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刑法369条全文
- 3、中国刑法全文关于传销案
- 4、刑法三百四十一条全文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正。]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发邮箱给我,我给你发全文,字数有限制在这发不上去
刑法369条全文 (二)
贡献者回答刑法369条全文内容如下: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国刑法全文关于传销案 (三)
贡献者回答根据中国刑法,对于传销活动,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其中,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内容为,如果有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义,要求加入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获取加入资格,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层级结构,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收益,这种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相应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传销不仅受到法律严格禁止,而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发布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在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之后,如果有人继续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情节严重,则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若同时触犯其他犯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
禁止传销条例同样规定了对传销行为的处罚措施。条例第七条对传销行为进行了定义。第二十四条则规定了对参与传销的不同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组织策划传销者将面临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或胁迫他人参与传销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能被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还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中第七十八条指出,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如果传销活动涉及人数超过三十人且层级达到三级,则应对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行立案追诉。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全文 (四)
贡献者回答刑法三百四十一条是关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罪名和刑罚规定。以下是该条的详细内容: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涉及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破坏行为等恶劣情形将被从重处罚。 第二款: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捕捉、猎杀、销售等行为。此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
第三款:本罪的刑事责任不限于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犯罪。一旦查实单位犯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罪行,将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规定是为了加强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维护国家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资源保护。对此类行为的制裁旨在防止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广大公众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刑法全文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衡众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