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是多少分贝
- 2、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 3、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
-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是多少分贝 (一)

贡献者回答工业企业的噪声卫生标准,关键工作区域的噪声限值为85分贝。以下是关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详细解答:
基本限值:
在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员工每日工作八小时的环境噪声应控制在85分贝以下。
灵活性规定:
对于暂时难以达到85分贝标准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灵活性,但放宽的上限不得超过90分贝。
特殊岗位调整:
对于那些每天接触噪声时间少于八小时的岗位,噪声标准会有所调整。具体放宽的噪声标准会根据企业类型和工作条件,参照相关规定中的表格执行。
注意:工业企业在实施噪声控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员工的听力健康不受损害。同时,企业还应采取积极措施,如使用消音器、隔音材料、个人防护装备等,来降低噪声对员工的影响。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客观: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止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15173声校准器
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2 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L表示,单位dB(A)。
3.3 等效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3.4 厂界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5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6 昼间、夜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3.7 频发噪声
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3.8 偶发噪声
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
3.9 最大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
3.10 倍频带声压级
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其测量带宽和中心频率成正比。本标准采用的室内噪厅袭声频谱分析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盖频率范围为22HZ~707HZ。
3.11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
3.12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的噪声。
3.13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时段 昼间 夜间
50 40
155 55
260 60
470 70
55 45
4.1.2 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4.1.3 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1.4 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参照GB3096和GB/T15190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5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房间类型 时段 噪声敏感建筑物环境所处功能区类别 A类房间 B类房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40 30 40 30
140 30 140 35
2.3.4 45 35 50 40
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噪声敏感建筑所处声环境动能区类别 时段 房间类别/频率Hz/倍频程中心 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限值
31.5 63 125 250 500
昼间 A、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夜间 A、B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2、3、4 A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B类房间 82 67 56 49 34
5. 测量方法
5.1 测量仪器
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5.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2 测量条件
5.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5.2.2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5.3 测点位置
5.3.1 测点布设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 (三)
贡献者回答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为85分贝。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信息:
基本标准: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应不超过85分贝。放宽条件:对于现有工业企业,如果经过努力暂时无法达到85分贝的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放宽后的噪声水平不得超过90分贝。特殊工种考虑:对于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的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应放宽。具体的放宽幅度需参考相关表格和细则。
重点强调:工业企业应严格遵守噪声卫生标准,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健康。对于暂时无法达到标准的工业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降低噪声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 (四)
贡献者回答GB12348-2008标准是为了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而制定的。该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厂和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 标准值
GB12348-2008标准规定了各类厂界噪声的标准值,具体如下:
- 等效声级Leq[dB(A)]:
- 类别Ⅰ:昼间55dB(A),夜间45dB(A)
- 类别Ⅱ:昼间60dB(A),夜间50dB(A)
- 类别Ⅲ:昼间65dB(A),夜间55dB(A)
- 类别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如下:
- 类别Ⅰ: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 类别Ⅱ: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 类别Ⅲ:适用于工业区
- 类别Ⅳ: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各类标准的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3. 特殊规定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的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的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4.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既能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能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早期影响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可能导致病理性改变。此外,噪声还可能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
5.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采用A声级。工业噪声与职工健康安全息息相关,越来越受到关注。工业噪声是指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可分为气流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
6. 控制措施
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来降低噪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将噪声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现有工业企业中,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控制措施,限期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7.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 第三十五条:工业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
- 第三十六条: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维衡众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