化氛围,时时关心关爱员工,及时解决员工的需求。

3.管理生产、销售、品牌宣传、售后服务等活动,做到质量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

4.严格把关和控制产品各工序质量,不制造不合格品,不以不合格品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制假售假。

5.保证产品质量控体系运转正常和不断完善和提高,出具的报告真实可靠;

6.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健康、卫生和环保质量要求;

7.带头示范质量诚信管理,诚信做事,主动积极宣传和培训下属员工。

8.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全面、真实和明确的信息及凭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信守自己的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

如果因管理失误而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客户投诉、客户索赔、员工身体重大伤害等事项,本人愿自觉接受公司和国家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负完全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7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xx] 号的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 本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 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吉安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8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失范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出版;将他人著作篡改后出版;窃取他人著作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著作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著作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或著作。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著作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著作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签名:

年月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9

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郑重承诺:

一、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职业病案例。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其他领导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企业内部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改善安全工作条件,提高安管人员待遇。

三、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六、深化 “诚信承诺”、“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班组安全建设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

七、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回头看”工作,抓好 “对标运行、依规操作、持续改进、巩固提高”,依规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八、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场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职业危害检测。

九、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完成企业清单编制报备。事故隐患治理率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十、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高危行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按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真实、及时公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档案。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