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怎么确定?
- 2、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什么?
- 3、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怎么确定? (一)

答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行为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那么,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怎么确定?
网友咨询:正当防卫的起因如何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什么?
江苏石湖律师事务所贺洋律师解答: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必须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中。
3、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结果。
根据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可以看出,进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和存在。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所在。认定不法侵害应注意其具有的侵害性、违法性、紧迫性、可制止性四个方面特征。
在确认必要限度的时候,可将决定防卫强度分成三类:(一)侵害方的情况;(二)防卫方的情况;(三)客观条件。防卫的客观条件是指实行正当防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等客观情况。
贺洋律师解析: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防卫和一般防卫: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常年专注处理各类经济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什么? (二)
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什么?刑法第20条第2款给出了解答。正当防卫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则需承担刑事责任。本文将详细探讨必要限度的定义与判断标准,以期为理解正当防卫提供帮助。
### 观点一:基本相适应说
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方法、强度等方面大致相适应。在判定必要限度时,应综合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方法和强度,以及防卫人所保护的利益性质。此观点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何判断必要限度的问题,但其忽视了对“必要限度”界定的探讨,可能导致正当防卫制度鼓励公民积极抗争的立法宗旨减弱,限制了在某些情况下对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行为。
### 观点二:必需说
必需说主张,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从防卫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衡量。防卫强度应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观实际需要为标准,不应被不法侵害的强度所限制。该观点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必要限度的界定,但也存在不足,如未能明确强调制止不法侵害为必要,并忽视了在保护合法权益与损害不法侵害人权益之间的平衡。
### 观点三:相当说或折衷说
相当说或折衷说综合考虑了防卫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及其结果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且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基本相适应。此观点在观点表述上不够明确、具体,但吸收了前两者优点,克服了不足,较为全面地探讨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 社会相当性理论
社会相当性理论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应与社会对正当防卫行为的接受程度相适应。在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以刚好制止住不法侵害,并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为标准。然而,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为了保护轻微合法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人权益的重大损害,即便是在刚好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下,也可能不具有社会相当性。
### 判断必要限度的标准与方法
判断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应综合考虑双方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人员、环境与形势等具体情况。此外,判断时应基于客观事实,不应考虑防卫人的认识能力。即使客观上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限度,由于防卫人在紧张状态下难以冷静判断,因此,应结合主客观情况综合评估,确保判断的准确性。
### 结论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需综合多种理论与实践考量,包括必要限度的界定、判断标准与方法。社会相当性理论为理解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提供了一种有效思路,而实际判断时则需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多方因素,确保正当防卫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有效实施。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三)
答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而其限度条件则是关键。法律明确规定,正当防卫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将被视为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责任。所谓“必要限度”,即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这意味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相匹配,不能有过分悬殊的差异。在刑法学界,“相当说”被广泛接受,认为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为必要,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不应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
具体而言,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例如,若不法侵害仅表现为轻微暴力,防卫行为也应保持克制,避免使用过度的暴力手段;反之,若不法侵害表现为严重暴力或威胁,防卫行为则可能需要采取更为激烈的措施。但无论如何,防卫行为的强度都必须与不法侵害相适应,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实践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往往难以精确界定。因此,如何在保护合法权益与避免防卫过当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挑战。对此,法律界提出了“相当说”,即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不应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这既鼓励了公民积极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又对防卫人提出了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
总之,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一个复杂且动态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过合理界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既能够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又能防止防卫行为走向极端,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正当防卫限度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维衡众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