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

答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哪年开始发的 (二)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于1986年6月《土地管理法》颁布
颁发后由地方县级政府清查、宣传、制定办法、转发文件等,登记发证工作真正开始估计在1986年的12月了,各地的时间略有不同的。
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二、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
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
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三、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
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第六步、颁发土地证
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证区别有哪些? (三)
答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一、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为我国所特有。它指的是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lt;br/农村宅基地和城镇宅基地的区别在于:农村宅基地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而城镇宅基地则不具有这一特质。本文所讲的即是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上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的特点:
1、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二、农民宅基地土地证如何办理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宅基证归哪个部门办 (四)
答宅基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一般归属于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是国土资源局或自然资源局。
一、宅基证办理的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村民需要向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所或自然资源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申请,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的来源证明等。
2、审核材料:乡镇国土资源所或自然资源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资格合法、材料真实有效。
3、现场调查: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宅基地的实际位置、四至边界等信息。
4、登记发证:经过审核和调查,确认无误后,县级国土资源局或自然资源局会进行登记,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二、注意事项
1、在办理宅基证时,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或延误。
2、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调整,建议村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国土资源所或自然资源所,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3、办理宅基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宅基地,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宅基证的办理归属于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即国土资源局或自然资源局。村民在办理宅基证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流程要求,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规定: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宅基地有土地证吗? (五)
答宅基地有土地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以下是关于宅基地土地证的详细说明:
土地证种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其中之一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对于宅基地而言,县级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就是宅基地的土地证。
申领流程: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在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交易土地使用权的,也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证的重要性:土地证是住宅的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记载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土地的坐落、用途、使用权面积等内容。没有土地证,购房者的权利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对于拥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来说,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其土地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维衡众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